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親戚欠人錢,他怕房子被查封,想把房子轉贈給我母親,請問這樣能不能保住房子,會不會帶來別的麻煩

2021-08-06 07:52:16 字數 4297 閱讀 6677

1樓:匿名使用者

1、通過無償贈與轉移財產,逃避債務。 這個做法太老套,是不會有什麼作用的,還可能讓你母親陷入無盡的訴訟煩惱。

2、我國《合同法》第74條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因此,勸勸你的親戚,正確面對債務,這是唯一可行的、正確的做法!

如有幫助,請採納!

2樓:今日集團

不行, 房子是他們的共同財產,除非他們已經離婚了。

3樓:

我要是債主,我肯定問:你的房子呢?要是親戚的說:

房子不是我的,是別人的。那我肯定不信,我肯定去查,這房子到底寫的誰的名字,一查就知道,是什麼時候轉手給別人的。然後就去打官司,主張贈與無效,房子還是那親戚的,然後還是可以把錢要回來。

懂?送了白送。

如果房子是你那個親戚唯一的居住地,那倒是有可能保住的。因為就算強制執行一般也不會把唯一的房子執行掉。當然,有可能被強制大房子換小房子。

4樓:

不可以,因為這樣做是為了逃避債務而轉移財產,債權人有撤銷權,房子的轉贈是可以被撤銷的。所以,把房子轉給你母親是沒有意義的。

5樓:

保不住,債主甚至可以起訴你那親戚和你母親,不要做這樣的嘗試

6樓:

如果被查出是欠錢後轉出的,可能會被法院認定為轉移財產逃避債務。

有空我和聊一聊,也許會有別的辦法。

7樓:八三老人

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二人,雙方都有歸還債務的義務,轉贈的行為沒有任何意義。

我由於欠別人錢,房子被法院保全了,房子是按揭房。下來我應該怎麼做?

8樓:鄰家楠方姑娘

向人民法院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六個月內遷出該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三十一條規定:

拍賣財產上原有的擔保物權及其他優先受償權,因拍賣而消滅,拍賣所得價款,應當優先清償擔保物權人及其他優先受償權人的債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拍賣財產上原有的租賃權及其他用益物權,不因拍賣而消滅,但該權利繼續存在於拍賣財產上,對在先的擔保物權或者其他優先受償權的實現有影響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將其除去後進行拍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有相關規定:

第一條 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二條 人民法院對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應當給予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限內,被執行人應當主動騰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強制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遷出該房屋。

第三條 上述寬限期屆滿後,被執行人仍未遷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強制遷出裁定,並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定執行。

強制遷出時,被執行人無法自行解決居住問題的,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可以由申請執行人為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提供臨時住房。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九條 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函件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覆委託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

受委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託人民法院執行。

9樓:淮安浙江人

一、對方申請財產保全,法院依法准許,程式沒有問題;

二、依你所述,案情清楚,對方勝訴的可能性極大,目前案子應該是正在審理中。

對方勝訴後,是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法院可以對你的按揭房進行拍賣,所得款項先償還銀行貸款及利息,然後償還對方的欠款,如果不夠的,你還要繼續償還;如果有多餘的,則返還給你。

10樓:中國快律網

您好,中國快律王律師為您解答。房貸繼續償還,對於借款及時償還。希望能幫助到您。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提供其他擔保,要求法院解封房子。

房主因為欠債導致房子被查封,能不能買?

12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如果查封沒有取消,那麼任何人無權買賣或出租該房;

若被欠款人向法院提出取消查封,然後就可以完成購房合同,中介人的說法正確,但隨後不僅要首付15萬給銀行作為還貸,還需要立刻跟另一個債主簽定相關還款合同,而不能利用過戶後貸款給房主的錢可以還給那個個人債主,否則那個人有權起訴你;

另外你需要注意務必先申請取消查封,等到確認已經取消後,再進行交易啊,千萬不要在取消查封前進行交易;

13樓:精彩百曉生

購買被法院查封的房地產存在很大的風險,如果一旦出現糾紛,不僅僅無法順利獲得房地產產權,連已經繳納的房款都很難追回,不過特定情況下的查封房地產是可以購買的。

購買此房,必須做到:

第一,查明所購房屋被查封的真正原因,如果真的是股東權益糾紛,相對其它的原因的訴訟要好些。不過查封不動產的期限可以為二年,且還可以續封一年,所以可能影響周先生產權證的辦理。

第二,要和開發商、法院就房款支付、解除查封等問題進行協商,獲得法院解除查封的書面承諾,不過周先生有可能面對開發商不願意配合,不熟悉法律手續等困境。

第三,付款後要求開發商及時辦理商品房預售登記或現房過戶手續,確實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14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不要購買,可以購買法院拍賣的房產。

15樓:田苗青

由於您所說的情況不是很明確,所以不能單純地去說該合同是有效還是無效。

首先,房子被查封的具體情況如何,若是該種查封已經凍結了房屋本身的處分權的話,而於合同簽訂後房主仍然沒能取得該處分權,則由於當事人的無權處分而導致該合同無效,但如果在房屋糾紛發生後,房主取得了該處分權的話,可以認定原合同有效。若是該種查封並沒有凍結房屋本身的處分權的話,則房主所簽訂的該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其次,若明知該房屋被查封的事實,仍然簽訂該房屋買賣合同,存在以下情形的,該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的話,依上文所說,並不必然導致該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專家提供:

16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是依法查封房產的。該房產已經進入司法解決的程式,不僅不能出賣,而且不能出租。

如果僅僅是房產抵押,其使用權仍舊可以行使,自己住或出租都可以。

這樣的房產,是不能購買的。即使簽訂交易合同,該合同也是無效合同,購買人如果利益受侵害,法律無法提供保護,風險是很大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房子,你千萬不要買,因為像你這種情況,只憑中介的一番話是不行的.因為像這種房子,只能走法院拍賣.也就是說只能法院賣這個房子,你要是想買的話可以去竟拍.

收益所得一是給銀行,一是給那個人.本案的關鍵就在於"這個人沒有權利去取消法院查封"原因就是:還有另外一個權利人銀行呢!

不要忽視這一點!

18樓:

真簡單,你現在不能買! 等法院沒收以後... 公開拍賣的時候你可以去拍過來.

價錢肯定很便宜,但人多一起拍的話就不好說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直接向房主購買,這樣一來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到時候會惹出很多麻煩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可以了,但要先進行價值評估,**確定就可買

21樓:灰脈

一套房子不可能抵押兩次,銀行擁有了該房的抵押權,另一債權人便不可能擁有該房的質押權,法律程式混亂,不買為宜。

22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錢可能別處不能花,這麼大個地球沒有你住的房子!

23樓:

還是小心點為好,待房子真正解決查封狀態時再考慮買吧.買房是大事,務必小心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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