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沒有續簽我們又在沒有合同情況下工作了1年了

2022-01-01 01:24:19 字數 5253 閱讀 9109

1樓:

1、若你前一份勞動合同到期已經超過一年,則從超過之日起,視為你與公司之間已經存在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關係;若尚未超過一年,則你雙方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無論哪一種情況,若公司辭退無理,屬於違法解僱,公司應為你支付賠償金及經濟補償金。具體標準為:

2023年1月1日之前的工齡應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按一個月工資標準計算,不滿一年的也計算一個月工資,若公司不願意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應支付50%的額外經濟補償金。對2023年1月1日以後的工齡,應支付賠償金,標準為:每滿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不滿半年的,按一個月工資計算,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兩個月工資計算。

2、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應從你上一份合同期滿之日算起往後推一個月開始,為你支付應籤而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最多可以支付相當於11個月的工資。

由於你的賠償額度較大,建議委託律師介入,為你提供專業服務,爭取賠償利益最大化。

2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辭退。因為合同到期後單位不續簽而繼續用工,已形成事實「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成立」!因此,他辭退你屬於違法,可依法向其提出按「無固定期限勞動用工待遇」處理。

他不照辦,到當地勞動監督部門投訴解決就行!

3樓:一城的

可以。到期不續簽,自動轉為無限期合同,如果你沒有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無理由辭退,可以得到賠償。

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能,你還能要求公司沒未籤合同的最後一年每月二倍工資賠償給你,並要求補籤。

如果公司沒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你解除合同還要求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5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到期,雙方都沒有提出任何意見的話,視為合同自動延期。

2、你們沒有勞動合同卻工作了一年,你已經是該公司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了。

3、公司辭退你的話,你可以提出補償。到勞動局去告,肯定成功。

4、這一年工作,他要給你雙倍工資。同時辭退你,還要按你工作年限來做出經濟補償。如果是非法解僱,應該按經濟補償的2倍賠償。

6樓:

不籤合同,要比簽好,你可以要求的更多。

直接找勞動局,勞動仲裁,現在國家的政策是站在保護勞動者這邊的。

你需要出具事實勞動的證明,比如工資單,還有就是同事的證明之類。

7樓:匿名使用者

能。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去投訴,絕對成功!

8樓:匿名使用者

能。可以按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賠償。

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沒有續簽 我們又在沒有合同情況下工作了1年了

9樓:桑禮潮風

當然能,你還能要求公司沒未籤合同的最後一年每月二倍工資賠償給你,並要求補籤。

如果公司沒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你解除合同還要求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10樓:陽秀榮蓋裳

1、如果到期,雙方都沒有提出任何意見的話,視為合同自動延期。

2、你們沒有勞動合同卻工作了一年,你已經是該公司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了。

3、公司辭退你的話,你可以提出補償。到勞動局去告,肯定成功。

4、這一年工作,他要給你雙倍工資。同時辭退你,還要按你工作年限來做出經濟補償。如果是非法解僱,應該按經濟補償的2倍賠償。

勞動合同沒到期又要重新籤,原來的合同怎麼處理,是不是原來的勞動合同我們自己也要留存一份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屬於變更勞動合同,你看仔細下條款,一般來說你簽了新的就算協商一致變更期限了,年假的話直接提出來要休就可以了,原合同你手裡沒有麼?

12樓:匿名使用者

籤不籤合同和年休假沒有關係,即使你原來不在這個企業工作,也應當得到年休假。

另外,原來的合同已經作廢了。

13樓:什麼才是真什麼才是對

有的根據科方面完全樂風范文芳為范文芳我鳳舞龍飛new分為服務而非

合同沒到期,公司想辭退我們,又沒有說辭退,是跟我們說放假,怎麼辦?

14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放假又不違法,但放假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應當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報酬;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應當按照當地**規定的標準支付生活費。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5樓:成都蠟燭藝人

現在的企業步步維艱! 早去找工作吧!

我家的房子出租,但是隻有第一年簽訂了合同。合同到期後房客又續交了半年的房租,但是我們沒有續簽合同。

16樓:

應該退錢。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第二百三十二條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1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續簽合同就不能按照原來的那個合同辦了,後面租住時間應該雙方協商來辦。

我是外包公司員工,公司跟甲方合同到期,公司跟我們解除合同,公司又不賠償能不能跟甲方要

18樓:濤聲海韻

可以去要求補償。

如果是用人單位主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是單位的原因造成勞動者離職的,單位應當視情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或者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需要補償的情形,員工也可以要求給予補償,否則可以去勞動局申訴。

經濟補償一般是按n+1的原則,即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另外,有很多是不用補償的情形或者不但要補償,還要賠償的情形,甚至是不允許單位主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具體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內容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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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

主要還是先和公司領導協商,說你不想到新公司,願意在原單位工作。或者如果公司非常希望你去新公司,你可以開你要的條件,更高薪水 待遇 權力等。在合同關係上,可以確認的是 1.公司不能強迫你去新單位,你實在不同意,他們又還是需要你在原單位的,那麼合同還是會續簽。2.新單位需要你,你不想去,原公司也不想留用...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怎麼補償,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如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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