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有權利不讓學生轉學嗎,學校有權利選擇學生嗎?教師有權利拒絕學生嗎?

2022-02-09 22:33:25 字數 6020 閱讀 4223

1樓:農村人吃肉

入學未滿一年的,學校有權利拒絕。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高等學校轉學工作的通知》規定: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1)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高考分數低於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相應年份錄取分數的;

(3)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4)通過定向就業、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

(5)未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或未使用高考成績錄取入學的(含保送生、單獨考試招生、政法幹警、第二學士學位、專升本、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等);

(6)擬轉入學校與轉出學校在同一城市的;

(7)研究生二區招生單位錄取的轉入一區招生單位的;

(8)跨學科門類的;

(9)應予退學的;

(10)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高等學校轉學工作的通知》規定: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高校要嚴格按照《規定》要求,以條件明確、手續完備、程式正當、權責清晰為原則,在符合高校招生錄取政策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學生轉學制度,確保轉學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1、學生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申請轉學。其中患病學生需提供經轉出學校、擬轉入學校指定醫院檢查證明。特殊困難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況,確需學生本人就近照顧的;研究生因導師工作調動或健康原因不能繼續指導的,以及符合學校規定的其他情形。

2、申請轉學的本專科學生高考分數應達到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在生源地相應年份的高考錄取分數。申請轉學的研究生擬轉入學校與轉出學校層次、型別、學科專業水平相當,並需通過擬轉入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組織的專業考核或學業水平評估。

3、轉學由學生提出申請,說明理由,轉出學校同意;擬轉入學校要嚴格稽核轉學條件及相關證明,符合本校培養要求且學校有教學能力的,經招生委員會或招生監督部門同意,院、校兩級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將轉入學生名單,表決情況如實記入會議紀要,由校長簽署接收函。

其中,研究生轉學應經擬轉入專業導師或導師組討論同意。轉學學生的相關手續和證明材料應一式四份,除學校留存外,同時報擬轉入和轉出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2樓:寶貝計畫繪本美術

學習沒有權力!只是看你年幼,不懂。欺負人!不用怕,人,都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才不會被人欺負!你軟他就強,你弱他則欺!

3樓:匿名使用者

其中1張留在原學校```1張留在現學校```1張自己拿著!!!

如果不能,到法院告 他。

4樓:

只能讓你的父母做做校長的工作,給送點禮,讓校方同意才行

不然其他途徑一樣白費

關鍵是你的學習成績應該不錯,學校會考慮升學率的問題,絕對不會放你走的。

5樓:匿名使用者

聽聽校長的潛臺詞,需要私底下送點估計才能辦好

現在那裡原則上都不辦的,但個別情況除外,每個學校都有一定的名額,

6樓:灬離染灬

肯定是沒有的啦,不過學校都是作各種工作留住優等生的。學生有權選擇學校!很高興為您解答,如果能幫上你,請賞我幾分,謝謝!

7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我的親戚也經常遇到

學校很少放人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到對方學校借讀撒, 活人難道還被尿憋死?

學校有權利選擇學生嗎?教師有權利拒絕學生嗎?

9樓:大陶學長

教師讓學生停課是一種侵權行為,它侵犯了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學生應享有的受教育的權利。停課是對學生的「冷暴力」, 「冷暴力」給學生心理上帶來的影響和傷害更為嚴重。學生對自己的評價往往取決於別人對自己的態度,中學生特別注重老師對自己的評價的態度。

10樓:手機使用者

新學年開始了,前天我們開了教師會議,領導告訴大家一個好訊息:我們這樣的小學校,在上學期的考試中,已經取得了理想成績,擺脫了過去的全部豬尾巴,並且還有一些科目考在了全市第一,領導在會上說:關於轉學生,我們一定會嚴格把關,請大家放心!

會後,教師們閒聊開了,都在發著過去的種種牢騷:「現在的成績比賽這樣的激烈,零點幾釐之差別來排名次,要是不把好關,一兩個差生就把人害了。」「我們那年,一個弱智就一害就是六年啊,年年考個個位分,每天花在他身上那麼大力氣,只希望他能考個及格分數。

」「我早就叫你放棄他了,弱智生教死了也沒用,你非要去苦自己,到後來還不是泡都不冒一個。」「某某學校對雙差生的把關可嚴格了」「某校有些老師,攆差生的水平可高了」「教幾個差生,少拿那幾百元的獎金倒也無所謂,最頭痛的是雙差生影響力大,又愛擾亂課堂,真正是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湯」 「最生氣的是那句人人撿來到處放的屁:沒有教不好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老師,不僅不承認人的差異,尤其是誤導了人們,讓那些人言亦言的人也這麼看老師」「算了,過去的就過去了,別說過去了,別讓過去壓迫了我們,改變不了現實,我們自己調節吧,健健康康的,不生病就快樂吧」。。。。。。

我眼前回憶起兩年前的一幕:那時候我剛好到校長室彙報少先隊計劃,來了一個家長和孩子,要求把孩子轉到我們學校。校長說:

我們的教室確實坐不下了,課桌都抵到講臺了,請他帶孩子到別的學校試試,結果家長竟然突然跪下,哭著求校長讓他孩子讀書,說城裡的小學全去過了,沒有可以試的學校了,校長答應收下他的孩子,家長千恩萬謝走了。校長對我說:小楊,這些弱勢群體真可憐,我雖然答應收下他孩子了,可是教師那裡我肯定又背罵名了,我說:

不怕,人都應該有同情心,你是校長,安排個學生,這是你的權利。 校長有權利拒絕差生嗎?教師有權利選擇學生嗎?

確實,現在的教育,矛盾重重,種種的不合理,其實不完全來自教育問題,像我們這樣小城的教師,就算是考試拿了個全市第一,(第一與最後有的時候相差只是兩三分,平均分95還很可能是豬尾巴)獎金也就三五百元,也許很多教師並不是為了去爭這三五百,而是為了那個「名列前茅」 但是,人要是沒有了同情心,成了冷酷的人,良知還在嗎?在我看來,冷漠的拒絕學生,是一種殘忍,對別人的殘酷,也是對自己心靈的殘酷,是一把雙刃刀。我想我們很多教師都是父母,要是你生的孩子這樣讓你去到處求人,你的心會不會流血?

你會不會活得絕望?那個「名列前茅」能比人的良知重要嗎?名師的光環能蓋得住冷漠和殘忍給你原本美好的心靈留下的傷痕嗎?

我始終認為,失去了良知的人就沒有了靈魂。 年年如此,家長在選擇學校,學校也在選擇學生,於是許多的弱勢群體就這樣被攜帶著倍受蹂躪,可是,我們義務教育的學校,教師,有權利拒絕學生嗎?看著那些到處被攆的學生,到處被拒絕的家長,他們被剝奪了權利。

社會問題太多,教師們的靈魂也一樣的被摧殘。好好護住我們的心靈吧,在風雨中留住哪怕小小的一片溫暖,做為人,有良知的人,不要被冷漠所吞沒。我寫這樣的日誌,是希望提醒自己,一定要讓自己的靈魂活著,一定不能隨波逐流。

雖然有許多的不合理,評價機制也找不到更科學的方法,但是,也許存在就是合理,我們解決不了社會問題,我們也改變不了重重的矛盾,大環境不是我們可以改變的,但是我們能夠整理小環境,我們可以改變自己心態,我們也可以解決自己內心的痛苦,做為一個人,請讓我們的良知活著吧,不說做個高尚的人,但要做一個有靈魂的人,良知還在的人,會感受痛苦,也會感受快樂,沒有了靈魂的人,還會感受嗎?我不知道。

學校不讓學生轉學是不是違法??

11樓:楊老師的秒懂課堂

入學未滿一年的,學校有權利拒絕。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高等學校轉學工作的通知》規定: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1)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高考分數低於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相應年份錄取分數的;

(3)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4)通過定向就業、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

(5)未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或未使用高考成績錄取入學的(含保送生、單獨考試招生、政法幹警、第二學士學位、專升本、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等);

(6)擬轉入學校與轉出學校在同一城市的;

(7)研究生二區招生單位錄取的轉入一區招生單位的;

(8)跨學科門類的;

(9)應予退學的;

(10)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高等學校轉學工作的通知》規定: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高校要嚴格按照《規定》要求,以條件明確、手續完備、程式正當、權責清晰為原則,在符合高校招生錄取政策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學生轉學制度,確保轉學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1、學生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申請轉學。其中患病學生需提供經轉出學校、擬轉入學校指定醫院檢查證明。特殊困難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況,確需學生本人就近照顧的;研究生因導師工作調動或健康原因不能繼續指導的,以及符合學校規定的其他情形。

2、申請轉學的本專科學生高考分數應達到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在生源地相應年份的高考錄取分數。申請轉學的研究生擬轉入學校與轉出學校層次、型別、學科專業水平相當,並需通過擬轉入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組織的專業考核或學業水平評估。

12樓:匿名使用者

學校不讓學生轉學,扣押學校的學籍,屬於違法的行為,對於這種行為可以直接向當地教育部門舉報。

1、不為已接收學生建立學籍檔案的;

2、以虛假資訊建立學籍或學籍檔案的;

3、不及時把學籍變動資訊納入學籍檔案的;

4、不及時報告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情況的;

5、接收學生不為其辦理轉學手續的;

6、不按規定為學生轉接學籍檔案的;

7、洩露或非法使用學生學籍資訊的;

8、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

13樓:冰塊大檸檬

回答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能責令學生留級、轉學、停學、退學,不得開除學生。

提問你好,我想問一下就是我家孩子最近一段時間,在學校的學習狀態不是很好,但在家有沒事,他學校就要求孩子轉學或者是叫我們家長給寫保證

回答學生有四種情況之一,應准予轉學:

1.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跨省、市、縣(市、區)遷移或在本縣(市、區)內跨學區、鄉(鎮)遷移的;

2.學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長期因公出國(境)工作、支援邊疆建設、現役軍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親屬到非戶籍所在地居住的;

3.流動人口適齡子女居住地跨省、市、縣(市、區)遷移的;

4.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流入地就學的。

學校沒有做這些事的權利,孩子現在在學校狀態不好,學校和老師應該配合家長幫孩子擺脫這樣的狀態,而不是要求孩子轉學。

如果是班主任老師的行為,可以到校長處要求處理;如果是學校行為,可以到當地教育局進行投訴。

提問但是我們家長不想轉,學校單方面建議轉,但我沒有同意,他現在又說如果不轉就叫我們家長寫保證書,或者籤協議,說孩子在學校有啥事一切與學校無關

但是我們家長不想轉,學校單方面建議轉,但我沒有同意,他現在又說如果不轉就叫我們家長寫保證書,或者籤協議,說孩子在學校有啥事一切與學校無關

回答如果是班主任老師的行為,可以到校長處要求處理;如果是學校行為,可以到當地教育局進行投訴。

提問是學校班主任和校長要求

回答家長沒有寫這些的義務,學生送到學校是受教育的,進入學校之後學校和老師就有教育和保護的責任。

孩子在學校能出什麼問題呢?

他們要您做什麼保證?

提問因為學校剛有一個孩子出事了,她就懷疑我家孩子有問題

回答我沒懂是什麼問題,如果只是學校狀態不好,學習成績差一些,家長不需要做什麼承諾和保證。

提問他就是我們家孩子的同班同學自殺了,在加上我家孩子從這件事後就有點獨來獨往的,有時候還不怎麼高興,所以她就覺得我家孩子有問題,她老師是隻要看見孩子不高興她就給我們家長打**喊我們接回家,就是這種情況喊我們籤協議和寫保證書

他就是我們家孩子的同班同學自殺了,在加上我家孩子從這件事後就有點獨來獨往的,有時候還不怎麼高興,所以她就覺得我家孩子有問題,她老師是隻要看見孩子不高興她就給我們家長打**喊我們接回家,就是這種情況喊我們籤協議和寫保證書

回答你可以帶孩子去做個心理檢查,只要診斷證明孩子沒問題,就不需要理會學校任何要求。這些都是無理的要求,學生進入校門開始,就是學校負責的物件了,學校這樣是在推卻責任。

提問心裡檢查做了沒有問題

回答那就可以了,不要妥協寫這種保證書,告訴學校在提這些無理要求,就到教育局找有關部門來解決。

更多21條

學校有權利不給學生參加高考嗎,學校有權利不給學生參加高考嗎

學校這樣的做法就是想提升升學率,從原則上來說每個學生都有權利參加考試,不過如果你改變不了,那就好好學習吧 學校有權不讓我們參加高考嗎 你好。事實上 bai學校是沒有權力du這樣zhi 做的。1 參加高dao考,是高三學生的法定專權利,學校無權屬阻止。2 但是一些學校為了防止學生成績差的考生參加高考,...

高中學校有權利讓我退學嗎,高中老師有權利不讓退學嗎?

遲到和不交作業就給三個處分,個人覺得太重了。不過有三個處分達到一定數量是可以開除的。我認為學校態度很強硬,你沒必要花力氣跟他們硬頂,也頂不過的,還是趕快找個學校轉學吧!開始新的開始 他首先可以勸退,也就是等你帶著你的父母道歉請吃飯就給你機會。是可以讓你退學的。上邊的說的不對,沒有這個權利!學校只有勸...

學校老師是否有權不讓學生參加學業水平考試急急急

這個bai肯定沒有,除 非學生違du反重大校規校紀被開 zhi除了,那就dao不能在這個學版校參加學業權水平考試了這個需要家長跟老師再溝通下,看是為什麼不讓參加考試,如果是學校和老師的問題的話可以向教育部門投訴,如果是學生的問題的話就要好好溝通了。畢竟我們是要解決問題的,而不是討論老師是否有權。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