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對老公實施家庭暴力可以離婚麼

2021-08-04 07:39:38 字數 5388 閱讀 6340

1樓:匿名使用者

起訴離婚,法院會根據情況下結論的,這樣的女人不要最好。因為不是針對你,而是對孩子成長不好,基本個人一般,你每月負擔1500-2000生活費

2樓:小屁孩的乖乖

好好理清一下你妻子的情緒,畢竟離婚對寶寶不好

3樓:執迷不悟

這個如果你現在是一定要離婚,我建議你找個專業的律師進行諮詢。不過我還是希望你能考慮清楚,畢竟能走到一起也不容易,想辦法和她好好談談吧。

4樓:星辰0冰封

這種女人不要也罷,太有手段了,離婚吧,孩子會判你的,如果你不想要,給他的話,要給她工資的30%作為孩子的撫養費。那個車子和一套房子有些麻煩,因為有他名字,,財產全部是你父母買的,不管是在婚前婚後,只要他們堅持只給你一個人,女方就得不得這方面的財產分配權,否則就違背了當初他們購買這些財產的初衷,

5樓:蘇嘉琪寶貝

可以離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6樓:饅頭的爺是蒼蒼

可以離婚

.......

老公打老婆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7樓:華律網

丈夫打妻子,在生活中可謂是屢見不鮮,很多人認為,夫妻間吵鬧,甚至打架是很稀鬆平常的家常事,但實際上,這種行為很容易發展成為家庭暴力。那麼丈夫打妻子應該負哪些法律責任呢?1、民事責任——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毆打、**、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三條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8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情況你當然可以

向法院訴訟,可以告他故意傷害罪,侵犯她人身體,虐待罪!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離婚,或者婚姻調解.

訴訟成功將會承受的法律責任輕的是罰款教育,嚴重的可以坐幾年牢,看他對他人的傷害程度多少嚴重程度多少來定奪.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如果上面所說是真實的一定要去請求法律來幫助自己!

9樓:甜甜

家暴者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家庭暴力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害的,應當依法賠償或者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家庭暴力應承擔的行政責任。

家庭暴力應承擔的刑事責任。

我國現行《刑法》對實施家庭暴力觸犯刑律涉及的罪名有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虐待罪、遺棄罪等。

家庭暴力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是指對違反法律的行為,法律所設定的相應的法律後果。

家庭暴力既包括家庭成員之間發生的觸犯刑律的犯罪行為,又包括家庭成員之間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其他行政法規的輕微傷害行為,還包括民法調整的侵權行為。

為了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我國曾於2023年10月1日施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在我國對2023年5月1日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進行修改之前,曾廣泛徵求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許多專家學者見仁見智,提出許多寶貴的修改意見,大多數意見都要求把禁止和制裁家庭暴力條款寫進《婚姻法》。

2023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了修改後的《婚姻法》,並頒佈實施。修改後的《婚姻法》對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受害人合法權益方面作出了許多新規定。

10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暴力 要有醫院的傷情檢查記錄

11樓:雷祥芬

沒為什麼拿木棍打妻子,妻子該怎麼辦

因為夫妻吵架,失手打了老婆一巴掌,算不算家庭暴力?能做離婚依據嘛?

12樓:心理諮詢師劉琰

毆打、限制人身自由、強迫過度勞動、經常性謾罵、恐嚇、用開水燙、火燒、刀割、凍餓、**等手段殘害家庭成員。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打了一巴掌,法庭判定家暴是不具說法力的,不能作為離婚依據。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於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暴力發生於有血緣、婚姻、收養關係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婦女和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殘疾人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會造成死亡、重傷、輕傷、身體疼痛或精神痛苦。

14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構成家暴,但每個國家實操還是有些不同。這種事發生在中國,一般會被認為是夫妻間的糾紛,而且女方如果起訴,可能反被親朋好友認為是無理取鬧,最後多以調解結束。

在美國,男方是不能辱罵推搡女方的,男方會為這一巴掌付出很大的代價,可能是不能出現在女方100米範圍內,可能會坐牢,可能需要很多錢才能保釋;如果男方在申請綠卡或公民,基本沒戲了。在美國,甚至有很多男性組成的男權主義聯盟,來對抗女權主義。

在印度,這可能也都不是事兒了,最後一定會以調解結束。

家暴包括:

身體虐待:包括擊打,咬,拍打,毆打,推打,拉頭髮,燃燒,切割,捏等(受害者受到的任何型別的暴力行為)。身體虐待還包括拒絕某人接受**並強迫某人使用藥物酒精。

強迫性行為:當施虐者強迫或企圖強迫受害者在未經受害者同意的情況下發生性接觸或性行為時,就會發生**待。這通常表現為婚內**、性侮辱,甚至以受害者為代價講述性笑話的形式。

情緒虐待:貶低受害者的自我價值感和或自尊感。情緒虐待通常採取持續批評,辱罵的方式。

經濟虐待:阻止受害者獲得資金,或禁止受害者上學或工作。

心理虐待:威脅要傷害自己、受害者、兒童、受害者的家人或朋友,或寵物;破壞財產;傷害寵物;將受害者與親人隔離;並禁止受害者上學或上班,使受害者心裡產生恐懼。

我非常明白你所描述的問題,其實這只是夫妻相處中的其中一方面——解決衝突的方式出現了問題,關鍵是你應該如何處理這樣的問題,從何入手?怎樣保護自己?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的《奧克婚姻質量評估》提到,婚姻關係是需要綜合考慮的,除了解決衝突的方式,還有另外十個方面需要你綜合考慮分析——婚姻期望、性格相容性、分享與溝通、解決衝突的方式、財務管理、休閒活動、性生活、角色平等性、宗教信仰、子女教育,用這十一要素可以判斷兩人的契合程度?

哪些是你們的風險區域?哪些方面需要提升?你可以根據這些優勢如何改變當前的困境。

15樓:中顧法律網

打人是不對的,但不能算家庭暴力,更不能因此成為離婚的依據。長期毆打,打罵才能算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證據收集,現提供如下的幾點以供參考:

第一、證人證言。

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比如說小區的保安,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如果這些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生,那麼可以儘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可以委託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及錄音取證的方式進行。

第二、在家庭暴力發生後,若曾經報過警,那麼**會有出警記錄,通常**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式,**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並製作筆錄。

第三、在遭受家庭暴力後及時到醫院就診,醫院的診斷證明和**的憑據,是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的。如果受害人受傷嚴重,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鑑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鑑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那麼**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歷。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後期的持續性**,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儲存。

第四、如果受害人曾經向婦聯投訴過家庭成員的施暴行為,婦聯同志曾經對該事做過處理,並且找對方進行過調解工作,那麼婦聯機構既有原來的工作記錄,同時也可以為曾經發生的家庭暴力單獨出具書證。

第五、如果曾向居民委員會或者是村民委員會反映過這種問題,這有關機構也可以出具書證。

第六、如果受害人曾經向雙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單位求助過,那麼工作單位的領導也可以代表單位為其出具書證,當然也可以採取律師進行調查的方法。

第七、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間發生糾紛時,曾有過通話錄音,那麼這個通話錄音也可以作為附著的證據,或者是雙方在談到協議離婚或者是賠償事項時,對方在談論當中對施暴的行為並不否認的也可以做通話錄音。

第八、在發生家庭暴力之後,如果對方曾寫過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等等這樣的文書,保證以後絕不再發生暴力行為的這些書面材料也可以作為證據。

16樓:無二悟空

我打你一耳光你試試?

17樓:愛賣萌的小小雅

這麼久了 你現在應該已經打熟練了吧

18樓:飛飛豬角

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於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

單單憑打了一巴掌,法庭判定家暴是不具說法力的但是在法庭上,會因為你的行為影響判定結果。

至於多少不好說。

你也別擔心

組成家庭不容易

離起來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法庭不會隨隨便便判定離婚的

好好待老婆吧

搞清她是否真有離婚的願望?

什麼原因在想辦法吧。

老婆打老公算家庭暴力嗎

毆打 限制人身自由 強迫過度勞動 經常性謾罵 恐嚇 用開水燙 火燒 刀割 凍餓 等手段殘害家庭成員。行為物件上,家庭暴力不僅限於丈夫對妻子的施暴,也包括妻子對丈夫,或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中任一成員對其他成員的施暴。暴力方式上,家庭暴力包括但不限於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 殘害 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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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律規定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審理期限到期後,雙方當事人同意繼續適用簡易程式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審理期限。延長後的審理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六個月。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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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你不需要擔心的 協議離婚和單方強迫離婚倆概念 這已經感情破裂 而且有家暴 如果離的話不會分一半的 可以找法官陳述理由的 那就直接離婚,想辦法減少夫妻共同財產,增加夫妻共同債務就好了 這樣的男人早該把他揣出去了,早點離開那種惡魔的生少活吧,我想你的孩子也知道父親是什麼樣的人,也會支援你的,現在是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