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險法中是怎麼規定理賠時效的,如何理解

2021-06-03 14:04:56 字數 5428 閱讀 5701

1樓:吳越霜雪

現行保險法第二十七條 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

保險法修訂第二十六條 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期間的性質是「除斥期間」還是「訴訟時效」一直存在很大爭議。新保險法將索賠期限性質明確為「訴訟時效」平息了爭議,與《民法通則》訴訟時效的規定保持了一致,同樣適用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延長的規定,這對被保險人權利的保護更為充分。

訴訟時效屬於法律強制性規定,當事人不得通過合同約定的形式加以排除適用,也不得增加或縮短。理賠索賠時效明確為「訴訟時效「後,適用《民法通則》關於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和延長的規定,擴大了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理賠索賠時效期間。現有保險條款種存在大量的關於索賠期限的約定,新保險法實施之後,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即使違反此這約定,並不導致索賠權利的喪失,因為這些規定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屬無效,因此,產險公司應當根據該規定對產品條款進行梳理,對理賠政策進行修改以保持與法律規定一致。

2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你問的應該是這個吧:

第二十六條 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人壽保險為五年,其他保險二年,跟以前的老保險法一樣的,沒有變化。

3樓:友邦精靈

《保險法》第二十五條 保險人自收到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和相關證明、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其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行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後,應當支付的差額。

第二十六條 又對訴訟時效做了補充。

4樓:在德夯苗寨野炊的小蘆鈴

保險法中應該是保險公司收到材料齊全之後在10個工作之日內應該給予理賠答覆的

5樓:匿名使用者

理賠時效是指出險到喪失權益的時間。保險法規定是在兩年之內。

保險的受益人到底寫誰呢?

6樓:對對保險網

不要隨便應付買保險,沒了解清楚買了後又後悔的大有人在,這裡有份科普:《買保險之前,一定要先搞清楚這些關鍵知識點!》

人身保險中受益人一般分為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投保人在簽署保單時,可以明確寫明受益人,這個就是指定受益人;如果投保人並沒有寫明受益人,那麼就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按照遺產繼承的方式給第一順位人,第二順位人的順序安排法定受益人。

今天我就為大家科普保險的一些專有名詞。

保險有很多複雜內容,最先要知道的就是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接下來就分別解析下:

一、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概念

(1) 投保人

投保人就是和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之後要繳納所有保險費用的人。買保險就和買東西是一樣的,存在賣家和買家雙方,可見這項買賣中,保險公司是賣家,投保人就是買家。

(2) 被保險人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比如,小白有一份重疾險,不幸確診重疾後,這份重疾險就會賠錢,這項關係中的小白就是被保險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意思是小紅可以買重疾險給自己,自己是投保人又是被保險人。

(3) 受益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打個比方,小紅買了受益人是小黑的重疾險給小白,小白是卻不幸得了重疾,這份保險就會理賠給小黑。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限制

①投保人

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的情況下,才可以訂立保險合同,對此,《保險法》有規定,投保人對這些人員具有保險利益:

②被保險人

不能給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被保險人購買人壽保險。

而被保險人有投保前進行如實健康告知的義務,否則會影響保單的理賠,覺得有疑惑直接看::《保險公司的健康告知,是在刁難我們嗎?》

③受益人

受益人分為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

受益人法定的意思是,法定的繼承人作為受益人,根據《繼承法》,遺產會依照這個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投保人和被保人有權指定受益人,受益的順序和受益的份額的指定權也在投保人和被保人,指定的受益人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多個。

受益人的指定很複雜,在整理在這:《如何指定保險受益人?》

望採納!

7樓:學霸說保_曉琳

學霸說保險,專注保險測評!這裡有一份全國熱門的136款重疾險對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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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要分清,身故受益人有兩種情況:

指定受益人:合同裡面有寫明受益人是誰,只有受益人才能領取理賠金。可以說是很「任性」,能夠做到想給誰就給誰。

不限人數,不限關係(朋友也可以),這個錢想給誰,都由投保人決定。

法定受益人:合同沒有指定受益人,需要按照繼承法的順序,領取理賠金。這就意味著如果少了一個直系繼承人,來分保險金的人就特別多。

其實我之前就這個問題寫過相關的文章,我把文章分享出來,方便題主理解:如何指定保險受益人?

1.如果沒有填寫指定受益人怎麼辦?

保險金就會被當做遺產,按照以下順序分配:

1.用於償還被保險人的債務

2.給予法定繼承人

所以一定要「指定受益人」,這樣能優先於銀行。如果不填,則優先還貸款,之後才給「法定受益人」。

2.法定受益人又是按照什麼順序來的呢?

第一順位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位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指定受益人既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多個

如果受益人是一個:則所有的賠償金都歸他。

如果是多個人:多人中受益順序是可以並列的,也可以有優先順序。

收益份額可以是等份的,也可以是不等份的。

這裡我推薦一種受益人的填寫方法

4.受益人填寫方法推薦:

1.受益人設定至少兩個,比如「配偶」+「子女」

2.設定兩個或以上的收益順序

3.收益比例均為100%

以上就是關於填寫保單需注意的問題,以及保險受益人怎麼填寫的回答了。大家一定要填好受益人資訊。

8樓:華律網

可以。保險的受益人首先是自己,其次才是自己的直系親屬。可以指定,也可以是法定。

但一般沒必要把自己寫成受益人,因為保險合同本來首先受益就是自己,因為保險本來就是真正屬於自己的個人財產。如果受益人是投保人本人,那麼保險賠償金作為投保人的遺產處理,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投保人可以改變受益人,但須徵得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同意。

保險受益人分兩種情況,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指定優於法定。如果受益人是指定的,一旦被保人身故,就可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金。

如果是法定受益人,情況就會不同。如果被保人還有待還債務,身故保險金需先償還債務。如果被保人未指定受益人,則由他的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按照法律規定,如果有以下情形,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公司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保險金義務。

9樓:大象保險

一、保險受益人是什麼?

保險受益人,是指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依照保險合同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用通俗易懂的話概括就是:最終保險公司把保險金交給的那個人,就是受益人。

受益人一般可以分為兩類: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

· 其中,指定受益人就是被指定的有權獲得理賠金的人,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同時幾個人為受益人。

· 法定受益人,則是由同一順序的繼承人進行平均分配,並按照相等的份額享有受益權。

而法定受益人牽扯到繼承人的概念,我們具體說說:

《繼承法》中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可以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一般來說,生存保險金的受益人就是被保險人本人,常見的險種包括重疾險、年金險(教育金&養老金)、醫療險中的門診或住院報銷。

而牽扯到指定或法定受益人的,通常指的是涉及到身故金受益人的,因此顧名思義是和身故相關的險種,比如說壽險、意外險等。

二、指定和法定,哪個好?

先說結論:通常情況下,保險受益人「指定」是優於「法定」的。

很多人在投保時,會直接就把身故金受益人空出來,預設法定繼承,這樣一來省去了填寫受益人身份的步驟。殊不知看上去簡單、省事,實際上暗藏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下面,我們就從二者的區別入手,看看哪個更好。

1、區別一:受益金分配意向不同

指定受益人可以理解為「想給誰給誰」,而法定受益人則是「該給誰給誰」。

上文我們說了,法定受益人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來分保險金的人就特別多。

2、區別二:受益權與債權關係不同

當被保險人身故的時候,保險金如果寫的是「法定受益人」,那麼,這筆保險金將會被視為遺產來繼承。

這就意味著如果受益人願意接受這筆遺產,同時也需要承擔被保險人生前的債務。

3、區別三:理賠時,保險金複雜領取流程

指定受益人,手續更簡單,只需要確定受益人和被保險人的關係就可以了。

而法定受益人,通常人數更多,在領取保險金時,必須集中一起去理賠,每個受益人都必須在場,少一個都不行。

此外,保險金將作為遺產按繼承順序進行分配,一旦國內的遺產稅開徵,法定繼承人還可能得上繳5%-20%不等的遺產稅。

所以,法定和指定看起來差別不大,裡面暗藏的「玄機」可不少。一旦身故保險金就當做遺產算,那麼這筆保險金繼承的問題就多了去了。

相比而言,自然是指定受益人比法定受益人更好。

三、不同險種的受益人有何區別?

當然,也不是所有保險都有指定受益人的權利。一般來說,受益人又分為「身故受益人」和「生存受益人」。

身故受益人在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而生存受益人則一般是被保險人本人,而且一般不能更改。因此投保不同險種時,受益人也有所區別的。詳情可參加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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