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在程式上怎麼銜接

2022-01-09 02:32:10 字數 5081 閱讀 4819

1樓:匿名使用者

沒批捕時可以申請複議,

2樓:商標註冊

對行政複議結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對行政訴訟判決結果不服的不能申請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複議機關是共同被告;複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複議機關是被告。

複議機關在法定期限內未作出複議決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起訴複議機關不作為的,複議機關是被告。

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作出同一行政行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共同被告。

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所作的行政行為,委託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行政機關被撤銷或者職權變更的,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3樓:匿名使用者

當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除複議前置以外,均可直接提起行政訴訟。如當事人先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七條,對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

《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八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的,複議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人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的順序

4樓:匿名使用者

1、複議選擇型――複議與訴訟銜接關係的原則。凡是屬於複議範圍又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案件,而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屬於其他型別的,均應認為屬於此種。

2、複議選擇兼終局型――在複議和訴訟之間自由選擇,但選擇複議後不得提起訴訟。包括:《中國公民處境入境管理法》、《外國人入境處境管理法》。

3、複議前置型――《行政複議法》第三十條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已經取得的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應當先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4、複議後選擇裁決終局型――《行政複議法》第十四條。對***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申請裁決,***依照本法的規定作出最終裁決。

5、複議終局型――一種是屬於行政複議範圍而不屬於行政訴訟法受案範圍的案件;一種是既屬於行政複議又屬於行政訴訟的案件,如《行政複議法》第三十條第二款。根據***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對行政區劃的勘定、調整或者徵用土地的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行政複議決定為最終裁決。 對於不涉及到侵犯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適用第三種型別。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法律沒有規定複議前置的,行政相對方可以在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中任意選擇,或先申請複議,對複議不服再提起行政訴訟。對省級人民**或***工作部門的行政決定不服的,可以向***申請複議,但此複議為最終決定,對此決定不服的不能起訴。複議前置的情形:

1、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已經依法取得的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2、合營企業同稅務機關在納稅問題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按照規定納稅,然後再向上級稅務機關申請複議。如果不服複議後的決定,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同稅務機磁的納稅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依照稅務機關的納稅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後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區別有哪些

6樓:註冊會計師

人民法院只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審查其是否適當;複議機關不僅審查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而且還要審查其是否適當。行政訴訟是「不告不理」,行政複議則是「有錯必糾」。

7樓:找法網

1、處理機關

8樓:東奧名師

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的區別:

1、二者受理的機關不同。行政訴訟由法院受理;行政複議由行政機關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機關的上級機關受理,特殊情況下,由本級行政機關受理。

2、二者解決爭議的性質不同。人民法院處理行政訴訟案件屬於司法行為,適用行政訴訟法;行政機關處理行政爭議屬於行政行為的範圍,應當適用行政複議法。

3、二者適用的程式不同。行政複議適用行政複議程式,而行政訴訟適用行政訴訟程式。行政複議程式簡便、迅速、廉價,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訴訟程式複雜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

行政複議實行一裁終局制度;而行政訴訟實行二審終審制度等。

4、二者的審查強度不同。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原則上法院只能對行政主體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而根據《行政複議法》的規定,行政複議機關可以對行政主體行為的合法性和適當性進行審查。

5、二者的受理和審查範圍不同。《行政訴訟法》和《行政複議法》對於受理範圍均做了比較詳細的規定。從列舉事項來看,《行政複議法》的受案範圍要廣於《行政訴訟法》。

此外,《行政複議法》還規定對***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及其工作部門的規定、鄉鎮人民**的規定等規範性檔案可以一併向行政複議機關提出審查申請。

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是兩種不同性質的監督,且各有所長,不能互相取代。因此,現代國家一般都同時創設這兩種制度。在具體的制度設計上,或將行政複議作為行政訴訟的前置階段;或由當事人選擇救濟途徑,或在當事人選擇複議救濟途徑之後,仍允許其提起行政訴訟。

初級會計

9樓:匿名使用者

1、審理機關不同。行政複議是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上級行政機關審理,而行政訴訟則是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2、法律依據不同。行政複議依據的是《行政複議法》及《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而行政訴訟則是依據《行政訴訟法》。

3、程式不同。行政複議只有一級,即行政複議決定作出後行政複議程式即終止,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而行政訴訟則對一審法院作出判決不服還可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

在審理過程中,行政複議一般是書面審,只有在必要時,才可舉行聽證或當面聽取有關人員意見。而行政訴訟除特殊案件外,一般均可公開審理,且具有交換證據、法庭調查、質證、辯論等程式。

行政複議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即行政複議結論的決定權由行政機關層級審批,行政首長最終決定。而行政訴訟實行合議制。

4、結案方式不同。行政複議可以由行政機關為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調解,申請人與本申請人也可自願達成和解,而行政訴訟不適用調解。

5、審理的內容不同。行政複議既要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也要審查其適當性,並可依法作出複議決定。而行政訴訟原則上只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雖也對適當性進行審查,但一般不就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的適當性作出裁決。

6、行政複議不收費,行政訴訟收費。

擴充套件資料

10樓:梔欣

兩者的區別:

1、處理機關不同。

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的處理機關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機關,後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機關。

2、性質不同。

處理機關的不同決定了它們行為性質上的區別:行政複議機關的複議行為屬於行政行為,它是一種行政機關內部的層級監督制度,對相對人來說,這是一種行政救濟的手段。

而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的活動屬於司法活動,是人民法院對行政機關的監督活動,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權對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對行政相對人來說這是一種訴訟救濟的手段。前者受行政程式法即行政複議法調整,後者則受訴訟法即行政訴訟法支配。

3、受案範圍不同。

行政複議範圍大於行政訴訟範圍。屬於行政訴訟範圍的,必然屬於行政複議範圍;但屬於行政複議範圍的,未必屬於行政訴訟的範圍。

4、審查標準不同。

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都以具體行政行為為審查物件,但其審查標準是不同的。行政複議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與適當進行審查。

行政訴訟原則上只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對不適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不予審查。此外,行政複議法對複議的申請範圍作了擴大的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更全面的保護。

知識拓展

兩者的聯絡:

①產生的根據相同。都是基於行政爭議的存在,用以解決爭議的法律制度。

②目的和作用相同。都是為了防止和糾正違法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效益,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③審查的物件基本相同。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都以行政爭議為處理物件,都要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只是複議機關作為行政機關,所以審查範圍要寬一些。

可以同時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理性,以及作為具體行政行為依據的規章以下規範性檔案。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旨在解決行政糾紛,不解決民事糾紛。兩者均以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為宗旨。

④產生的條件相同。都是一種依申請啟動的活動。兩種程式的啟動,都有賴於相對人的申請。

⑤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都是一種權利救濟手段。兩者都對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監督,糾正違法和不當。

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都屬於救濟行為,都具有事後性和依申請的性質,即它們都是事後的一種監督手段,且又須以行政相對人的提起為前提條件。

⑥法律關係相似。在解決爭議的過程中,行政複議機關和人民法院都是居中的裁決者,所以行政複議屬於行政司法的範圍,與法院的審判活動有不少相似的地方。

⑦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都是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作為行使行政權的一方當事人行政機關無權提起。

二者均適用不告不理的原則,都是一種依申請的行為。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的被申請人或被告都是享有國家行政職權、作出行政行為的國家行政機關。

⑧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適用的原則和程式也有許多相同之處。二者的受案範圍基本相同,所作出的裁決種類和執行手段也基本相同。原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行政機關負舉證責任、不適用調解等原則,在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中都適用。

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的區別,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有什麼區別?

人民法院只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審查其是否適當 複議機關不僅審查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而且還要審查其是否適當。行政訴訟是 不告不理 行政複議則是 有錯必糾 行政訴訟,是指行政相對人在與行政主體發生行政爭議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其要求以法定程式審查行政主體的行政行為的合法性...

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區別有哪些,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有什麼區別?

人民法院只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審查其是否適當 複議機關不僅審查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而且還要審查其是否適當。行政訴訟是 不告不理 行政複議則是 有錯必糾 1 處理機關 1 審理機關不同。行政複議是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上級行政機關審理,而行政訴訟則是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

2019貴州農信社備考 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相同考點是什麼

行政復bai議和行政訴訟相同 的du考點如下 作為行zhi政法上兩種最主要的救濟dao方式,回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具有很多答相同的考點 如行政複議範圍和行政訴訟範圍。對此,考生應注意,原則上,只有具體行政行為才可以複議 起訴,抽象行政行為原則上是不能複議和訴訟的 有例外且只能附帶審查 內部行政行為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