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待遇(6級),6級工傷賠償標準是多少

2022-01-30 10:06:40 字數 5843 閱讀 7039

1樓:墨陌沫默漠末

工傷保險待遇由工傷保險**支付主要部分,包括工傷醫療待遇、傷殘待遇、工亡待遇。

1.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醫療待遇包括工傷醫療費用、**性**費用、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用。

(1)工傷醫療費用。工傷職工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工傷、職業病,所需醫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規定的,由工傷保險**支付。

(2)**性**費用。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性**,費用支付也是有工傷保險**支付。

(3)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用。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由工傷保險**支付。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用一般採用限額支付方式。

2.傷殘待遇

傷殘待遇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至十級的,按照傷殘等級由工傷保險**一次性支付給本人補助金。一至十級傷殘職工一次性補助金的標準分別為24~6個月的本人工資。

(2)傷殘津貼。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由工傷保險**按月支付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補足差額。

(3)生活護理費。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由工傷保險**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三個等級,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

3.其他待遇

其他待遇包括伙食補助、外地就醫差旅費、停工留薪待遇等。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4.工亡待遇

工亡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

(1)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工亡職工家屬可領取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其標準為48~60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規定,報省級人民**備案。

(2)喪葬補助金。工傷職工家屬可領取專項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其標準為6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3)供養親屬撫卹金。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可領取供養親屬撫卹金,撫卹金按工亡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按月支付。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發文字號】 主席令第35號【釋出日期】 2010.10.28 【實施日期】 2011.07.01,第三十八條之規定。

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或作出勞動能力鑑定,以下專案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2)輔助器具配置費;

(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4)傷殘津貼;

(5)評殘後的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6)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7)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8)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性**費用。

(10)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11)傷殘等級為五至十級且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係的工傷職工,由工傷保險**以解除勞動關係時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12)勞動能力鑑定費。

2樓:羅長江律師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 (二)項規定的「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傷殘津貼為本人工資的60﹪,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前提是「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指不用上班,但沒有解除勞動合同,養老醫療保險還是原單位交,工資正常增長,60%不也水漲船高嗎。退休後按退休前最高的工資總額計算退休待遇,怎會不增長呢?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規定,由用人單位給你交養老醫療保險,到60週歲後給你辦理退休手續,然後停發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傷殘津貼為本人工資的60﹪,領取法定退休金。

4樓:荊棘鳥語

工傷認定後要進行傷殘等級鑑定,鑑定後享受相關待遇。這是必須的。享受傷殘津貼要看你定了幾級。

5-6級單位無法安排工作的 退出工作崗位,按級別享受傷殘津貼,月繳費工資指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如果你的收入達不到這標準 按照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做為基數扣繳社會保險費 如果你的收入高於社平工資的三倍 則按照社平工資的三倍做為基數扣繳。定位6級,傷殘津貼60% 是死的,沒辦法,傷殘津貼也是經常調整的,國家有檔案,你不用擔心 。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扣繳本人一小部分 單位扣繳大部分 如養老保險我們這裡個人8%,企業20% 退休年齡到後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

如果有可能儘量把級別定高點,最合適了。

6級工傷賠償標準是多少

5樓:博愛傑傑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計算賠償主要是看具體情況,具體委託律師處理。

6樓:愛喝粥

工傷人員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的,為16個月的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六級傷殘的,為14個月;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的,為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的70%;六級傷殘的,為60%。

並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人員繼續按照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本市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人員本人提出,該工傷人員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五級傷殘的,兩項補助金標準合計為30個月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六級傷殘的,為25個月。

因工傷人員退休或者死亡使勞動關係終止的,不享受本條第二款規定的待遇。

需要提醒的是,各地的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不一樣的,具體可以向當地的社保局諮詢

工傷6級傷殘如何賠償

7樓:張偉傑律師

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8樓:天才小咪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是要起訴用人單位的,而且是自己不小心夾到手,起訴也沒用

一、《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四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9樓:韓飛律師

1、你的情況符合工傷認定的基本要素,所以建議你通過工傷程式解決,因為人身損害賠償是要符合侵權的構成要件才可以,你的情況很難認定侵權

2、一、醫療費

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工傷職工**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二、生活護理費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三、工傷**期間待遇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四、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

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五、六級工傷傷殘等級賠償標準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無論是否退職工傷機構均需向職工支付,若未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支付。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三)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工傷十級賠償標準是什麼?十級工傷賠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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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級工傷賠償標準,十級工傷賠償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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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標準,一般工傷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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