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酒後不聽從勸告堅持自己開車回家導致交通事故死亡,一同喝酒者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嗎

2021-10-19 01:23:49 字數 1763 閱讀 8958

1樓:boss雷

是三天吧?三年的話已經過了民事訴訟時效了,你們就不存在民事責任問題了…

喝酒後?他醉酒了沒?如果醉酒明顯不能開車,卻任由其開車自行回家,是有責任的。

再者,你們是朋友,出於人道主義,根據公平原則,你們是要做出適當補償的。

當然,要是打官司的話,還得看律師的了,要看最後什麼判決!

希望對你有幫助!

2樓:張偉傑律師

已經超過訴訟時效,你們不用承擔責任。

3樓:李平峰

法律責任是沒有的、錢要出點的、他家人要告你們的話要出幾萬的、還不如先拿一萬去給他們吧!3年了怎麼到現在才說!

4樓:簡簡單單

1、如果喝酒過程中,你沒有勸酒的話,你是沒有責任的,如果有勸酒的話,你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民法通則》也規定,公民由於過錯(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當然,勸酒者應當負多大的責任,應當視其勸酒的程度與履行義務的程度來確定,因為被勸酒者通常是成年人,自己本身也應有一定的自制力,對損害結果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2、過錯責任認定

第一、作為常理之人,逼酒者、勸酒者、敬酒者以及與人賭酒者應當意識到過量飲酒會對人產生不利結果,大量飲酒會導致人的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減弱、喪失,甚至有可能造成身體的傷害乃至死亡,而仍進行逼酒、勸酒、敬酒和賭酒,故意讓他人醉酒或者放任他人醉酒,或者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飲酒人帶來傷害卻輕信可以避免,對他人醉酒後造成的損害存在過錯,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當的賠償責任。

第二、共飲人之間因先前共同飲酒行為產生安全注意義務。

大家在一起喝酒並無過錯,但是當某個同飲者出現了過量飲酒時,共同飲酒人或者由於組織者身份,或者由於勸酒、敬酒、逼酒和賭酒等行為,共同飲酒人之間產生互相提醒、阻止過量喝酒、照顧、護送和通知家屬的安全注意義務。共同飲酒人沒有盡到這一安全注意義務,致使同飲人酒後遭致損害的,則推定共飲人對損害的發生存在過失,應承擔與其過錯相當的賠償責任。

在一起喝酒後其中一個人開車回家路上出了交通事故造成對方死亡,其他人有責任嗎?

5樓:聞大爺爺

在一起喝酒後,其中一個人開車回家路上出了交通事故造成對方死亡,其他人有責任嗎,肯定有責任,明知道對方喝酒了,不進行勸阻,還讓他人駕駛車輛,所以也要負責任,現在都講的是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你應該請代駕的,現在出了事故你也有責任,就是個好東西,可以解憂,喝酒要適量,不可貪杯,特別是酒後千萬不要駕駛車輛,為了自身安全,也為了他人安全著想。文明出行靠你我他,我們要堅決杜絕酒後駕駛,真的是害人害己。

6樓:

一起喝酒的人是有責任的,酒後開車違反交通法大家都知道,應該叫代駕,阻止他酒後開車,大家沒有進到告知義務

7樓:匿名使用者

在一起喝酒的人應該全力勸阻其酒後駕車的非法行為。如果有證據證明已經履行了全力勸阻的,則可以免除相應的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依法、依規,應是當事者們責任。

現代“奇巴”事也太多,你想防也難防。

因為:現代社會都被扭曲了。

你看看南京的“彭老太汙衊扶她的青年人案”。

剛好又遇上奇巴的法官,將本該是申張正義的事,卻被法官錯位,汙衊成“你若沒有推倒老太,為什麼要扶她”。

法官堂而王之:將中華民族最傳統的思維顛倒了。

9樓:卑微的糖寶

有!但是他的責任要大一些,他屬於酒後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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