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合同,後悔了怎麼辦,加盟簽完合同後後悔了怎麼辦?

2022-03-05 05:26:45 字數 4250 閱讀 3619

1樓:匿名使用者

和公司簽了合同,後悔了,是不能隨便走人的。

如果還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單位,就可以走了;如果已經過試用期,則可以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單位,到時不用管他同意不同意,也可以走人了。

你到時離職後,單位應當給你結算工資,並且應當在十日內給你辦理離職手續,如果單位不辦理,則是單位違法了,你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還可以要求賠償。

如果你不走以上法律程式,單位不給你離職手續,你再就業就困難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樓:醉城一憶

回答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啦。

能不能麻煩您對您的問題進行更為詳細具體的描述呢。

請您說出這個問題的具體背景狀況,以方便我能夠更為具體詳細的為您進行回答。

非常衷心的希望我的回答能給您帶來幫助。

能夠解決您所遇到的麻煩,並且為您帶來開心和快樂,讓您的煩惱從此徹底解除。

這將是我的榮幸。

您好,一般違反合同的情況,都可以去法院起訴,基本穩勝法院會強制執行合同內容

提問想跟人家合作籤合同要注意些什麼?

回答注意把每一條每一例都看清楚,看的時候,如果有**不明白。就問清楚,記得問的時候開錄音

以後他說的話就是合同模糊條例的履行規則

提問要不要去公證處?

回答沒必要

提問為啥?

回答錄音比公證處有用

物證比人證法律效力高

自己記得問清楚,然後錄音就可以了,沒必要多此一舉提問那麼簡訊可以生效嗎?

回答不可以

具有最強的法律效力

提問通話錄音可以嗎?

回答可以

提問沒那麼容易的吧應該還要簽名打手印才生效的吧!

回答合同肯定要簽字按揭啊

我說的是錄音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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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公司簽完合同,第二天後悔了。怎麼辦?

3樓:匿名使用者

按以下規定辭職即可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樓:

實習期提前三天辭職,不是實習期提前30天辭職。

5樓:嘆笑一世傾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最好是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6樓:理想的燈

您應該和單位簽署的是勞動合同,此時勞動者反悔 ,可以行使法律規定的離職權:1、尚在試用期之內的,提前3天通知單位即可離職;2、超過試用期的,離職30日通知單位可以離職。你是在簽訂合同的第2天后悔,可以採取提前3天通知的方式離職。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依據該法條,是有離職權的,而且一般不會為此承擔違約責任。(除非有服務期協議或競業限制條款)

加盟簽完合同後後悔了怎麼辦?

7樓:

簽訂加盟合同後被騙了怎麼辦?

8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一旦簽訂就應該履行,如果想毀約,要麼與對方協商是否可以解除,不行的話,就看合同違約責任是什麼,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吧!

9樓:聯想勁旅

如果有約定需要交定金的合同,雙方簽訂合同即為生效,如果交定金方反悔只能承擔定金額的違約金。如果收定金方反悔可承擔定金雙倍的違約金。

10樓:

後悔了你交的三百元定金會做為違約金扣掉。

11樓:白又又

現在很多的加盟店,但是有很多都是打著加盟的旗號吸引別人的,並不符合法律規定,很多加盟的當事人在簽完合同之後就後悔了,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我做以下簡要分析。只要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特許加盟,在加盟期限屆滿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如果能夠證明加盟總部存在欺詐的故意,還可以考慮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合同。解除合同的法律後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還加盟費,已經履行的部分加盟費不會退還,除非可以證明總部構成了根本違約,無法實現合同的目的才可以全額返還加盟費。撤銷合同的法律結果一般是全額退還加盟費,因為被依法撤銷的合同自始無效,是當然要退還加盟費的。

12樓:濟南孫燕青律師

你好,「加盟」在法律上屬於特許經營,簽訂合同需要遵守關於特許經營的法律規定,在加盟商沒有實際使用對方公司經營資源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冷靜期的規定依法要求解除合同並退還加盟費,協商不成可以起訴或者仲裁!

簽了份合同第二天後悔了怎麼辦啊!!???急求各位高手啊!!!!!!很急~~!!

13樓:焦作金鑰匙

你被坑了,兄弟,合同類的東西,最好能不籤就不籤,人家設計好的合同肯定條款都是向著人家的,不過錢估計是要不回來了,違約金估計培訓中心也不會找你要了,數額只要不是太大我估計他們懶得理你。行走江湖要小心呀,朋友

14樓:

現在的職業培訓很坑錢的!

除非數額很大,一兩千的話肯定拿不回來了,畢竟他是按章辦事,也不違法

我也被坑過

15樓:嵇棠華

不能了吧 。合同在那 !受法律保護了 ,除非房東好說話- -!

賣房子的合同簽了後悔了怎麼辦?

16樓:普雁頻夏

你好,簽訂賣房合同後想毀約,向找對方協商,協商不成只能承擔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

望採納,謝謝。

17樓:zz說生活

回答您好,如果雙方同意解除合同就不需要繼續履行合同。如果不能達成一致,應當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賠償對方損失。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提問違約金要賠償多少

合同上寫了不可以反悔,能違約嗎

回答您好,不能違約的

除非雙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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