和老公結婚一年多了,和婆婆相處的不和睦,我想離婚。我們有個女兒,今年一歲。他不同意,我該怎麼做

2021-05-23 08:07:42 字數 4444 閱讀 3751

1樓:寂寞寶貝

你就不應該讓你父母來,有些人就是給臉不要臉。和你婆婆一起住?那你有的受了。

但這點小事不值得離婚,讓你老公登門道歉,如果你婆婆也去更好,至少也要你老公出面。至於以後,可以出去租房住,不和婆婆在一起。老公又沒有對不起你,幹嘛離婚呢。

被人欺負了只會逃避,你以後是無法對抗婆婆的,要變聰明,不要只顧著生氣和逃避,要想辦法解決,如果可能要學會反擊。

2樓:匿名使用者

先跟他商量離婚,你告訴他他不同意就去法院起訴離婚,手續費才200多。法院必須去,要不他以為你是在嚇唬他,

就是離不了,也讓他們知道你是真的傷心了,以後也會把你當回事了,

如果你真想離就回自己媽家,在起訴。

3樓:

這樣待客是有點不地道,但肯定有原因,靜下心來找找,如果事出有因,及時補救,家和才能事興,千萬別做傻事。如果除了你說的這些,沒有其他外在原因。 那麼人生苦短,切莫苟且,要是實在得不到老公的理解與支援,何必這樣耗著,誰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力!

4樓:龍皇使

儘量找不和睦的原因吧 離婚不是最好的選擇

5樓:匿名使用者

外面找個白臉讓自己開心

我和老公結婚15週年了 感情很好,和婆婆關係一直不好 我想離婚 不想和婆婆再有任何一點關係了。

6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可能有點更年期綜合症的預兆了,不能因為一些不如意的問題就太消極悲觀。和婆婆的問題也不要遷怒自己的愛人,而且對孩子也不好。你要先平息一下自己的情緒,然後和愛人好好談談,商量一下怎麼應對家庭問題,不要想用離婚甚至輕生來逃避現實,這樣對親人真的是很大的傷害。

7樓:找人馮元慶寧德

如果你老公對你夠好的話,可以選擇搬出去住。到的離婚不是兒戲,對小孩也不好

8樓:匿名使用者

你愛老公就要愛他的一切,你要改變自己,要對婆婆好,每個人都會老,對老人好,就是對自己好,你到老來一定會幸福,有好的付出就有好的回報。

9樓:一非存

你得和婆婆慢慢相處得服軟一點!畢竟老人都是孩子脾氣……覺得婆婆不是對你印象不好就是你做錯了什麼!自己也得反思!可能真的是她的問題!但是一個家真不是那麼容易的啊

10樓:匿名使用者

每一個家庭都存在婆媳關係不好,你可以對你婆婆服軟一點點,,要為了家庭和孩子著想,畢竟是和老公過日子,不是和婆婆,實在受不了就出去旅旅遊散散心,千萬不要做傻事,不值得

11樓:匿名使用者

別人說的沒錯,嫁的是你老公而不是婆婆,理是這個理而你卻不懂。你對你婆婆的恨已經超過對你老公的愛,那到底是你對你老公的愛不夠深還是你本性使然,太容易恨上一個人?為什麼沒有考慮過不跟婆婆生活在一個屋簷之下呢?

你一個人深陷泥濘之中,身為婆媳之間的調和劑的老公又做了什麼呢,他難道不應該說說如今的嚴峻局面嗎?你通篇的抱怨就讓人覺得是你一個人在孤軍奮戰。

12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你跟老公一輩子還是和婆婆過一輩子想想

13樓:匿名使用者

和你老公說說你現在的感受,看他有什麼好的見議!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跟你老公過日子又不是跟你婆婆過日子

15樓:孤星淚

夫妻感很好!這又何必呢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和婆婆分開過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和你老公還有感情的話和婆婆分開住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要和婆婆住在一起

我跟我老公結婚一年多,有一女兒一歲零三個月,現在兩人在冷戰中,我想離婚,可以離掉嗎?

19樓:

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為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的,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與現行婚姻法32條規定的二年衝突,適用婚姻法),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與現行婚姻法32條規定衝突,適用婚姻法),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與現行婚姻法32條規定衝突,屬於應准予離婚的情形)。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與現行婚姻法32條規定衝突,適用婚姻法),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與現行婚姻法32條規定衝突,適用婚姻法)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老公要向我提離婚,以前我一直想和他離婚,我們有個兩歲多的女兒,為了女兒我現在不想離婚,他卻要向我提

20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孩子其實該離。在一個沒有愛的家庭,對孩子成長沒有什麼好處

21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孩子,你應該離,他找的都是什麼理由,你不用這麼低三下四,還要接受他這種藉口。為了你的女兒,你應該儘快遠離這種不負責任的人。

22樓:hanvckyo院

為了女兒長大不受影響是不可能的,父母的矛盾小孩子是可以察覺到的,還不如早早地離婚,找一個真正愛你的人。如果你不想離婚的話,你也可以讓家裡的長輩來說說道理,開導開導你老公。

23樓:匿名使用者

奢求來的婚姻只會讓你倆豆倍受煎熬,這種事情不是你一個人堅持就能換來和睦的,你想想吧

24樓:風月

找個單獨的時間談談心,我覺得他應該有人了,一般沒人是不會提離婚的

25樓:飯桶

離了吧 兩個不開心的人在一起才是真正地傷害小孩

26樓:花季、莫言情

強求也強求不來,你這樣低聲下氣何苦了。

27樓:李哈尼

離婚吧 然後兩個人即使不相愛了 也要多多考慮孩子 不能離婚之後不管孩子了。

28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孩子,能不離就儘量不離吧,

2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好好坐下來談談,不要吵不要鬧,相互體諒彼此,就算離婚了,你們也是寶貝的爸媽,應該以孩子為主。你老公是不是有其他女人了?

30樓:手機使用者

離了給我個機會吧!我老婆跟有錢人跑了

31樓:強總

嘗試不離吧,能不離是最好的,如果沒辦法,那隻能離了,開始新的生活吧,(多和他說說你們以前吧,或許有用吧)

32樓:儒雅

強扭的瓜不甜,緣分盡了,什麼也留不住

33樓:ャ.相遇

求他幹嘛!如果自己有能力帶個孩子也可以生活!!灑脫滴!

34樓:穿著雨衣跳舞

孩子不是理由,不相愛的兩個人在一起,對孩子影響也很大!

35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都這樣了,也沒必要撐下去了,趁年輕好好重新生活

36樓:男寢

一個字。離。就算還在一起。你原因當奴隸一樣的生活?孩子才兩歲。什麼都不懂。

37樓:依然愛你

他為什麼要和你離婚?他外面有別的女人嗎?還是你**做的不好?

38樓:綻放在思的枝頭

既然他已經不念你們之間的感情,又何必留戀。只是苦了孩子了

39樓:

離吧 不幸福的婚姻是一種折磨 也不見得會對孩子有什麼好處

40樓:笨笨

這個我不清楚 我沒結過婚

我和老公結婚一年多了,現在我想離婚

能過就過,不能過扯脫 很正常,在一起的時間長了,就會忘記當初甜蜜的諾言,他有時候會對你好,他看到你和男同志聊天會生氣,說明他還是很在乎你的,也許他很任性,很固執,沒有會甜蜜一輩子的愛情,能平淡就已經不錯了。誰能真正的瞭解誰呢。他不寵著你,那你寵過他嗎?誰必須寵著誰呢?誰欠誰的?他因你而生氣,說明他還...

結婚一年多了,和老公的感情一直都很好,可是前幾天一點點小事讓我覺得我們之間變的疏遠,而且他跟他的哥

既然是小事,說明問題不大,那為什麼要因此而疏遠彼此呢 不妨看開些。他跟他的哥們兒在一起時你會沒有安全感是因為什麼呢?為什麼啊那你倆的性生活怎麼樣啊 我和老公的感情一直都很好,我們結婚3年了,彼此很愛對方,現在兒子一歲多了,我們曾經都離婚,所以很 只要感情好,幹嘛要離婚啊?現在都什麼年代了。算這些東西...

和老公結婚一年多了,在一起四年了已經,現在還是不好意思喊老公的時候喊他老公

可能平時習慣了其他的稱謂,這個也還好。有的人就喜歡互稱小名。你覺得喊不出來,一個可能是因為你老公老是這麼說,給你感覺好像是他要求你做的,而你的性格又不是那種願意服從,比較有個性的人。所以,你就覺得彆扭。你是有點控制慾的人,會覺得你老公讓你叫老公你就叫了,顯得你太聽話,你的地位會下降之類的。或者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