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案被告人不到場,怎處理,民事訴訟被告人不去出庭怎麼辦

2021-09-06 14:55:55 字數 2376 閱讀 3190

1樓:戚廣利

民事糾紛案,法院經過傳票送達、傳喚被告人不到庭,法院可以**審理,最後可以缺席判決。法院判決生效後,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樓:

被告不到就會當缺席審判,按原告要求判

3樓:

1、民事訴訟法

109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144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2、根據上述規定,如是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喚拒不到庭可以拘傳;如不是必須到庭的被告可以缺席判決。

上述意見供參考

4樓:律兜諮詢2號

答:民事案件審理中,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法院會缺席審判。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5樓: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不影響法庭**審理,被告方將承擔不利的後果,被告方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詳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

民事訴訟被告人不去出庭怎麼辦?

6樓:向日葵

要法院傳票,是一種訴訟文書,代表被告已被原告起訴,應該按時出庭答辯。但是在生活中,有許多被告收到法院傳票拒絕出庭,以為能夠以此避免訴訟。

你提供法院可以拘傳他到被告的****及地址法院可以拘傳他到庭,如果法院無法聯絡上被告,則要求你提供被告的身份證地址或資訊。

一般只需提供被告的身份證號就能查詢到被告的戶籍資訊。法院會再向被告的戶籍地址快遞司法專遞,如果還無法聯絡,則法院會要求你去人民法院報辦理公告送達。

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繳納260元的公告費,法院會與人民法院報聯絡統一辦理公告事宜。

就此類案件的審理,一般**要公告一次,缺席判決後還要再公告送達判決書一次,故公告的案件一般需要六個月的審理期限。

參考資料

華律網.華律網[引用時間2018-4-20]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被告不出庭,要看是民事官司還是刑事官司。

8樓:克洛伊海豚木馬

1。法院可以拘傳他到庭

2.如果傳票送到,法院經兩次傳喚被告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可以直接缺席**。判決生效後移送法院執行局

3.但如果屬於必須到庭的,經傳喚拒不到庭的,可以據傳,也就是說強制你到法庭參與**

開過庭以後就可以判決了;

你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最長期限180天。

被告不出庭不影響訴訟請求,法院只要宣判就對其有強制力,必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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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已經立案,法院可以通過寄送傳票方式傳喚被告人到庭。

2、根據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據原告起訴時提供的被告住址無法送達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覆》:“

人民法院依據原告起訴時所提供的被告住址無法直接送達或者留置送達,應當要求原告補充材料。原告因客觀原因不能補充或者依據原告補充的材料仍不能確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向被告公告送達訴訟文書。人民法院不得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實、準確的被告住址為由裁定駁回起訴或者裁定終結訴訟。

因有關部門不准許當事人自行查詢其他當事人的住址資訊,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請查詢的,人民法院應當依原告的申請予以查詢。”

3、依法兩次傳喚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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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不吃火鍋就不吃

可以先去查詢其名下的房產及銀行賬戶等個人財產,在提起強制執行時一併將以上材料提供給執行局。但被告家裡要是一分錢也沒有,也必須先提起來。可以在發現其有錢的時候要求法院前去執行財產。

但他要是一直是個窮光蛋,光有一紙的勝訴判決書,也是沒有用處的。

11樓:杭州一律師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只要被執行人不死,理論上就有可能要回來。

12樓:樑廣玄律師

先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找不到財產或者被執行人,法院會中止執行,發給你一個債權憑證。以後任何時間,你發現的被執行人有財產,就可以憑債權憑證重新申請執行。

13樓:匿名使用者

能要回來,請個律師查他的房產和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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