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婚後生病另一方能提出離婚嗎

2022-01-08 10:27:23 字數 4055 閱讀 1647

1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如果能確認雙方感情破裂,不管是否患有疾病,都可以離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准予訴訟離婚的情形:

一、《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長期分居,沒有共同生活,互不履行夫妻義務,夫妻關係實際上已名存實亡,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標誌之一。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一方已連續兩年以上與家庭斷絕通訊聯絡,下落不明滿兩年的,被法院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二、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的14項情形中與新《婚姻法》不牴觸的情形

具體包括: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兩年(原《意見》規定為三年,與《婚姻法》相牴觸,故修正),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不能誤認為為了懲罰過錯方,對過錯方提出的離婚判決不準離婚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與新《婚姻法》相同)。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與新《婚姻法》相同,新《婚姻法》增加了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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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與新《婚姻法》相同,新《婚姻法》增加了實施家庭暴力)。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這裡賦予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2樓:易書科技

可以。婚後生病另一方可以提出離婚,但需要支付對方扶養費。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但根據中國婚姻法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新婚姻法中有沒有提到一方不肯離婚,另一方堅決要離應該怎麼辦

3樓: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擴充套件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同時指出:

第七條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關係分別受理了離婚和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的,對於離婚案件的審理,應當待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作出判決後進行。

前款所指的婚姻關係被宣告無效後,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應當繼續審理。

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4樓:法律快車

一方想離婚對方不同意的,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如果法院審理後認定夫妻感情破裂了的就會判決准予離婚,不需要經過對方同意。

所以只要起訴離婚的一方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就可以成功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5樓:星光美麗

我起訴都三次了法院能不能判決離婚我都不確定,因為我是省外人對方法院有人

6樓:匿名使用者

四年前起訴過離婚,但是沒有判離,現在已經四年過去了,我一直 不在家,現在我再次提出離婚他不同意,我該怎麼辦

7樓:匿名使用者

本人要離婚,我老公不同意離婚,老是在**威脅我,我們以分居三個月了,該怎麼離婚

8樓:不拿回去

我老公愛賭博,不顧家,老是打我,一年四季不回家,不管不問,**不打,我要和他離婚,可是他堅決不答應,請問我該怎樣做,謝謝

9樓:hi有什麼

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堅決要離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201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 離 婚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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