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書下來沒有生效之前,雙方同意撤銷,法院能不能撤銷

2022-03-01 18:04:06 字數 5229 閱讀 6495

1樓:長沙金龍律師

1、判決書已經送達,未生效,一審法院無權撤銷。

2、想要撤銷,雙方可以上訴,申請二審法院撤銷。

2樓:高輝律師

法院判決書下來沒有生效之前,雙方同意撤銷,一審法院無權撤銷。想要撤銷,雙方可以上訴,申請二審法院撤銷。法院作出的裁判文書一經生效,一審判決在超過上訴期後沒有上訴的判決以及二審終審的判決,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即具有永久法律效力,除非被依法撤銷。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三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上訴人申請撤回上訴的,是否准許,由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百三十八條 在第二審程式中,原審原告申請撤回起訴,經其他當事人同意,且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許。准許撤訴的,應當一併裁定撤銷一審裁判。原審原告在第二審程式中撤回起訴後重復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樓:四哥有法說

原告提出撤訴的,法院審查後,可以同意撤訴。

強制執行,雙方和解後是否可以撤銷,法院必須執行嗎?

4樓:找法網

強制執行雙方達成和解之後不可以撤銷執行但是可以中止執行,如果你們公司沒有按照和解協議履行約定,對方可以就調解協議內容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六十七條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執行中雙方自願達成的和解協議,對方當事人申請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當恢復執行,但和解協議已履行的部分應當扣除。和解協議已經履行完畢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復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條 執行和解

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5樓:墨汁諾

法院的強制執行是依據原告的請求而啟動,

如原被告雙方在執行階段達成還款協議時,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中止強制執行,

注意是中止,而不是終止,也不是撤銷強制執行。

若被告不按還款協議履行還款時,原告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請啟動強制執行。

6樓:中顧法律網

1、強制執行中的和解,是指在法院執行程式中,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就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經過協商,確定債務履行數額及期限的和解方式。

2、強制執行中當事人達成和解的,雙方可以訂立執行和解協議,並按和解協議的約定履行。如被執行人未按執行和解協議履行的,申請執行人有權請求法院按照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內容強制執行。

《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六十七條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執行中雙方自願達成的和解協議,對方當事人申請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當恢復執行,但和解協議已履行的部分應當扣除。和解協議已經履行完畢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復執行。

7樓:庫文度百

達成和解協議,當然可以撤回執行,也可以撤銷執行,還可以終結執行,至於這三者到底什麼關係,沒人能說得清!感覺雖然名稱不一樣,但是效果無差別!

8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根據法律規定,申請人可以申請撤銷執行。強制執行程式啟動後,法院隨時可以執行嗎,沒有期限限制。

9樓:包瓊思

哥,你要去諮詢相關律師,相關的律師會給你具體的解答方案

生效的法院判決書能撤銷嗎

10樓:朱嶽鵬律師

回答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如果對一審判決不服,你可以在上訴期內提起上訴處理,過了上訴期的話,你在兩年內可以申訴處理。撤銷案件沒這說法,只有原告撤訴的說法

希望我的回覆可以幫到您

您好,您對我的回覆滿意的話,希望能在採納後給我一個贊哦,您的鼓勵是我回復的動力喲~~

更多5條

11樓:匿名使用者

人民法院經過審查,認定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部分或者全部違法,從而判決部分或全部撤銷具體行政行為,並可以責令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一種判決形式。撤銷判決是人民法院對具體行政行為效力的部分或者全部否定,適用條件為:(1)主要證據不足;(2)適用法律、法規錯誤;(3)違反法定程式;(4)超越職權;(5)濫用職權。

具體行政行為只要備上述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即可作出撤銷判決。人民法院在作出撤銷判決的同時可以責令被告重新作出新的具體行政行為,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但人民法院以違反法定程式為由,判決撤銷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被告重新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受該條限制。

12樓:徐佔勳律師

回答1、判決書下來後能改。改的前提條件是判決書有錯誤。

2、判決書,是一個法律術語,是指法院根據判決寫成的文書,是法院常用的一種應用寫作文體,包括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書、行政判決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判決書有一審程式的判決書、二審程式的判決書和審判監督程式的判決書等幾種型別。

3、一審判決書如果沒有生效,可以向上一級法院上訴,由上一級法院改判;如果是二審判決書或者一審判決書已經生效,可以在6個月之內申訴,或者向檢察院申訴,請求檢察院抗訴。案件進入再審後改判。

4、以民事判決書為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提問你好,2023年我和別人有個借款,後來雙方在法院協商好了。錢也還給對方了,事到今年法院又打**給我說對方申請執行我,因為當時對方叫我還錢都是轉給別人的,總共借了60萬,我現在找出來645000元,但對方律師說我還欠他錢,後來法院叫我再給他70000元,我想問問為什麼已經結案的事法院還可以拿出來說,當時我明明記得法官在2023年的時候給我們結案的,當時我在法院,法官打**給對方,對方明明說錢已經還清的。

回答建議你聯絡執行法官,問他詳細的情況。

提問事實我轉給他的錢也不止645000元,因為當時他說他是公務員,都叫我轉給別人的,現在回憶起來的就645000元,其它的回憶不起來了,上次我去法院問法官(安徽阜陽潁泉法院餘法官)原來已經結案了怎麼還可以拿出來說事,還有執行我,當時你也打**給對方證實了,還好像寫了一個材料我簽了字的,回來法官說去檔案室看看,去了一會說沒有找到,這樣他可以申請執行我嗎?對方律師說我欠他錢(1)利息,年利息6%,(2)是什麼萬分之1.5的什麼錢,

回答因為根據您現在的敘述,我無法確定您當時案件的實際情況,所以您可以聯絡執行法官諮詢他具體的情況。

提問執行法官就是叫我再給他70000元,因為我現在找出來還他錢的時間是2023年到2023年,

回答結案方式有多種,就民事案件而言,有調解,撤訴,裁定和判決這幾類。結案都會給當事人相應的文書

你現在也不能確定您有沒有結案的相關通知。

提問問你你又叫我問法官,為什麼你不問我問清楚,再判斷這個事,你不是一個合格的律師

回答因為根據您現在的敘述,您連你自己簽署檔案的性質都不清楚

因為你現在已經結案了,一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

所以我不能給您準確的判斷需要您去諮詢執行法官才能確定您這個案件的具體性質。是您在當時執行是沒有完畢,還是說是法院出現了違規操作,這些都是需要您諮詢過執行法官我才能為您判斷的。

提問現在法官說叫我再給他70000元,不給就給我上黑名單,原來這個事就給我上過黑名單,後來在法院調解好,才把黑名單去掉,確實調解好的時候沒有給他還清60萬,現在到2023年我找出來給他的他也認可的是645000元,其實我真的不止轉給他這麼多,其餘的想不起來了

回答您能確定法院讓您再支付¥70,000的性質嗎,去年沒有還完的欠款還是逾期利息

提問法院叫我再給他70000元是當時2023年**我沒有去,判決書上面的利息產生的,可當時2023年法院把我上了黑名單我就去法院和對方說好了,法院也把黑名單去掉了,在法院法官也打**給對方,對方說錢已經還清了,法院才把我黑名單去了,其實當時沒有還錢,是我和對方說好的,但在後面我遠遠還錢給他了,雖然我只找出來645000元,但我輕輕鬆鬆不止轉這些錢給他,因為他總是叫我轉給別人,所以實在想不起來了,我就是想問問明明在法院已經結案,為什麼還可以拿出來說事

回答根據您的描述,如果是您產生的利息,您是要償還的,即使結案了,這個利息也是存在的。

更多18條

13樓:王樹海難得糊塗

需要啟動再審程式,經再審審理認為,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應予維持;原判決、裁定在認定事實、適用法律、闡述理由方面雖有瑕疵,但裁判結果正確的,人民法院應在再審判決、裁定中糾正上述瑕疵後予以維持。 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應予改判。

14樓:張珂律師

對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是可以撤銷的。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程式違法的,可以由原判決法院依職權提起再審撤銷或者在上訴審判中撤銷。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經過審查,認定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部分或者全部違法,從而判決部分或全部撤銷具體行政行為,並可以責令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一種判決形式。撤銷判決是人民法院對具體行政行為效力的部分或者全部否定,適用條件為:(1)主要證據不足;(2)適用法律、法規錯誤;(3)違反法定程式;(4)超越職權;(5)濫用職權。

具體行政行為只要備上述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即可作出撤銷判決。人民法院在作出撤銷判決的同時可以責令被告重新作出新的具體行政行為,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但人民法院以違反法定程式為由,判決撤銷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被告重新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受該條限制。

法院撤銷已生效民事判決需要通過二審程式或者再審程式。撤銷民事判決是人民法院對具體行政行為效力的部分或者全部否定,適用條件為:主要證據不足;適用法律、法規錯誤;違反法定程式;超越職權;濫用職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打官司判決書下來要多久生效,打官司判決書多久能下來

一審對方可能上訴,不上訴過了上訴期才會生效,有沒生效可以打傳票上書記員 問一下。因為涉及送達的問題,雙方往往不是同時領的判決書。二審的話雙方都送達了就生效了。蓋了法院的生效章才是正式的生效。判決書下來,15天之內原被告都沒有上訴,就生效 民事15天,刑事10天 打官司判決書多久能下來?20 根據 民...

如何自己查詢法院已判決生效案件的判決書和收取的訴訟費用

在當地法院大廳顯示屏上輸入當事人身份證號碼,可顯示 去法院的官網可以看到 向當時判決的法院申請 法院判決是以涉案金額來判還是以核實金額來判 以涉案金額來判。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規定 第六十一條 量刑的事實根據與法律依據 對於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 犯罪的性質 情節和對於社會...

你好能不能法院調出判決書,判決書下來,能不能經過法院說,同情原告少出點錢

讓法院調出判決書當然是可能的的。但是一般來說這是因為刑事,民事或者行政案件調查要求才可以。一般來說是要先立案。然後再向法院申請吸取證據,就可能提取法院之前的判決書的。不過這樣的證據一般是有 的律師或者是基層法律工作者,或者是相關的公訴機關還有權向法院申請。符合正規的程式,是可以調出判決書來的。我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