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中明確規定不授予專利權的申請包括那些

2022-03-16 11:59:48 字數 6655 閱讀 4097

1樓:51cto鄧鵬

《專利法》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另外申請專利要符合

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佈的專利申請檔案或者公告的專利檔案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第二十三條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告的專利檔案中。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徵的組合相比,應當具有明顯區別。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得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本法所稱現有設計,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設計。

2樓:匿名使用者

1.科學發現;

2.智力活動的規則與方法;

3.疾病的診斷和**方法;

4.動物和植物品種;

5.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6.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做出的主要起標示作用的設計(新出規定)。

3樓:知易網專家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對上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另外對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專利法規定不授予專利權的專案包括?

4樓:匿名使用者

abcd 這些都不是

b專利法不管商標的事 商標有商標法

a 同b

c是專利以公開換保護

d見專利法第二十五條

5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d專利不保護科學發現,因為那是客觀存在的。其實好像abc也都不屬於專利法規保護範圍吧!a:

地理標誌權只是為了區分地方而已,很多標誌都是很早以前就被啟用的。b:商標權不屬於專利權保護範圍,因為專利權只保護專利10到20年。

c:未公開資訊不受專利權保護,比如說某些獨家配方之類的,只是所有人不想讓別人知道所以不公開,並不受法律保護,因為如果受保護他就可以公開資訊了。

6樓:匿名使用者

abcd都不是授予專利權的客體。

7樓:深圳捷誠信通

abcd

a地理標誌和b商標權歸商標法約束,和專利沒關係c未公開的資訊專有權,也不屬於專利權的範圍。屬於保密等d科學發現專利法明確規定不可以申請專利。那麼也就不屬於專利權範圍內。

8樓:狀態不好跟我浪

科學發現

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疾病的診斷和**方法

動物和植物品種

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專利法規定不授予專利權的專案包括哪些

9樓:鐵大英才

專利法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10樓:唐律說法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並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

科學發現。疾病的診斷和**方法。動物和植物品種。

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相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法律分析

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礙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比如製作吸毒工具等。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遺傳資源是指具有實際或潛在價值的遺傳資料),並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科學發現。

科學發現是對自然規律和有助於說明自然規律的自然現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學認識。但是,科學發現僅僅是對自然規律的認識,而不是利用自然規律所作出的發明創造,不能直接應用於生產實踐,不具備工業上的實用性,因此不授予專利權。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智力活動是指人的思維活動,源於人的思維,經過推理、分析和判斷產生出抽象的結果或者必須經過人的思維運動作為媒介才能間接地作用於自然產生結果。僅是指導人們對其表達的資訊進行思維、識別、判斷和記憶,而不需要採用技術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則,不具備技術的特點,因此不能授予專利權。疾病的診斷和**方法。

疾病的診斷和**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動物為直接實施物件,對之進行識別、確定或消除**或病灶的過程。考慮到醫生天職就是救死扶傷,在診斷和**疾病的過程中,醫生理應有選擇各種方法的自由;另一方面,疾病的診斷和**方法是直接以有生命的人體或動物體為實施物件,無法在產業上利用,不具備實用性,不屬於專利法意義上的發明創造,因而這類方法不能被授予專利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五條 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並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一)科學發現;(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三)疾病的診斷和**方法;(四)動物和植物品種;(五)原子核變換方法以及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中國專利法規定哪些領域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11樓:知產管家

中國專利法和大多數國家的專利法一樣,對某些發明創造的技術領域作了限制性規定,明確了不授予專利權的客體。

中國專利法在第五條中明確規定,對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即使有專利性,也不授予專利權。中國專利法在第二十五條中規定了不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或發現客體。這種客體共有五項:

一、科學發現

科學發現是指人們通過觀察、分析和研究,揭示出客觀上已經存在的而人們尚未知道或認識的東西。因為科學發現和科學原理不能直接物化為產品,同時不能因為發現這些自然規律和原理而排斥其他人早已享有的利用這些自然規律和原理的權利。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是指導人們思維、推理、分析和判斷的,具有智力和抽象的特點。它包括計算方法、生產和經營管理方法、車輛排程方法、比賽規則、遊戲方案、學習語言方法、會計制度、教育方法、授課方法、分類方法、情報檢索的方法、字典編法等等,都不能取得專利保護。

計算機程式可以認為是一種數學方法或者資訊表示法,具有智力的和抽象的特點,不能取得專利保護。但是當計算機程式軟體與硬體結合,可以理解為將構思應用於實際時,可以取得專利保護。

三、疾病的診斷和**方法

所說的疾病包括人和動物的疾病。這種疾病的診斷和**方法,是以人和動物為實施物件,不能在工業上應用,所以也不是專利法上所說的發明。

在疾病診斷和**中所用的儀器、器械、裝置、試劑盒等醫療裝置,以及涉及適應症的製藥用途是可以在工業應用的,所以和普通產品一樣,可以獲得專利保護。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動物和植物是有生命的物體,是自然生長的,不是人們創造的產物。但生物材料(如細菌、酵母菌、病毒、載體、質粒、動植物細胞系等)不屬於動物和植物範疇。生物材料本身以及涉及生物材料的發明可以獲得專利保護。

另外,當符合其他相應規定時,產生動物和植物的方法也可獲得專利保護。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是指用核裂變或者核聚變的方法獲得的元素或者化合物。不僅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不能授予專利權,而且獲得這種物質的方法也不能授予專利權。

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不能授予專利權的智力成果包括哪些?

12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有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對上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規定授予專利權。」

授予專利權的條件,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有哪些

13樓:華律網

授予專利權的條件是指一項發明創造獲得專利權應當具備的實質性條件。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獲得專利權的實質條件為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公開發表過、沒有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佈的專利申請檔案中。

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例如,申請專利的發明解決了人們渴望解決但一直沒有解決的技術難題。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的效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14樓:專利小貼士

一、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授予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

1、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在國內外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在公眾中演示過,併為公眾所知曉,同時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佈的專利申請檔案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

(1)在中國**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

(2)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

(3)他人未經申請同意而洩露其內容的。

2、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使用,並且能產生積極的效果。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授予,應當符合同申請日以前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外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和不相近似,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益相沖突。

二、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專利法規定,一項發明創造只要具備了取得專利的實質條件,就可以獲得專利權。但是,為了保護國家、社會和公眾的利益,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我國專利法根據專利保護的特點和我國經濟、技術發展狀況,對一些主題作了不能取得專利權的例外規定。我國專利法規定,不授予專利權的有以下各項:

1、科學發現。科學發現是對自然規律和有助於說明自然規律的自然現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學認識。但是,科學發現僅僅是對自然規律的認識,而不是利用自然規律所作出的發明創造,它不能直接應用於生產實踐,不具備工業上的實用性,因此不授予專利權。

2、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智力活動是指人的思維活動,它源於人的思維,經過推理、分析和判斷產生出抽象的結果或者必須經過人的思維運動作為媒介才能間接地作用於自然產生結果。它僅僅是指導人們對其表達的資訊進行思維、識別、判斷和記憶,而不需要採用技術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則,不具備技術的特點,因此不能授予專利權。

3、疾病的診斷和**方法。疾病的診斷和**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動物為直接實施物件,對之進行識別、確定或消除**或病灶的過程。考慮到醫生天職就是救死扶傷,在診斷和**疾病的過程中,醫生理應有選擇各種方法的自由;另一方面,疾病的診斷和**方法是直接以有生命的人體或動物體為實施物件,無法在產業上利用,不具備實用性,不屬於專利法意義上的發明創造,因而這類方法不能被授予專利權。

4、動物和植物品種。動物和植物品種指的是動物和植物品種本身,不包含生產動物和植物品種的方法。這裡所說的生產方法是指非生物學的方法,不包括生產動物和植物主要是生物學的方法。

一種方法是否屬於「主要是生物學的方法」,取決於在該方法中人工技術的介入程度,如果人工技術的介入對該方法所要達到的目的或效果起了主要的控制作用或決定性作用,則這種方法不屬於「主要是生物學的方法」,可以授予專利權。

5、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由於可以用於軍事目的,出於國家重大利益的考慮,專利法規定不授予專利權。需要指出的是,不僅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不能獲得專利保護,而且原子核變換方法本身也不能獲得專利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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