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女方和男方離婚。女方有殘疾,沒有撫養孩子的能力。法院會吧孩子判給誰。然後孩子判給男方,女

2022-02-04 10:08:04 字數 5361 閱讀 6711

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關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

孩子的撫養權,雙方可以就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做協商,協商不成的,法院依據究竟由誰來撫養孩子對於孩子的成長比較有利作出判決。如你想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可以舉證證明有更多的時間照料孩子,孩子跟隨你生活對於孩子本身成長比較有利來進行爭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其次,關於撫養費: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節錄)

第7條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樓:李華陽律師

依據《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會判給有經濟能力的一方,但是如果對方虐待孩子、吸毒等不良行為,也不好說。

判給誰,一般會考慮經濟能力、和孩子的親密程度、孩子有自主意識的還會詢問孩子、生活環境等,有利於孩子成長的才會判給他。

至於撫養費,一般是父母共同出,生活確實有困難的一方可以適當減少。

4樓:隨便

法院會以孩子的最大利益為原則處理撫養權的問題,母親實在無力撫養的話,也就只好判給父親了。

關於撫養費,父母雙方都有義務給付撫養費,但是,像本案中的特殊情況,撫養費的具體金額可能會很少。

5樓:綠色草原之

孩子撫養權的歸屬,需要考慮父母雙方的具體情況,首先要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至於孩子的撫養費,需要考慮孩子的實際生活需求和父母雙方的承擔能力。如果女方因殘疾無法工作,也沒有其他收入**的話,可以不承擔孩子撫養費。

夫妻離婚男方失蹤女方又沒有能力撫養孩子法院會判給誰?

6樓:潤髮達交通設施

對於這種情況,如果男方下落不明的話,孩子應由女方撫養,如果女方沒有能力撫養,可以私下和男方的父母協商,由其先照顧一下孩子的生活。

如果夫妻離婚,雙方都不要孩子,孩子會判給誰?

7樓:匿名使用者

1、「若女方也不要的話,孩子會判給誰? 」:法院會判歸女方撫養。

因為:孩子還未滿2周,按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未滿2周的孩子會歸女方撫養,除非女方有久治不愈的重大疾病或是有撫養能力卻不盡撫養義務的行為、同時男方又要求撫養孩子的,才會歸男方撫養。

2、如果孩子已經滿2周:一般也會歸女方撫養,但會適當考慮男女雙方的條件好壞,從你所說的情況看,男方的條件比女方差太多,所以,即使是孩子已經滿2周:在兩人都不要孩子時,也很可能會判歸女方撫養。

3、孩子歸女方撫養,男方應支付撫養費。

4、「要是雙方都不要孩子,會把孩子判給先提出離婚的那一方」有這種說法嗎?」:沒有依據。

5、lz,既是來諮詢,就不要與人計較吧,說的不好可以不聽,沒必要生氣。

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8樓:

判給女方的可能性會大很多。更利於孩子生活。法官會考慮綜合因素。

9樓:咸寧無產者

大人的離婚不該傷害小孩子,如果不要,何必要生下呢?如果那一方有這種想法是不人道的.「要是雙方都不要孩子,會把孩子判給先提出離婚的那一方」有這種說法嗎?是對的.

10樓:

原則上要有利於孩子成長,法院會綜合評判。判給母親的情況較多,但是另一方要支付撫養費。

11樓:北京杜律師

dod都有撫養義務,法院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決。可以進一步聯絡

1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考慮孩子以後了,給條件好的!但男方要給撫養費!怎麼能忍心都不要孩子,人心是不是肉長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說女方蠻橫無禮,我看男的也不怎麼樣吧,一點責任心都沒有,自己的小孩都不想要,而且女的家庭那麼好肯嫁給家庭差的,證明她人品還是好的,怎麼不多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從先提離婚和不要小孩看男的不負責任.

14樓:浪吧浪吧浪吧

哎,兄弟有錢人家的女孩兒現在大多都是這樣,不能同吃苦離婚也應該

你可以專業律師**問下,那裡會有更好的答案

15樓:13240285053周

必須判給二人中的一方,否則將二人構成遺棄罪.

16樓:冷水泉

誰提出的離婚就會判給誰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兩去死吧,如此殘忍

離婚後,女方沒有經濟能力撫養孩子,留給男方,等女方有能力能不能通過法律將孩子要回

18樓:愛喝粥

對方再婚並非變更撫養權的法定事由,除非父母雙方協議變更,法院應當准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支援: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以及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根據以上規定,原取得撫養權的一方再婚並非另一方要求變更撫養關係的法定事由,僅以此為由要求變更撫養權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援。同時,該意見又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則應當予以准許。

19樓:催天下

1、這種情況是不好要回的,除非孩子在男方處並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才可申請變更孩子撫養權;

2、還有就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0週歲之後還得徵求孩子的意見;

3、所以想要回的話最好還是兩人協商吧,這種情況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20樓:李春華律師

當然可以,但是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確定,比如說女方的經濟條件以及其他方面的條件都遠比男方優越。另外,最重要的是,能夠徵得十週歲以上孩子的同意。一般情況下,孩子隨某一方生活的時間越長,歸該方撫養的可能性就更大,除非該方存在不利於扶養孩子的一些情況。

21樓:

等有能力時是可以請求變更撫養權的,但是否能變更成這取抉於幾個條件。一,男方願意放棄撫養權。二,孩子願意和你生活。

三,和你生活更有利於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如男方,孩子願意,就可以及時變更。如男方不願意,你可以法院起訴變更。

需法院判決。

22樓:李右丞

法律上判斷子女隨哪一方共同生活,是要綜合雙方各方面的因素,經濟能力是一方面的因素,並非是決定一切的因素,此外,雙方對子女的陪伴時間、自身的學歷素養、身體狀況等等,都會影響。子女滿8歲的,還應當徵詢子女的意見。

23樓:一顆不會飛的蛋

一般來說 不能 除非男方有問題 比如虐待孩子 比如真的養不起孩子

否則當初是你已經放棄的孩子了

不可能說你想要的時候就要

不想要的時候就不要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除非男方不適合撫養孩子了

25樓:元旦剛

不能,除非男方不想要或者虐待孩子。

26樓:luwei超

天啊,別人都養大了,孩子心不在你這裡,你說要的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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