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失勞動能力鑑定是怎樣的,在工傷事故中是已經喪失了

2022-07-30 00:28:52 字數 5275 閱讀 9663

1樓:玉竹水瓶座

這個有標準的,說起來很複雜。勞動能力鑑定是接下來享受工傷待遇的標準的前提

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如何填寫?

2樓:0o柳小兔

根據出院記錄表載明情況,按照以下**照實填寫即好。

擴充套件資料勞動能力鑑定是通過對一個人從事體力工作的能力的鑑定,確定其勞動能力喪失的程度。勞動能力的喪失可分為:

(1)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這種人雖然因傷、病導致身體衰弱、器官功能障礙或肢體殘廢,但仍能從事一些輕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這種人因傷、病已經不能從事任何強度的工作,甚至連日常生活都需要他人照顧。對勞動能力的鑑定是一項複雜而困難的工作,它涉及醫學,倫理學等有關的知識,並依照國家的有關政策性規定,是在明確的鑑定標準的基礎上,綜合分析被鑑定人的病情後做出的。

它要求鑑定人員在鑑定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客觀地做出鑑定,這關係到我國對喪失勞動能力者的優惠政策。

3樓:妖精王的祝福

根據出院記錄表載明情況,按照**照實填寫即好。

申請人如實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確認申請表》,並提供如下材料: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勞動鑑定、因工負傷勞動能力鑑定、因患職業病勞動能力鑑定、因精神病勞動鑑定如提供資料不完整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公室應在接到書面申請的10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補正資料。

申請人應在接到書面告知書30日內補正全部資料,否則視為未提出申請。申請人補正資料的時間不計算在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時限內。

拓展資料

勞動能力鑑定是通過對一個人從事體力工作的能力的鑑定,確定其勞動能力喪失的程度。勞動能力的喪失可分為:

1、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這種人雖然因傷、病導致身體衰弱、器官功能障礙或肢體殘廢,但仍能從事一些輕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這種人因傷、病已經不能從事任何強度的工作,甚至連日常生活都需要他人照顧。對勞動能力的鑑定是一項複雜而困難的工作,它涉及醫學,倫理學等有關的知識,並依照國家的有關政策性規定,是在明確的鑑定標準的基礎上,綜合分析被鑑定人的病情後做出的。

4樓:劉建明律師

回答第八條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二)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更多1條

5樓:之何勿思

填寫步驟:

1、填寫工傷職工姓名。

2、填寫工傷認定決定書編號。

3、填寫證件型別和號碼,一般填寫居民身份證。

4、填寫傷殘部位以及時間。

5、填寫聯絡地址。

6、填寫單位資訊。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能力鑑定程式有以下步驟:

1、 提出申請凡因工、因病需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的職工,用人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組織職工進行勞動能力鑑定,以書面形式向勞動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填寫《勞動鑑定申請表》。企業不提出申請的,職工及其親屬可以申請,勞動鑑定委員會不得拒絕。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請主體不同而有所區別。

應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工傷診斷證明,以及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情況等資料(包括有關的放射材料)。

2、 進行審查:

勞動鑑定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勞動鑑定的日常工作。勞動鑑定辦公室工作人員接到勞動鑑定申報後,應對下列事項進行審查:

(1)申請的事項是否屬於勞動鑑定的內容;

(2)申請的勞動鑑定是否屬於本鑑定委員會受理;

(3)申請書及有關材料是否齊備並符合要求;

對申請書不明確,有關材料不齊備的,應指導申請人予以補充。

3、 鑑定程式:

勞動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經審查決定受理的申請,可以根據鑑定情況,選擇以下程式:

(1)將申請書及報送材料分類、分科整理、登記;

(2)通知用人單位和被鑑定人有關鑑定事宜。(如:鑑定的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並組織協調鑑定工作;

(3)指定勞動鑑定醫院、聘用勞動鑑定專家組成技術鑑定組;

(4)勞動鑑定醫院指定合格的醫生根據被鑑定人受傷的部位或病情進行檢查,寫出診斷報告;鑑定專家組對被鑑定人及材料進行技術鑑定並寫出鑑定意見;

(5)勞動鑑定委員會依據國家標準、勞動法規及鑑定意見作出鑑定結論。

4、 鑑定迴避:

勞動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及勞動鑑定專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及被鑑定人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其迴避:

(1)是用人單位法定代表或主要負責人、被鑑定人的近親屬;

(2)與被鑑定人及用人單位有利害關係的;

(3)與被鑑定人及用人單位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作出鑑定結論的。

勞動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的迴避由勞動鑑定委員會主任決定;勞動鑑定專家的迴避由勞動鑑定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決定。

勞動鑑定委員會主任及辦公室負責人對迴避申請應七日內作出決定,並以口頭或書面方式通知用人單位和被鑑定人。

5、 鑑定結論

(1)勞動鑑定委員會依據國家標準、勞動法規及鑑定意見作出鑑定結論。

(2)用人單位或被鑑定人對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當地勞動鑑定委員會申請複查;對複查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勞動鑑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鑑定。複查鑑定的最終結論由省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

(3)各級勞動鑑定委員會主任對本委員會已經作出的鑑定結論,發現確有錯誤,需重新鑑定的,應 提交鑑定委員會決定是否重新鑑定。決定重新鑑定的,由鑑定委員會決定撤銷原鑑定結論。

6樓:福州律師團

既往史,沒有的話寫無

現體傷史,你可以跟據受傷工人的資料來寫,把發生事故的情況和醫院的入院記錄或出院小結等結合起來

7樓:班門羞弄斧

既往史,沒有的話寫無.

現傷史寫受傷過程,含時間、地點、受傷過程等。

8樓:原鵾

勞動能力鑑定確認申請表怎麼填?

9樓:

我覺得你那麼寫都ok

請問工傷事故的傷殘鑑定是否由用人單位辦理? 40

10樓:笑談古和今

可以是用人單位,如果單位不(願)辦理,個人也可以辦理。

工傷事故傷殘鑑定程式

一、工傷認定

辦理機構: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傷認定機構

辦理條件: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的從業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

申請主體:用人單位、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

申請時限:

1、用人單位應當自從業人員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 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向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範圍:

1、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從業人員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申請工傷認定需提交材料:

1、必備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人員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包括初次)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2、相關材料

(1)屬於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

(2)屬於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用人單位出具因工外出的證明材料;

(3)屬於機動車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結論證明材料;

二、工傷或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填寫《企業職工工傷或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1、被鑑定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2、《工傷認定決定書》影印件;

3、加蓋醫療機構紅色印章的病歷資料影印件。

勞動保障局受理申請後,將定期(每兩月一次)組織對申請人進行身體檢查,根據檢查結果,由鑑定委員會評定傷殘等級,並下發《工傷(職業病)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

11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認定向人社局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

工傷認定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進行行政確認,是職工遭受事故傷害後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和發生爭議通過法律途徑獲得救濟的前提條件。

勞動能力鑑定是勞動者因工負傷後,勞動鑑定機構根據國家鑑定標準,運用有關政策和醫學科學技術的方法、手段對工傷職工傷殘程度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進行綜合評定,是給予受傷害職工保險待遇的基礎和前提條件。

勞動者遭受工傷事故傷害,應當先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所在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的30內申請,工會、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可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等。

工傷認定並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3、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4、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勞動能力鑑定多長時間才能出來,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多久做鑑定?多久有結果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應遵守哪些程式?職工因工緻殘需要進行勞動能力喪失程度鑑定從開始到結束必須經過申請 受理 鑑定 ...

工傷8級是否屬於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勞動部 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 勞部發 1996 266號 第十四條 各級勞動鑑定委員會應當按國家制定的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 國家標準gb t16180 1996 以下簡稱評殘標準 對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傷殘後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護理依賴程度進行等級鑑定。符合評殘標準一級至四級為全部...

勞動能力鑑定

根據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有明確規定 第17條規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