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發工資是最多發幾個月,工傷賠償還要發工資幾個月

2022-02-06 11:18:06 字數 3486 閱讀 7238

1樓:南京胡志丹律師

工傷事故發生之後,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對於停工留薪期限的認定,一般不超過十二個月,如果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經過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即工傷停工留薪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四個月。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3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4樓:匿名使用者

既有滬寧杭高槓杆化化工

5樓:匿名使用者

停工留薪期需要工傷鑑定委員會確定,不足的可以申請延長

工傷賠償還要發工資幾個月

6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工傷賠償包括工傷保險**支付的**費、**費、住院期間生活費、以及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相應等級的津貼。單位支付員工工傷期間的工資,以及傷殘的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地方法規確定支付方。

2、工傷待遇稽核時在**完畢或者勞動能力鑑定結果下達後,向社保遞交申請後下達的。主要資料有:工傷待遇稽核申請表、醫療終結或者勞動能力鑑定表、病例、出院小結、醫療發票及住院清單、工傷認定書和本人身份證影印件。

3、受傷員工申請後在60日內下達待遇。

4、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7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賠償金停留留薪待遇是按照勞動者工傷事故發生後,**養傷期間,醫生開具的並假條時間為準,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發放而單位沒有發放,最後和工傷賠償一起計算。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8樓:張春傑律師

回答工傷停工留薪期期間,由用人單位按月按原工資待遇支付工資。

原工資是指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不足的可以要求補足,拒不補足的,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工傷**及休息期間屬於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公司按月支付。

法律依據請參閱《工傷保險條例》的如下規定: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更多7條

工傷賠償工資每個月是多少 一般賠幾個月

9樓:匿名使用者

歌聲賠償是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賠償的是根據你的傷殘等級賠償的沒有一般性賠償問題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原工資」,《工傷保險條例》未定義,各地規定大致有以下三種計算方法:

1、《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六條 本條例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二)原工資福利待遇,是指工傷職工在本單位受工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福利待遇。工傷職工在本單位工作不足十二個月的,以實際月數計算平均工資福利待遇。

3、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意見》

十四、《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中「原工資福利待遇」應理解為「職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正常出勤情況下,應享受的工資福利待遇(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除外)」。

3、浙江省高階人民法院民一庭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2012.12)》

十六、《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其中「原工資」按照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資。

好幾個月沒發工資,該不該信他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按照 勞動法 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勞動法 第五十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

正式員工被無故辭退補償幾個月工資

你可以主張違法解除,要求兩倍賠償金,經濟補償的標準為,每一工作一年發一個月工資,超過六個月算1年,不足六個月算半年。這個首先要看你工作了多少年?你工作的時間來定要補償幾個月。然後你還可以辦失業補助金只要買了養老保險的。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

老闆幾個月沒有發工資了。公司破產了。可以扣老闆的車

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其工資的,勞動者是不能無故剋扣公司老闆車的,勞動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資。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 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原勞動局 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 仲裁申請書2份 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