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交易中先簽後換的優點和缺點是什麼

2022-02-03 18:36:21 字數 5855 閱讀 4419

1樓:匿名使用者

先簽後換可以挽回球隊流失明星球員所帶來的損失,如果明星球員以自由球員身份籤其他球隊,那麼老東家白白損失一名球星什麼也得不到。因為球員擁有伯德條款,原隊續約會有12.5%的工資漲幅。

所以球隊可以考慮用先簽後換的方式為自己尋求補償。缺點就是如果其他買家沒拿出足夠的誠意和籌碼,可能會留下擁有一份鉅額合同卻無心打球的球星。所以球隊基本都是找好買家才會進行先簽後換交易方式。

2樓:匿名使用者

好處是雙方面的,對球隊而言是避免了失去一名明星球員而一無所獲,相反可以用明星球員換來球隊看好的其他球員;對明星球員來說是可以獲得更高的工資,因為nba合同有規定,如果續簽原來的球隊,薪水比同樣的合同,比換一個隊要高10%。

壞處是對球隊來說可能換來的球員無法填補明星球員離開損失的戰鬥力,對球員來說如果沒有換成功,則要呆在一個自己不願意再繼續效勞的球隊。

一簽完合同就要給完第一年的年薪,這個肯定不是了。年薪一般都是分批次給的,有的是兩次有的是三次。

3樓:匿名使用者

對球隊:可以避過工資帽。當球隊沒有薪資空間的時候,又想獲得該球員可通過先簽後換方式,即該球員先與有薪金空間(通常是原球隊)的球隊簽約然後再交換。

而原球隊避免失去球員且一無所獲。對球員,可以得到最大合同

4樓:匿名使用者

先簽後換的優點是以最小的損失換取最大的回報,新籤的nba球員工資都很低,可以最為換取一名超級明星的添頭,如果籤的這名新秀是公認的「潛力股」那麼換取超級明星的概率就大了很多。。。

5樓:匿名使用者

nba合同有規定,如果續簽原來的球隊,薪水比同樣的合同,比換一個隊要高10%。這樣,如果母隊先簽後換,對球星來說收入會比原來的高,但這種情況的球員比較少,除非特別nb。

今年 lebronjames就符合這種情況,所以如果他要離開,先簽後換是首選,同樣的還有姚明,(如果不受傷的話)

6樓:匿名使用者

一:自由球員與本隊簽約比其他球隊簽約能得到更高的合同先簽後換 一般會用在明星球員鐵定要離開母隊母隊為了避免球員離隊而什麼也得不到,所以會協商好先簽後換換的到自己心儀的球員

而那個球星則可以簽到最大的合同

不好的地方是 另一個球隊 則要多支付一部分薪金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願意為馬克庫班支付10萬美元的罰金,它可以和你討論一下怎麼樣先簽後換得到詹姆斯

nba交易中先簽後換的一個問題。

8樓:匿名使用者

先簽後換一般是對於比較好的球員而言的.否則不能確保被換出去.另一支球給.

不籤的話,那名球員就不屬於你的隊了.怎麼換呢.?如果球員合同快到期,您不籤的話,沒人會換的.所以不能確保隊員在將來肯續約.

9樓:匿名使用者

優點:都是對球隊而言的,先簽可以確保這名球員的操縱權還在球隊手裡,球隊佔主動地位,可以決定這名球員的去留,可以榨取這名球員的價值,後換就是球隊根據自身的需要拿他去換對球隊更有利的球員,一般都是球隊之間互相商議好的!缺點:

不保險 容易變卦

2 b隊給

3 是的 不過不絕對

4 不籤也能換 只要合同沒到期

5 不是

10樓:

一般先簽後換用於合同到期新籤合同的球員

直接說是很空洞的

我們打個比方

如果火箭要換bosh

bosh要價2000萬一年

火箭打算用鐵扎 斯科拉 小布三換一

他們的工資分別為一年 500萬 300萬 400萬這麼一算 差了800萬 薪金不對等 怎麼辦呢斯克拉合同正好到期了 所以 先簽他 用1100萬一年籤 然後再換 薪金就對等了

當然 前提是猛龍就相中了斯克拉 願意出接受1100萬一年換了之後當然就是接收球隊給錢了

這樣說你能明白麼

最後你那倆問題 不籤當然能換 但是要是合同到期了不就沒法換了麼

nba中球員交易必須要薪金對等嗎,如果雙方願意交易但工資差距大呢?先簽後換是怎麼回事呢

11樓:吳凌曉

1, 工資帽和奢侈稅是兩碼事. 工資帽是薪資上限, 奢侈稅是球隊超出後會被罰款的限制.

所以, 籤自由球員的條件是要在工資帽以下.

但是, 球隊在工資帽之下並不一定意味著有空間簽約自由球員. 球隊所擁有的特例也會算在薪資空間裡. 如果一個球隊都工資額和所擁有特例的工資空間總額超過了工資帽, 那麼還是不能籤自由球員, 除非球隊放棄特例以讓工資空間總額低於工資帽.

2, 基本上可以這麼說. 如果兩支球隊都沒有薪資空間了, 那麼雙方的交易肯定需要薪資對等; 如果甲方沒有薪資空間, 而另一方乙方還有比如300萬的空間, 那麼從甲方交易到乙方的球員甲,其工資就可以比乙方交易出去的球員乙多出300萬.

3, 選秀權的交易總的來說有以下原則:

(1) 選秀權在轉會中的薪金價值為零

(2) 計算球隊薪金總數時要加入選秀權的價值(新秀年薪表中規定的數字)

(3) 只能交易未來5年內的選秀權: 當年的以及5年以後的都不能交易

(4) 順位保護: 也就是在交易時, 多數都會有保護措施, 比如, 如果選秀權在樂透區, 那麼就由原隊保留, 交易順延到下一年, 等.

(5) 球隊不能把未來連續兩年的第一輪選秀權都交換出去

你說的去年山貓和勇士用選秀權交易理查德森, 勇士除了得到選秀權(8號)以外, 還得到了價值1000萬美元的交易特例, 所以加起來也跟理查德森到薪資差不多啦

4, 現金特例? 現金交易是可以包含在球員交易當中的, 當然有很多限制, 最基本的就是現金上限是300萬美元. 不過現金是不計算在交易的薪資裡的.

所以像太陽這種薪資總額較高的球隊, 我覺得估計是能用現金就用現金吧 :-)

5, 中產是不受工資帽到限制, 它允許球隊給任何一個球員一份等同於每年的nba平均工資的合約, 超過工資帽到情況下也一樣可以. 今年的中產好像是500多萬不到600萬.

6, 老將條款就是拉里伯德條款, 它允許工資帽以上的球隊同本隊的自由球員重籤合約,數額可以達到頂薪,利用伯德條款簽下的合約最長可達七年,年薪漲幅可達12.5%。

而條件很簡單, 就是這名球員必須至少打滿三個賽季,且在這三個賽季中沒有被解僱過,沒有以自由球員身份換過球隊。

所以沒有個數限制, 只要你符合這個條件, 又有球隊願意用這個特例來籤就行. 但是簽下的薪資當然會計入到球隊薪資總額, 所以為什麼現在很多球隊還是有觸發奢侈稅到危險?... 這也是原因之一阿.

7, 買斷合同很簡單, 就是球隊和球員的分手費. 分手費是雙方協商定下的, 並且會計入到球隊的薪資總額裡. 計入幾個賽季, 就看原來的合同還剩下幾年.

比如, 如果原來合同還剩2年, 分別是100萬, 110 萬. 那麼買斷合同的金額(比如150萬)就分兩個賽季計入, 每個賽季計入的比例跟原合同裡薪水漲幅的比率一樣.

8, 頂薪是工資帽總數的25%. 工資帽每年都漲, 所以頂薪每年也不一樣. 今年是1200多萬吧好像? 不記得了.

頂薪只是指多年期合同第一年的薪水上限. 所以用頂薪籤保羅的話, 他第一年的薪水只能是那1200多萬.

但是多年期合同從第二年開始, 有一個漲幅限制. 好像是前一年的10.5% (又不記得了...

). 所以保羅從第二年開始, 薪水就會以這個比例逐年遞增. 遲早, 他到年薪會達到2000萬的, 至於要等幾年, 你自己算一下就知道了.

12樓:粒粒載畝

nba球員交易基於對等的原則,不過如果一方球員薪金高,那麼也可以申請交易特例(甲方球員1000萬,乙方球員500萬,交易完成後,甲方得到甲方得到500萬的交易特例,用於下次球員交易抵差額)。

先簽後換是因為球隊沒有足夠的薪金簽下某位球員,可以先讓原球隊簽下他,然後和現在的球隊交易。比如甲方想得到一名乙方的球員,但是無法直接簽下,那麼先簽後換是最好的方法。

13樓:懶糊塗龍

工資差距大 現金補 或者 選秀權補~

先簽後換,就是 球隊想簽約某個球員,但是手上的選秀權不夠前,那他就可以和其他有高位選秀權的球隊,約定讓對方幫他簽訂某個球員,然後他在用低位的選秀權加其他的球員或者其他和之前的球隊換取他們幫忙簽下的球員

或者當某個球員,年份要到時,球隊想交易他,但是怕一些問題,所以會和球員先簽約,然後再丟到市場和其他球隊換取球員

大致就這麼個意思

14樓:

工資不同可以多加球員和其他交換籌碼,先簽下是雙方同意的.然後這個球員就變成了球隊的籌碼了,不籤就不是他的嘛

nba球隊之間的「先簽後換」是什麼意思???

15樓:手機使用者

先簽後換: 自由球員想離開a隊去b隊,而b隊卻沒有足夠的金額條款來簽下他,但b隊擁有幫助a隊釋放薪金空間的條款(所有的先簽後換的交易的接受球員方一定都會有這個條款,不然交易做不成).於是a隊和b隊先達成協議,a隊簽下該球員,b隊拿出隊中一名球員與之進行交換.

這麼說可能很抽象,我舉一個例子你就明白了.

一開始,amanda(薪金500萬一年)是a隊的球員,bosh(薪金300萬一年)是b隊的球員.

amanda在今年成為了自由球員,b隊想得到他.

amanda期望的薪金是500萬一年,a隊擁有一個500萬條款,而b隊只有一個200萬條款,b隊如果想直接籤amanda,那麼amanda只能得到一年200萬的薪金,他一定不同意.

而a隊如果讓amanda直接簽了b隊,自己就等於無故少了一名球員,自然也很不合算,但所幸的是b隊不能直接籤amanda.

於是,他們就先簽後換.

a隊利用自己的500萬條款簽下了amanda,但如果直接把amanda給b隊,程式上是不合法的.

於是b隊將隊中的bosh和amanda交換,a隊得到了bosh,b隊得到了amanda.

為什麼要拿bosh去交換呢?

因為bosh的薪金是300萬,他的薪金加上b隊自己的200萬條款,剛好等於amanda的500萬,於是,both+200萬條款=amanda

交易完成!

好處:雙方都不太虧.

16樓:白吃飯飯

就是先簽訂僱傭契約,之後再換人,工資不會有差額的吧

nba交易中的「先簽後換」是怎麼回事?

17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是自由球員要求走人或原球隊要把該球員送走.自由球一般是受限制自由球員員先與原球隊續約,在用該自由球員交換其他隊的球員或選秀權.若是不先進行先簽後換,對原球隊損失慘重,不但得不到其他隊球員,還白白失去己隊自由球員

18樓:匿名使用者

先簽後換: 自由球員想離開a隊去b隊,而b隊卻沒有足夠的金額條款來簽下他,但b隊擁有幫助a隊釋放薪金空間的條款(所有的先簽後換的交易的接受球員方一定都會有這個條款,不然交易做不成).於是a隊和b隊先達成協議,a隊簽下該球員,b隊拿出隊中一名球員與之進行交換.

這麼說可能很抽象,我舉一個例子你就明白了. 一開始,amanda(薪金500萬一年)是a隊的球員,bosh(薪金300萬一年)是b隊的球員. amanda在今年成為了自由球員,b隊想得到他.

amanda期望的薪金是500萬一年,a隊擁有一個500萬條款,而b隊只有一個200萬條款,b隊如果想直接籤amanda,那麼amanda只能得到一年200萬的薪金,他一定不同意. 而a隊如果讓amanda直接簽了b隊,自己就等於無故少了一名球員,自然也很不合算,但所幸的是b隊不能直接籤amanda. 於是,他們就先簽後換.

a隊利用自己的500萬條款簽下了amanda,但如果直接把amanda給b隊,程式上是不合法的. 於是b隊將隊中的bosh和amanda交換,a隊得到了bosh,b隊得到了amanda. 為什麼要拿bosh去交換呢?

因為bosh的薪金是300萬,他的薪金加上b隊自己的200萬條款,剛好等於amanda的500萬,於是,both+200萬條款=amanda 交易完成! 好處:雙方都不太虧.

nba球員交易和轉換的規則是什麼

nba球員流動方式通常有四種,一是選秀,二是俱樂部之間交易,三是自由球員入會,四是俱樂部放棄球員。第一種方式通常是高中生或者四年級的大學球隊隊員自願參與,第二種僅在nba球隊俱樂部之間進行。而跨國俱樂部之間的球員流動,惟一可能是該球員結束與原俱樂部之間的合同之後,才能夠加盟nba,其他新加入的球隊將...

DNF裡面絕望之塔通關後換的可以交易的罐子,為啥鬼劍士最便宜

因為鬼劍士職業比較多,買鬼劍士職業罐子相對的人也多,刷完絕望之塔想換錢的號,工作室的號都換鬼劍士罐子能賣得快一點,別的職業就賣得相對慢一點 dnf絕望之塔通關後你們換可交易的罐子還是不可交易的,80層了 不可的。因為我都是給自己開的。可交易的是拿去賣的,不過似乎也不值什麼錢,三四百萬一個。不可交易的...

NBA裡的助攻和籃板怎麼算的,NBA中球員的場均得分,籃板還有助攻是怎麼算的啊,怎麼不是整數,還有小數點啊?

就象我們看比賽的時候,一次空中接力算一次助攻和一個籃板.助攻在籃球的籠統定義是通過傳遞幫助己方隊友完成得分。nba對於球場上的助攻表現以及對於助攻技術統計均有非常細緻的規定。在助攻方面,定義為 當球處於活球階段,通過持球球員對於球的傳遞,幫助第一位觸球的己方球員完成直接的得分的行為。這個定義的首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