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傷殘鑑定了,不走勞動仲裁直接去法院行嗎

2021-08-18 15:24:59 字數 2942 閱讀 1274

1樓:簡簡單單

工傷傷殘鑑定了,不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的,需要先申請勞動仲裁才可以的。一般勞動爭議案件,勞動仲裁是前置程式沒有經過勞動仲裁的勞動案件,一般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

你好,針對您的問題,本律師解答如下: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勞動爭議案件仲裁前置,也就是說,勞動爭議,必須走【仲裁】——>【一審】——>【二審】的程式。具體規定如下:(當然了,您的鑑定結果出來,那麼走仲裁也是比較快的,不用擔心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條規定的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祝願你早日維權成功。

3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認定,勞動仲裁時效已過到法院還能按工傷鑑定走嗎?

4樓:淮南程律師

你好,勞動糾紛要先去勞動仲裁的。請採納建議!

5樓:貴陽律師王韓

不可以,勞動糾紛必須先勞動仲裁。

工傷的傷殘鑑定和意外傷殘的傷殘鑑定有沒有區別?

6樓:

1、工傷的傷殘鑑定是社保部門委託制定的醫院的做出的勞動能力的鑑定,是代表國家的,相對來說是很權威的,很公正的,客觀的;而意外傷殘的傷殘鑑定是由專門的司法鑑定所做出的鑑定,相對於社保部門的鑑定來說,權威性沒有那麼大。

2、賠付的主體不一樣,工傷的傷殘鑑定的賠付主體是社保部門,代表的是國家,而意外傷殘的傷殘鑑定一般的賠付標準是保險公司,工傷的傷殘鑑定所需要的鑑定費300元,到時候是可以要求社保部門報銷的,而意外傷殘的傷殘鑑定的鑑定費用是無法保險的。

3、意外傷殘和工傷傷殘適用賠償的法律依據不同,進行傷殘鑑定的標準也不同的。工傷賠償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工傷傷殘鑑定適用《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

擴充套件資料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2份。(附一)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如勞動合同書、單位證明、工作記錄本、工資表、考勤表、工作證、同事證明材料或從事本職工作的證明材料。、

3、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影印件或企業註冊登記基本情況(工商局資訊中心查詢)及影印件(如確實提供不了可以不提供)。

4、用人單位法人及其他相關負責人的姓名及聯絡**。

5、受傷確診的醫院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影印件)或醫院的死亡證明書(原件及影印件)。

6、受害者的身份證影印件。

7、有關旁證的證明材料,如受傷時的證人、證言(需提供證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書面材料需證人簽字按手印並留下聯絡**)。

8、屬交通事故的,需提交交通部門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原件及影印件)及《接處警情況記錄》(影印件需加蓋交通部門的與原件相符的紅章子)。

9、如受傷者本人無法親自申報工傷,可委託其直系親屬或通過律師事務所來申請(必須提供委託書)。

備註:所申報的材料一律用a4紙的規格上報,所有申報材料全部影印留底。

7樓:韓飛律師

1,工傷的傷殘鑑定是社保部門委託制定的醫院的做出的勞動能力的鑑定,是代表國家的,相對來說是很權威的,很公正的,客觀的;而意外傷殘的傷殘鑑定是由專門的司法鑑定所做出的鑑定,相對於社保部門的鑑定來說,權威性沒有那麼大

2,賠付的主體不一樣,工傷的傷殘鑑定的賠付主體是社保部門,代表的是國家,而意外傷殘的傷殘鑑定一般的賠付標準是保險公司,工傷的傷殘鑑定所需要的鑑定費300元,到時候是可以要求社保部門報銷的,而意外傷殘的傷殘鑑定的鑑定費用是無法保險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沒區別的。傷殘鑑定都是一個標準。

是一個標準,都是根據gb/t16180-2006《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來定級的。

9樓:吉人自有吉相

工傷的傷殘是在工作期間傷殘的,而意外傷殘在各種條件下都可能發生。唯有工傷的傷殘鑑定才有意義,因為他可能給傷殘者一定的補償。而意外傷殘鑑定除非為了社會救助,否則為0。

10樓:枯木朽竹

是有區別的。工傷評殘要求更嚴,同樣的傷殘,意外傷害評的要高一些,工傷則要低一些。不過區別不大,最多差一級。

工傷能評十級,意外傷害肯定也能評十級的。工傷和其他傷害的評殘部門是不一樣的。

11樓:高文生學習課件

沒有區別,國家現在的傷殘簽定標準是一樣的。

傷殘鑑定可作為工傷鑑定嗎工傷時間過了,直接傷殘鑑定可以嗎

傷殘鑑定和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是不同的鑑定。兩者不同相互等同。若申請工傷認定時間為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若已過申請工傷認定時間的,則無法認定為工傷。職工可按人身損害賠償進行索賠。即直接申請傷殘鑑定,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但人身損害責任的訴訟時效為一年,一般自醫療 ...

工傷傷殘鑑定要走那些程式,工傷鑑定如何走程式,都需要什麼

首先需要進行工傷認定,然後再做勞動能力鑑定,具體如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

請問工傷傷殘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的區別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第三,參照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