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廠上班要求志願加班,不加就辭退違法嗎

2022-03-07 13:49:25 字數 3356 閱讀 4019

1樓:

1、最重要的是:你先把【要求】和【自願】這2個詞語找你語文老師和新華字典去理解一下是什麼意思;

2、其次可看:

《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深圳商務律師

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法定的理由,以不加班辭退肯定是不合法的,您需要保留辭退通知書,去勞動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賠償金。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加班辭退違法。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勞動者對是否加班有選擇權,有權拒絕加班。用人單位辭退不加班職工是嚴重違法行為。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因此辭退勞動者的,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經濟補償金的二倍即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兩個月本人工資支付賠償金。

但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安排加班勞動者應當服從: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在工廠上班被辭退了,應該如何賠償?工作將四年 40

4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辭退的原因,是否勞動合同到期,是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還是其它原因。

5樓:韓飛律師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你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勞動者存在嚴重過錯)規定的情形,沒有與你協商一致解除的,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勞動合同法第41條(經濟性裁員)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裁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預告解除、非因勞動者過錯),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係。

4、經用人單位主動提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支付經濟補償金,n。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6樓:紅色的岸邊

如果你沒有犯廠內規定的錯誤 你是有權利得到補償的

1基本工資的2-4倍

2獎金年底福利的2-4倍

7樓:

灌水原因辭退你的,要給你4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的再加一個月時間

違法辭退的兩倍支付經濟補償金,即4*2=8個月

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演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

參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8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有以下4種情形:

1、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情形,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沒有經濟補償。

2、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3、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解除勞動合同,程式必須符合四十一條規定,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4、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滿50歲以上工人被辭退無任何補償,工廠是否違法?

9樓:來自百花洲輝煌的大喬

我今年55歲了,在廠裡上班近十年,現在廠裡說50歲以上都辭退,我該怎麼辦?

10樓:韓飛律師

滿50歲以上工人被辭退無任何補償,工廠的行為是違法的,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1樓:傑傑

明顯違反勞動法。

你可以這樣做:

1、聯合起來和單位協商

2、在勞動部門主持下調節

3、提起勞動仲裁

4、再不行的話,向法院起訴

關係到個人切身問題,一定要強硬點。

12樓:創業聊天室

在08年新合同法出來之前這樣並不違法,他們這樣做的真實意圖是為了逃避稅收和應付員工責任!

辭工事件是由「深圳華為集團」首先發起,這明顯對公司員工不利,尤其是老員工。現在國家正在進行行政干預,效果要等一段時間才知道。估計是不了了之,出不了個結果。

所以你現在不用白費心思了,只要華為集團有結果你就有結果,如果華為都沒結果你也沒盼頭了。

13樓:

今五十三歲做保潔員是否可以隨時解僱呢?

14樓:容佁

這個要看你有沒跟它簽定勞動合同

一切根據合同辦事撒

我們公司要求週六上班,不算加班也不補休,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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