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發幾個月工資

2021-12-19 04:48:06 字數 2039 閱讀 1866

1樓:二寶家

1、如果公司有合法的理由(勞動合同法四十條、四十一條),例如不勝任工作、經濟性裁員、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等情況合法辭退,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或直接發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另外按員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工作年限支付,不滿半年按半個月工資支付,滿半年到一年按一個月工資支付。

2、如果公司有證據員工有以下情況(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辭退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3、如果公司沒有任何理由,就是想辭退員工(員工需要拿出公司違法辭退的證明材料),去仲裁申請違法解除,公司需要按二倍經濟補償金支付賠償金。

2樓:趙輝煌律師

按工作年限補償你的。

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等等。

4樓:周律師說

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

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裡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5樓:律圖網

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6樓:德琅律所李斯雷

如果甲方是單位,無正當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則應雙倍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是兩個月工資。

7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來賠償。

8樓:匿名使用者

依法解除就沒有賠償,違法解除就每年2個月賠償金

勞動合同甲方解約賠償幾個月?

9樓:

要看什麼原因解約的啊。有的解約要賠有的不用賠喲。看看解約通知書吧

10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的規定,2023年7月你被調到合開的公司後,原勞動合同應繼續履行,工齡連續計算。

而實際上你到新單位後又重新簽訂了,就意味著原勞動合同終止,原公司應向你支付1.5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023年1月29日新公司要和你解約,一個月後離開時,支付你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符合規定,即辭即走,則需要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要具備哪些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和要求是什麼

07年4月到今天也就是1年半以上了,那麼你能得到的補償是 1 2個月的補償金!2 還有1個月是這樣的,假如你公司是12月16號通知你的,那麼12月16到1月15這個月,你跟你公司人事說清楚了,問他們這個月工資怎麼給你,是工作交接完就發你一個月給你呢,還是必須要上完1個月班,才能給你1個月工資!要是他...

公司可以單方面擅自解除勞動合同嗎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是錯誤的。應首先同公司溝通,明確解除合同的原因。根據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的規定,如果經過與公司協商同意解除合同,則公司應根據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他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如果因為不能勝...

勞動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該什麼時候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