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生前立了遺囑將房子留給兒子,繼母和全部兒女都簽了字。法律上承認嗎

2022-02-09 02:50:03 字數 5500 閱讀 7046

1樓:家與家律師事務所

你好!若該份遺囑屬於自書遺囑,即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是有效的。若該遺囑為列印遺囑或代書遺囑,則該份遺囑很有可能無效。

自書遺囑無需見證人,因此只要是父親親自書寫並且前面標註年月日,即為一份有效的遺囑。繼母女兒簽字,不會導致遺囑無效,但是沒有作用。

但是若該份遺囑為列印遺囑或代書遺囑,則需要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民法典》只規定了不能作為見證人的人員:無民事或限制民事能力人,或其他沒有見證能力的人是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或者與他們有利害關係的人同樣不得作為遺囑見證人。因此,繼母和全部女兒明顯屬於與繼承人有利害關係的人,所以該份遺囑可能無效。

所以,在訂立遺囑時,儘量選擇公證遺囑,或聘請律師代為起草遺囑,這樣既能保遺囑人的意願能夠有效落實,也能確保繼承人不會因為遺囑反目成仇,陷入繼承官司之中。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1134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1135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1136條 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1140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二)繼承人、受遺贈人;(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2樓:芍麼摯繁拋夷

父親立下的遺囑,如果序幕和他的兒女全部簽了字,那在法律上是生效的。因為簽字畫押,那就是證據在法律面前那是有效益的,如果立了遺囑沒有簽字,如果是口頭上留給你的,但那在法律上是不生效的。如果像你說你的遺囑,旭偉和他的兒女全部簽了字,法律上就會承認的。

3樓:樵夫劉海哥哥

肯定是有效的錢,他們都簽字同意了,那個是確定沒問題。

4樓:開振博

父親生前立了遺囑,將房子留給兒子子,並且繼母和全部兒女都簽了字,法律上肯定要承認,要不然,生前所立遺囑就沒有意義了,根據遺產繼承法,遺囑是可以作為證據的,

5樓:接魄

這個法律是承認的,因為當時全部人員都是鑑了字的。

6樓:

當然是有效的,法律是承認的,但是一般是繼母在還有居住權,如果繼母要求繼續居住也受法律保護

7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認可的,只要是真的。如果按了手印最好,百分百認可,**打官司都可以贏。

但是如果繼母在裡面住的話,你也 沒有辦法趕她們走對吧,畢竟還是你名義上的母親。

8樓:錢馬

如果是生前立了遺囑,全體人員都在場,並且都簽了字。那就是皇上承認了。

9樓:匿名使用者

承認啊!只要所有人都同意了就沒有問題的!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遺囑符合法律規定的生效條件,就可以遺囑繼承了

11樓:張鐵軍

承認的,這只是走個過程,大家都會同意的,你們畢竟是親人,誰會去和你爭

父母生前立遺囑房產歸其中一個子女法律有效嗎

12樓:逝水流雲

首先我們要確定立遺囑的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的規定,遺囑可採用如下幾種方式:

(一)公證遺囑。公證遺囑即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的遺囑。公證遺囑的方式是最嚴格的遺囑方式,能確實保障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公證遺囑也是處理遺囑繼承糾最可靠的證據。

(二)自書遺囑。遺囑人自己書寫的遺囑,稱為自書遺囑。自書遺囑是遺囑人親筆將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達出來。

(三)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是由他人代筆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通常是在遺囑人不會寫字或因病不能寫字的情況下不得已而為之的。

但為了保證代筆人書寫的遺囑確實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減少糾紛,應由二人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它在場見證人和遺囑人在代書遺囑上簽名。

(四)錄音遺囑。錄音遺囑是由錄音機錄製下來的遺囑人口授的遺囑。用錄音遺囑容易被偽造和剪輯,因此,法律規定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以證明遺囑的真實性。

(五)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是由遺囑人口頭表達並不以任何方式記載的遺囑。口頭遺囑完全靠見證人表述證明,極其容易發生糾紛。

因此法律規定遺囑人只能在危急的情況下才可以立口頭遺囑,並且必須有二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應當用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13樓:陶墨徹竺戊

你好,為你解答,望採納!

如果是母親的自書遺囑,其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其他子女應當有生活能力,否則都給其中一個是不合法的),即為有效,無需公證,只是公證的效力相對較高!!此,根據遺囑繼承其他子女對房子沒有繼承權,但其他財產,他們可以通過法定繼承財產!

父親立遺囑把房子給繼母,兒女的那份該如何爭?

14樓:匿名使用者

一、如果房產歸你父親獨自所有,那遺囑優先,即全部歸繼母所有,你們就沒有權利繼承了!

二、如果房產是你父親和母親的共同財產,那你父親只能將他自己所擁有的50%的產權和你母親去世時繼承的那部分份額(沒遺囑的情況下,你母親的一半,由你父親和你們均分)給你繼母,你母親那份你們依然可以繼承!

15樓:iamnotu呵呵噠

房子屬於你父親和你繼母的共同財產,本有一半是你繼母的,你父親遺囑給的是他的另一半,所以不好去爭,當然如果繼母與你父親沒有法律上承認的婚姻關係那還有的爭~

16樓:成都陶志武律師

有遺囑,遺囑優先,即全部歸繼母所有

17樓:婚姻律師劉輝

有遺囑就按照遺囑執行。

18樓:受幻桃

你就不知道,老人為什麼給了你繼母??

初中寫父親作文600字

19樓:檸梔

偶像練習生justin瞭解一下

一篇父親的作文

20樓:放下放不下歲月

我有一個父親,平凡的父親,偉大的父親

- 題記

不知什麼人在輕唱:「世上只有媽媽好,有媽的孩子像塊寶,投進媽媽的懷抱,幸福享不了……」生活中,人們總是讚美母親的細膩,母親的偉大,可很少有人提及父親,讚揚父親寬廣的胸懷、父愛的博大精深。

我的父親是一位普通的小學教師,聽他的學生們講,他平時很風趣,平易近人,但對學生要求特別嚴格,發**來使人甚是懼怕。所以學生們對他是很敬畏的,既愛又怕。

父親還可以說是一個孝子。他經常利用星期日休假,買些營養品回家看望爺爺奶奶,幫他們幹活。記得去年夏天,奶奶家要蓋三間房子,父親作為他們兄妹四人中的老大,自然要以身作則,出錢、出力。

那天,早上不到六點鐘,我和父親就到了奶奶家。一到家,父親就和工匠們一起幹起活來。晚上,父親和工匠們喝酒、聊天。

等他們吃完晚飯,已經是晚上九點多鐘了,而我明天還要趕早上學。於是,我們急忙騎著車子往家走。

那一晚,陰暗的天空中月亮時隱時現。聽別人說最近治安不太好,我的心裡像揣著個小兔子,七上八下的。這時候,思想變得格外活躍,許多恐怖的電影、電視鏡頭一齊湧進我的腦海中,快成熟的麥子也被陰風搖曳著,發出窸窸窣窣的聲響。

我一邊想,一邊快速地騎車,唯恐被父親落下。父親騎車的背影成了我的依靠,看著它,我的心裡就充滿了安全感。稍含涼意地晚風傳送著父親的話語:

「好好騎,緊緊跟著我,跟不上就說一聲,跟著我走,小心石頭……」父親親切的話語讓我感到陣陣的溫暖,心頭的恐懼也漸漸消散。

我曾經學過朱自清的散文《背影》,當時還想:父親給買幾個橘子有什麼值得感動的?那一晚,我才感覺到父親的愛是多少深沉。我的眼睛溼潤了,一切都模糊了,只有父親的背影越來越清晰……

父親像一座大山,擔起所有的重擔,讓我活得輕鬆安然。父親像一把雨傘,遮住所有的風吹雨打,留給我一片晴暖。父親像一輪太陽,照亮我的心田,讓我永遠陽光燦爛。

父親的愛是深沉的,它像一杯濃茶,開始時是苦的,細細品味卻有縷縷的清香。父親的愛像一面湖泊,女兒任何的不適都會驚起一片漣漪。父親的愛會陪我走過孤獨,走過失敗,走向成功。

哦,我的父親!

父親有三個孩子,生前立遺囑把財產留給女兒,這份遺囑有效嗎?父親的房產應該怎樣分?

21樓:布冬舊聞

回答一:遺囑的有效與否,取於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一是立遺囑人必須具有立遺囑的能力。《繼承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

二是該遺囑中的內容,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繼承法》第二十條明確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三是處分遺產只能是立遺囑人的個人合法財產;四是遺囑中應該保障無勞動能力和無生活**人權利;五是遺囑中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這也就是說,只要符合上述五項條件的,不管是將遺產留給兒子或者是女兒的,這份遺囑應該是合法有效的。

至於「父親的房產應該怎樣分」,很簡單,如果該遺囑中提到的,按遺囑中明確的分配;如果該遺囑中沒有明確的,根據法律的規定,兄妹三人可以平分。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22樓:

《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也就是說立遺囑是每一位合法公民的權利,題目中的父親也不例外。但在法律上對遺囑人也作了一定的限制條件: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有遺囑能力,不能設立遺囑。

那麼,父親是不是屬於這兩類人?這要視父親立遺囑時自身的身體狀況而定,如果其身體狀況已達到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不能正確進行意思表示的,則應屬於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此時其不可以立遺囑,立了的遺囑也無效;如果其身體健康或只是一般的痴呆症,不影響其辨認和控制能力的,則其可以立遺囑,所立遺囑一般有效。當然,若老人身體有病症,其病症是否影響其行為能力,要有醫學鑑定。

綜上所述:

父親在立遺囑時,只要不是限制行為能力的人,也不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就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以遺囑的形式處理屬於自己合法的財產,所立遺囑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就是有效的。

23樓:安家優拍

1、遺囑真實的,就自然有效。

2、如果您母親健在,那麼你父親的50%給您繼承,就是您和您母親對這套房子各佔50%的產權。

3、如果您母親也不在了,那麼這套房子您除了繼承您父親的50%之外。您母親的份額也有您的一部分在裡面。您的外婆外公、您的兄弟姐妹加上您,一起均分50%的份額。

24樓: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如果財產屬於老人的合法財產,遺囑是老人真實意思的表示,遺囑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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