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分擔醫療保險費用的作用是否必要,為什麼

2021-05-06 00:34:18 字數 4274 閱讀 9343

1樓:匿名使用者

醫療保險的 賠償是按保險合同上的規定進行賠償的,不存在「分擔",沒有「責任分擔"這個規定,意外險有責任分擔規定。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這個說法。被保險人怎麼能分擔保險費用呢?

要硬說,只是說保險公司理賠時不是全額理賠,只負責其中一部分的費用,剩下的要被保險人自己承擔。這個條款就看合同裡怎麼定了。不同的險種,不同的公司做法都不同。

在住院保險中,保險人為了控制被保險人不必要的長時間住院,經常採用的常用條款是?

3樓:魔鬼傑

經常採用的常用條款是比例給付條款。

比例給付條款,又稱為共保比例條款。比例給付是保險人採用與被保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攤被保險人的醫療費用的方式進行保險賠付的方式。此種情形下,相當於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的共同保險。

例如,共保比例為80%,意味著對被保險人的醫療費用,保險人負擔80%,被保險人要自負20%;如果同一份健康保險合同既有共保條款又有免賠額條款,則是指保險人對超出免賠額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支出,採用與被保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攤的方法進行保險賠付。健康保險是以人的身體為標的,不存在是否足額投保的問題。但由於其承保的危險不易控制,因此,在大多數健康保險合同中,保險人對醫療保險金的支出有比例給付的規定。

當然,通常是保險人承擔其中的大部分費用。這樣,既有利於保險人對醫療費用的控制,也有利於保障被保險人的經濟利益,達到保險保障的目的。

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在保險實務中,為了防止被保險人不必要的長時間住院,主要設定的條款是免賠天數條款。免賠天數條款規定,若是被保險人單次或全面連續住院累計不得超過多少天,超過的天數,保險公司將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般來說,住院津貼保險的給付天數都有上限,而免賠天數則或多或少存在。對於被保險人來說,當然是給付天數越多越好,免賠天數越少越好。申請理賠時不需要醫院發票,按住院天數理賠,多買多得,可以重複理賠。

一般條款中都會提到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入院**,經醫生診斷「必須」住院**的才能得到理賠支援。

很多產品條款中有規定因同一事故或疾病入院**的最高天數限定(住院補貼類醫療險)或費用報銷最高額度(費用補償類醫療險)。這些都可以起到約束作用,不同產品的條款約定有些不同。

4樓:平安

1,經具有合格資質的醫生診斷為合理且必要的醫療

2,條款還規定同一病症可報銷醫療費的**期間,一般為180天內,

3,限制最高理賠範圍(即最高賠付金額)

醫療保險理賠

5樓:shyshy的玖梨

您好!醫療保險的醫療賠付,保險公司對重複投保的醫療保險進行醫療費用理賠時,是按照實報實銷的原則對被保險人進行補償的,補償被保險人實際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醫療費用。

按照保險的基本保險利益原則,保險的基本作用是對被保險人進行賠償的,被保險人是不能從保險中獲得額外的利益的,因而,重複保險後的醫療保險的醫療費用理賠是不能進行比例分擔的。

6樓:韋培敏

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 商業醫療報銷是指患者在醫院裡所花費的醫療費由保險公司來報銷,一般分門診醫療與住院醫療。

醫保的定義

社會醫療保險提供方的費用支付方式主要有那些?

7樓:財富保保

起付線法或扣除法

起付線法是指參保人發生醫療費用後,首先自付一定額度的醫療費用,超過此額度標準的醫療費用才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支付,這個自付額度標準稱為「起付線」。

起付線法又可分為三種型別:

年度費用起付線法:採取醫療費用年度累計計算,在一個年度內累計醫療費用在一定額度內由參保人自付,年度累計費用超過此額度後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支付。

單次就診費用起付線法:參保人每次就診均需自付一定額度的費用,每次就診費用超過此額度的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支付。

單專案費用起付線法:即對某些特殊的診療專案,參保人每使用一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均自付一定部分,其餘部分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支付。

按比例分擔法或共付法

指無論發生多少醫療費用,參保人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各自按一定比例共同負擔費用,分擔比例可以恆定,也可以隨醫療費用遞減或遞增。由於每次就診均需自付一定比例的醫療費用,自付費用的絕對值將隨醫療費用的增加而增加,因此,只要比例適當,此方法能夠有效地增強被保險人的費用意識,起到良好的費用控制作用。

採用此辦法的技術關鍵是如何制定適當的分擔比例。

最高保險限額法

最高保險限額指的是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參保人支付醫療費用達到一個規定額度不再支付了。這種方法的好處在於可以控制醫療費用。

主要缺點是對發生大額醫療費用的人群不能發揮減輕醫療負擔的作用。

最高自付限額法

指被保險人在一定時間內自付的醫療費用達到一定額度後,就不再自付應該自付的醫療費用。這種辦法主要是為了使被保險人的經濟負擔限定在一定的範圍內,避免少數發生重大疾病的被保險人產生經濟困難。此方法一般與單次就診費用起付線法、單專案費用起付線法和比例分擔法聯合使用。

混合式混合式指的是將上述多種費用分擔方式綜合在一起應用的支付方法。實際上,現今多數支付方式都是混合運用不同費用分擔方式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當前的醫療保險支付方式主要還是第三方的事後付費。由於醫療保險第三方支付存在著成本和道德風險,所以這種事後付費更加難以控制醫療費用的**。

醫療保險不同於養老保險,養老保險自始自終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直接與保險者發生關係,而醫療保險必須要通過醫療機構這個中間環節才能實現。醫療保險改變了傳統的一種簡單的雙向經濟關係(買賣關係),即由患者直接向醫生支付醫療費用後從原單位獲得相應費用補償,而轉向主要由保險機構代替被保險人向服務提供方支付費用的三角經濟關係

9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採取像車險那樣的支付方式,這樣才比較合理。

醫療保險費用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10樓:鑽誠投資擔保****

社會醫療保險提供方的費用支付方式主要有:

起付線法或扣除法

起付線法是指參保人發生醫療費用後,首先自付一定額度的醫療費用,超過此額度標準的醫療費用才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支付,這個自付額度標準稱為「起付線」。

起付線法又可分為三種型別:

年度費用起付線法:採取醫療費用年度累計計算,在一個年度內累計醫療費用在一定額度內由參保人自付,年度累計費用超過此額度後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支付。

單次就診費用起付線法:參保人每次就診均需自付一定額度的費用,每次就診費用超過此額度的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支付。

單專案費用起付線法:即對某些特殊的診療專案,參保人每使用一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均自付一定部分,其餘部分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支付。

按比例分擔法或共付法

指無論發生多少醫療費用,參保人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各自按一定比例共同負擔費用,分擔比例可以恆定,也可以隨醫療費用遞減或遞增。由於每次就診均需自付一定比例的醫療費用,自付費用的絕對值將隨醫療費用的增加而增加,因此,只要比例適當,此方法能夠有效地增強被保險人的費用意識,起到良好的費用控制作用。

採用此辦法的技術關鍵是如何制定適當的分擔比例。

最高保險限額法

最高保險限額指的是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參保人支付醫療費用達到一個規定額度不再支付了。這種方法的好處在於可以控制醫療費用。

主要缺點是對發生大額醫療費用的人群不能發揮減輕醫療負擔的作用。

最高自付限額法

指被保險人在一定時間內自付的醫療費用達到一定額度後,就不再自付應該自付的醫療費用。這種辦法主要是為了使被保險人的經濟負擔限定在一定的範圍內,避免少數發生重大疾病的被保險人產生經濟困難。此方法一般與單次就診費用起付線法、單專案費用起付線法和比例分擔法聯合使用。

混合式混合式指的是將上述多種費用分擔方式綜合在一起應用的支付方法。實際上,現今多數支付方式都是混合運用不同費用分擔方式的。

11樓:吳昊

銀行櫃檯或者銀行卡繳費。

12樓:匿名使用者

社保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險。工傷,失業金

醫療保險為什麼不是什麼病都可報銷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回答你:只要不是住院**,什麼病也不報銷。

14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有些藥是進口的,所有就報銷不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有些藥是進口的不給報

16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是的,沒有限制的,不過牙齒好像是不給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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