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廠上班被人打傷廠裡有責任嗎,在廠內上班被別人打傷算工傷嗎 廠裡負責任嗎

2021-09-23 15:13:11 字數 4283 閱讀 5855

1樓:匿名使用者

在工廠上班如果是由於工作原因被打傷,則可以申請工傷,廠裡應當承擔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損失,支付後可以向違法打人者追償。如果因個人糾紛被打傷,工廠疏於管理,應當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2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在交**時被**員工打了,廠裡要開除我們怎麼維權

3樓:

我在上班時間被同事打了一耳光廠裡有責任嗎?

4樓:匿名使用者

在工作中受傷,屬於工傷,按照職工無過錯原則,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單位已經交過工傷保險費,人社局支付工傷待遇,沒有繳納的,單位支付。條例規定得很清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工廠上班被人打傷,廠裡有責任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在工廠上班如果是由於工作原因被打傷,則可以申請工傷,廠裡應當承擔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損失,支付後可以向違法打人者追償。如果因個人糾紛被打傷,工廠疏於管理,應當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6樓:匿名使用者

嚴格來說工廠提供的是工作場所,工人之間打架不是工廠能夠控制的,最多隻能根據制度處理一下,太嚴重的糾紛應該報警解決問題。

在廠內上班被別人打傷算工傷嗎?廠裡負責任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在工廠被人打存在認定為工傷的可能性,認定為工傷的工廠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職工在工廠,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為履行職責被人打傷,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三)項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因為維護國家和公共利益被打傷,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二)項規定,視同工傷。

其他情形被打傷,不能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8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9樓:

誰打的,是因為你過錯還是誰過錯

在廠裡因工作上的事發生打架致他人受傷,廠裡有責任嗎?

10樓:天貓售後那些事兒

在廠裡因工作上的事發生打架致他人受傷,廠裡有責任,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1、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2、第三十七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一般情況下打架鬥毆,應當由當事人自行承擔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規定如下:

1、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 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 為。

2、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 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 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 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11樓:正商觀察者

你好,廠裡肯定是有責任的,第一,地點是在廠裡,第二,是因為工作引起的,所以有!但是,不是主要責任,因為打架雙方都是成年人了。所以,責任承擔:

廠裡40%雙方個承擔30%!希望能幫到你。

祝你好運

12樓:匿名使用者

親,按勞動法規定,打架鬥毆公司有權跟你解除勞動合同,情節嚴重者送有關部門處理,可能會有刑事責任!

13樓:善獻

必須有當然有可以起訴他

14樓:匿名使用者

有啊,但是廠裡責任不大

我在私人工廠裡上班,跟廠裡沒有籤合同,只是口頭上表明,現在不做了,廠裡不讓走,我該怎麼辦

碰種板肯定要準備告現始蒐集證據比 入廠間前發工資工資單等等 既然沒有合同,你想走就走,法律上他沒有權利限制你 請問一下我進的是一個小廠,去上班的時候沒有籤任何勞動合同,只是口頭上說了走的時間要提前一個月辭職,未籤勞動合同用工超過半年的,按無固定期限合同計算,所以你可以找勞動局 跟廠裡沒有籤合同,工資...

在工廠裡面上班,廠裡要求提報親屬關係,我和哥哥同車間,但他是機修部,我是生產的,有影響嗎?會不

這個沒有影響的,你不用擔心。廠裡要求打提報親屬關係只是有個備案,有的時候有親屬關係也是好事啊。英語學得好對於學法律的在求職方面有哪些好處?就業方向 可以處理涉外的合同,就可以進入外資企業發展。外企相對規範待遇好,平臺好,有助於你後期職業發展。求職的時候要注意什麼法律問題?許多公司或個人欺騙新進職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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