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申訴案件中的被告,民事訴訟案被告人在法庭上有申訴的權利嗎

2022-12-16 01:46:12 字數 2845 閱讀 2672

1樓:

【申訴案件中,當事人(被告)不服,由本院提起發起再審案件,在本地法院審理;原告不願意在當地法院審理,想由上一級人民法院審理。這類這類案件應該移動上級法院還是繼續在本地法院審理?】

應當在原審法院審理。

【理由和依據】

因為當事人(被告)不服,由本院提起發起再審案件,已在本地法院審理。

依照民訴法民訴法第204條第2款規定(因當事人申請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審理,但當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選擇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階人民法院裁定再審的案件,由本院再審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審,也可以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和民訴法第199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2樓:僪又琴

報請上級人民法院依法決定。

民事訴訟案被告人在法庭上有申訴的權利嗎?

3樓:淮安浙江人

當然有。不過,你理解有誤,應當是指陳述。而不是申訴。

一、申訴:主要目的是要求重新處理。

是指公民認為對某一問題的處理結果不正確,而向國家的有關機關申述理由,請求重新處理的行為。

二、陳述:是表明自己的觀點或批駁對方的觀點。

民事訴訟,庭審的一般程式:1、**準備和**宣佈 —— 2、法庭調查,其中有一個重要的環節,就是當事人陳述,先原告後被告的順序,依次發言;然後,法官在歸納小結的基礎上,要求雙方對自己的觀點或主張,當事人當庭舉證、質證—— 3、法庭辯論:原、被告雙方應當圍繞各自的訴訟請求或者訴訟主張,就法律的具體適用問題辯論——4、法庭調解,詢問當事人調解的意願。

願意的就調解,有一方不願意的,調解結束——5、休庭、評議和宣判。

民事訴訟終審判決敗訴能否繼續申訴?

4樓:好心情站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終審法院院長、終審法院的上級法院、與終審法院相對應的檢察院反映,請求他們提起再審程式。

《民訴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5樓:八三老人

可以申訴,但是不影響已生效的判決。

6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有申訴的權利,但是是否受理申訴就法院的事情了。。被告沒有新的證據,法院一般不會再受理的。

7樓:陀山之鸚

申訴是沒有任何限制的,只要不服或者覺得冤枉都可以。

8樓:旅行的熊貓

還能繼續申訴的,樓主可以參考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關於審判監督的規定。

我的民事案件一審勝訴,被告不服上訴中院

9樓:匿名使用者

一、《民事訴訟法》規定,二審是人民法院根據上訴人的上訴,就第一審人民法院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理,並作出判決。在原判決認定事實正確,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應當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所說的情形,如一審認定事實正確,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二審將會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就不會改判。

10樓:

首先要說明下 正常的二審審限應該只有三個月 只有院長批准了才可以延長到六個月

你確定沒有什麼特殊原因訴訟中止麼 比如要等別的案件判決了才能繼續判決這個案件之類的

實在沒辦法的話試試去同級檢察院申訴?他們可以提檢查意見和抗訴還有就是當事人申請再審 但問題是你現在沒有判決裁定 好像不能提再審

11樓:陳金鑫

可以寫信向中院院長反映情況。

被告提出民事申請申訴,原告可否申請異地審理

12樓:天津六月雪

不能,你又不是特別大的有特殊情況的案件。

民事案件中被告方下落不明該怎麼辦?

13樓:北京

當訴訟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時,另一方當事人需提起民事訴訟時,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供對方當事人下落不明的證據,經人民法院確認該當事人下落不明後,採取公告的方式向下落不明的當事人送達起訴書和出庭通知。

公告期為60天。

公告期滿即視為送達。

如果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仍未出現,法院即可在一方當事人缺席的情況下安排**審理並依法做出判決。

判決書仍以公告的方式向下落不明的當事人送達。

公告期屆滿視為送達。

公告期滿之日起15日為上訴期。

上訴期內雙方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均可提出上訴。

上訴期滿,當事人未上訴的,該判決書生效。

14樓:莫純潔是我

會被裁定駁回起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04]17號批覆:人民法院依據原告起訴時所提供的被告住址無法直接送達或者留置送達,應當要求原告補充材料。原告因客觀原因不能補充或者依據原告補充的材料仍不能確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向被告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人民法院不得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實、準確的被告住址為由裁定駁回起訴或者裁定終結訴訟。

由此可見,是認定為「被告不明確」還是「被告下落不明」,其處理結果截然不同,它關係到當事人訴訟權利是否得到合理維護,關係到法院適用法律是否正確,二者不能混淆。

如何進行民事訴訟,如何查詢民事訴訟案件詳細內容?

進行民事訴訟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1 準備好民事訴訟狀。在訴訟狀中寫明當事人的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職業 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名稱 住處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 職務 訴訟請示及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證據和證據 2 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被告應在收到起訴書...

民事官司申訴問題,民事訴訟中的申訴有多大的勝算

你可以向高階法院申請再審,也可以向中級法院同級的檢察院申訴,請求檢察院抗訴,只要檢察院抗訴,二審法院必須再審。我建議你還是請一個得力的律師,審判監督程式不好打!民事訴訟中的申訴有多大的勝算 本人檢察機關工作,實事求是講,基本沒有勝算。一 有時候刑事案件倒是有可能翻過來,那是因為死者歸來,或真正的罪犯...

附帶民事訴訟屬於刑事案件還是屬於民事案件

因與刑事犯罪所引起的賠償一般提起民事訴訟,由刑事案件的審判庭解決,因此法律稱之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該訴訟屬於與刑事案件合併審理,所以說,附帶民事訴訟屬於刑事案件範圍。是屬於刑事案件,但附帶民事訴訟時,適用民事訴訟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部分,一般指檢察機關機關因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