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摩托車賣給別人沒有過戶,對我會有影響嗎

2021-10-03 20:43:47 字數 1551 閱讀 8588

1樓:百小度

如果車輛已經賣出去了,按交通法規定,車輛交易必須及時過戶,在未過戶前有違章的,記在原車主的駕照,發生交通事故的,原車主也要承擔連帶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2樓:番茄特攻

車輛轉讓不過戶,發生事故後責任如何承擔?原車主不承擔責任!

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五十條的規定:

(原車主無責)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二、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原車主是否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的覆函》中規定:

即因車輛已經交付,原車主既不能支配該車的營運,也不能從該車的營運中獲得利益,故原車主不應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

三、上述法律條文都明確,名義所有人(原車主)不承擔賠償責任。主要基於以下考慮:

1、就判斷機動車保有人的二元標準——執行支配與執行利益而言,機動車一旦交付給買受人或受贈人,該機動車的執行支配以及執行利益皆已歸於後者,原所有人儘管在機動車登記上仍是名義上的所有人,但顯然已經不對該機動車享有執行利益,也不能夠進行執行支配了,再讓其承擔責任也有失公允。

2、目前我國的法律、法規並未明確以過戶登記作為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生效要件。因此,機動車所有權轉讓以交付作為生效要件。既然如此,只要機動車已經交付,受贈人即為機動車的所有人,其造成他人損害時,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承擔責任。

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

“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我把摩托車賣給了別人,沒有過戶出了交通事故,我有責任嗎?

3樓:鬱沛若泣照

你好,因為還是登記在你名下,所以你還是名義車主,如果肇事者賠不起,那麼你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建議過戶。

我的汽車賣給別人,沒有過戶,只簽了協議,如果,對方肇事逃逸,我有責任嗎

這個樣子,就是你的車呀,肯定有責任呀,不能夠這個樣子啊,畢竟要賣給別人就要過戶給他和你沒有關係才可以。車在你名下就會有一點牽扯到你!前提是找不到肇事者!簽了協議,等於簽了合同。如果雙方確認 簽字,該協議有效,法律認可。以後如果對方肇事,是對方的責任。根據實事求是原則,你不是肇事者,不是車輛受益人 也...

摩托車賣了對方不過戶我能登出嗎,摩托車賣了沒有過戶怎麼銷戶

法律分析 摩托車賣了對方不過戶本人能登出。二手摩托車過戶是把車輛所屬人的名稱進行變更。車輛不過戶對於買賣雙方來說都會帶來不便。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知,已經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摩托車,不過戶也可以銷戶,所有權人是可以登出登記的。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二十七條 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

別人騎摩托車撞了我的摩托車,我的車和我都沒事,他倒下了,應該

好歹打個一二零啊,要是周圍有人的話你走也無所謂了,有些狠角色還會對倒下那個施暴呢,嘿嘿嘿 摩托車也是機動車,相關事故責任認定要按照機動車事故責任認定,要看具體事故分析才能定!但是按照你說的那樣,如果沒有攝像頭記錄的話,最好能打110備案下,如果他沒啥事的話,走了就走了唄!暈,你只有問交警了?別人騎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