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工傷傷殘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的區別

2022-01-26 07:34:55 字數 5386 閱讀 9506

1樓:貴陽傑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2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幾級傷殘需要做傷殘等級鑑定,以傷殘等級鑑定的結果為準,只有鑑定的結果才可以作為賠償的依據。屬於工傷的還需要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後,可以要求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賠償。

3樓:匿名使用者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14

2、傷殘津貼

如果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本人工資的60%;

3、**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4、職工住院**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5、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6、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7、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傷殘等級鑑定與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級別一樣嗎

4樓:華律網

勞動能力鑑定和傷殘鑑定不一樣。勞動能力鑑定與傷殘等級鑑定既有聯絡又有區別。從性質上來說,勞動能力鑑定是傷殘等級鑑定的基礎。

從範圍來說,勞動能力鑑定範圍更大一些,即除對工傷(含職業病)進行鑑定外,還包括對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導致的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鑑定,其主要職能是從醫務方面對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鑑定。而傷殘等級鑑定相對來說更專業、更嚴格,其職能是對工傷和患職業病職工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的鑑定。二者的工作程式和判別依據也不同。

但對於明顯的工傷(含職業病)案例來說,傷殘等級鑑定可以與勞動能力鑑定同時進行。二者的申請鑑定的時間也不同,勞動能力鑑定的申請時間是傷者病情相對穩定後,可以提出申請;傷殘鑑定申請時間是醫療終結後。

5樓:七臺河李陽平

一、傷殘等級鑑定與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性質不同。

勞動能力鑑定是經過工傷認定後才能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工傷鑑定;傷殘等級鑑定是指人身損害賠償進行的司法鑑定,即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鑑定。

二、傷殘等級鑑定與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程式與適用標準不同。

勞動能力鑑定,是在工傷認定的前置條件下由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適用標準是《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傷殘等級鑑定是發生人身損害後的賠償中,由當事人雙方協商向司法鑑定機構申請或人民法院指定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鑑定。適用標標是《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的標準。

三、雖然兩者的鑑定程式與鑑定機構不同,但從兩個標準對殘疾級別的對應上是基本接近的。在現實生活,如果是不同的傷害性質適用不同的鑑定程式與標準,不會產生交叉影響。但往往是工傷職工受到的是產業傷害,由於客觀條件因素限制而不能為認定為工傷,在不能進行工傷鑑定(勞動能力鑑定)情況下,而不得以才申請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傷殘等級鑑)鑑定,這是不得以而採取的換位彌補辦法,雖然兩者有所差異(但基本接近),也只能適用這種方式。

因為認定不上工傷則無法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四、根據兩個鑑定結論進行賠償的適用法律與計算賠償金的方式不一樣,須進行利益均衡。

司法鑑定,一般是故意傷害案中確定傷害程度或者確認證據的真實性的鑑定,是為了解決案件中的有關特殊或技術問題而進行的,往往標明傷害的因素對於傷殘結果的形成分別所佔的比例,即在賠償中採取按比例賠償,由於個人因素造成的影響也計算在內,適用「過錯賠償」原則,也就是受傷害者本人一般也存在相應的過錯,也應承擔相應損失比例或減少賠償義務人的相應賠償比例。

而勞動能力鑑定是對工傷以及工傷致殘的等級,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工傷賠償屬於「無過錯賠償」原則,即職工不承擔在事故中因個人因素造成的責任。

五、職工受工傷後走人體損傷致殘程度鑑定的司法鑑定程式,是在不得以(不能認定工傷)的情況下,為了保障受到產業傷害職工能夠有據賠償的一種利益調整措施,只要用人單位本著公平實用的原則,有效進行利益均衡,在計算方式上儘量取向有利於受傷害職工的計算方式,也是止息勞動糾紛的有效辦法。勞資雙方都應本著客觀實際心態來處理與對待這樣的特殊狀態,公平合理的協商處理相應的賠償事宜,否則無法解決定樣的糾紛。

工傷傷殘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是一回事嗎

6樓:華律網

勞動能力鑑定和傷殘鑑定不一樣。勞動能力鑑定與傷殘等級鑑定既有聯絡又有區別。從性質上來說,勞動能力鑑定是傷殘等級鑑定的基礎。

從範圍來說,勞動能力鑑定範圍更大一些,即除對工傷(含職業病)進行鑑定外,還包括對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導致的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鑑定,其主要職能是從醫務方面對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鑑定。而傷殘等級鑑定相對來說更專業、更嚴格,其職能是對工傷和患職業病職工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的鑑定。二者的工作程式和判別依據也不同。

但對於明顯的工傷(含職業病)案例來說,傷殘等級鑑定可以與勞動能力鑑定同時進行。二者的申請鑑定的時間也不同,勞動能力鑑定的申請時間是傷者病情相對穩定後,可以提出申請;傷殘鑑定申請時間是醫療終結後。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能力鑑定包括公司生產基地和非因工負傷、患病後傷殘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指勞動者因工或非因工負傷以及患病後,勞動鑑定機構根據國家鑑定標準,運用有關政策和醫學科學技術的方法、手段確定勞動者傷殘程度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一種綜合評定。

8樓:匿名使用者

是一回事,《工傷保險條列》第21~23有興勺義規定。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工傷鑑定和傷殘鑑定有區別嗎

9樓:華律網

勞動能力鑑定和傷殘鑑定不一樣。勞動能力鑑定與傷殘等級鑑定既有聯絡又有區別。從性質上來說,勞動能力鑑定是傷殘等級鑑定的基礎。

從範圍來說,勞動能力鑑定範圍更大一些,即除對工傷(含職業病)進行鑑定外,還包括對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導致的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鑑定,其主要職能是從醫務方面對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鑑定。而傷殘等級鑑定相對來說更專業、更嚴格,其職能是對工傷和患職業病職工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的鑑定。二者的工作程式和判別依據也不同。

但對於明顯的工傷(含職業病)案例來說,傷殘等級鑑定可以與勞動能力鑑定同時進行。二者的申請鑑定的時間也不同,勞動能力鑑定的申請時間是傷者病情相對穩定後,可以提出申請;傷殘鑑定申請時間是醫療終結後。

10樓:

工傷鑑定和傷殘鑑定的標準有一定區別,但大體都差不多,兩者最重大的區別是工傷鑑定必須由單位或法院出面申請,由專門鑑定機構作出結論,而傷殘鑑定只需要個人到有資質的鑑定單位都可以作出鑑定結論。

工傷鑑定有許多指標,但從你的敘述無法準確評估,但基本上來說斷一個小拇指接好有影響的話就可以定位10級,你們這種情況應該是偏低,但最多隻能到九級的程度。

如有幫助,謝謝採納。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工傷鑑定與司法鑑定的區別:1、收費不同,工傷鑑定一般300塊並且社保可以報銷,司法鑑定則千元左右;2、依據的標準不同;3、鑑定的機構不同,工傷是勞動鑑定委員會,屬於社保部門在管,司法鑑定則是獨立的;4、法律依據不同。

12樓:紅燒牛皮

1.傷殘中沒有筋脈受損的鑑定標準;

2.你父親可以按照以下的鑑定標準,你對照下;

9級 10)全身瘢痕佔體表面積≥5%;

10級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3.工傷鑑定是由專業的鑑定人員檢查病歷、ct、診斷報告和恢復情況等做出來一系列鑑定報告,然後由三分之二以上的鑑定人員統一討論後,根據工傷鑑定標準做出的一個鑑定結論;

4.一壺水拿10分鐘,是自然拿還是平舉拿,自然拿受力的都是骨頭,不會這麼嚴重;平舉拿水壺10分鐘,正常人同樣手痠堅持不了,除非經常鍛鍊的;

5.工傷鑑定是受到工傷後,必須由勞動能力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其他鑑定機構作出的結論無效,除非上訴至法院,可以由司法機構進行鑑定;

6.傷殘鑑定,民訴法和最高法院證據規定是這樣規定的,雙方協商選擇鑑定機構,協商不成,法院指定鑑定機構;

7.工傷鑑定是根據工傷傷殘鑑定標準來鑑定的;傷殘鑑定有好多種,如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人身傷害傷殘鑑定、醫療事故傷殘定級等,其中包括工傷傷殘鑑定,只是每個傷殘鑑定的標準都不太一樣,可以說工傷鑑定標準是其中最低的一個;

8.你如果對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可以申請省級勞動能力委員會重新鑑定,他們的鑑定標準都是一樣的,誤差很少;重新鑑定還要收取鑑定費用,假如等級沒變,那麼鑑定費用不報銷;假如等級提升,鑑定費用可以報銷;

9.如果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結論還是10級,你不服氣,可以上訴至法院,由司法機構根據工傷標準來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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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能力鑑定多長時間才能出來,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多久做鑑定?多久有結果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應遵守哪些程式?職工因工緻殘需要進行勞動能力喪失程度鑑定從開始到結束必須經過申請 受理 鑑定 ...

關於工傷,勞動能力傷殘鑑定,一次性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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