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起訴離婚程式是什麼,異地怎麼起訴離婚?

2022-03-30 00:54:23 字數 5634 閱讀 5015

1樓:華律網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2樓:

您好。可以在外地辦理離婚,但要以訴訟方式才可以。回登記結婚地戶口處辦理則不用訴訟。如果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的,那麼有如下幾種情況: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願回登記地辦理離婚手續的,另一方只能到該地區起訴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2、雙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個城市的,可在該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由法院調解離婚或判決離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滿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記地起訴到法院要求判決離婚。

如果是協議離婚,必須到原結婚登記辦理。

如果你們雙方就離婚達成協議了,問題也都處理好了,建議您回老家辦理離婚登記。起訴離婚也可以請律師**。

異地怎麼起訴離婚?

3樓:華律網

一、 民事案件確定管轄法院的一般原則《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經常居住地時,則經常居住地的法院優先於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二、法律關於離婚案件管轄法院的特殊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之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4樓:法律快車

異地起訴離婚可以嗎怎麼辦理?

異地可以起訴離婚。

異地離婚程式(訴訟離離婚)如下:

1.寫好離婚起訴書(可請律師**)。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離婚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1)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異地離婚的第一種情況:原告在戶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離開戶口所在地超過一年,由原告戶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異地離婚的第一種情況:

雙方均在異地超過一年,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被告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以上所說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地方除外。

雙方均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現在提起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當適用上述第12條的規定,但應當區分兩種情況: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現居住地住滿一年以上,則另一方應當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二是如果一方與另一方分居後,在其現居住地滿一年,則應視其沒有經常居住地,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應向另一方所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5樓:明光談法

回答提問

在外地可以起訴離婚嗎

回答你好,離婚訴訟一般情況下,需要到被告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起訴,如果對方下落不明或者離開住所地滿一年,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訴

提問哦,需要些什麼手續

回答需要準備起訴狀

提問說話啊

回答和證據目錄

提交到法院

提問自己可以寫嗎

回答可以,也可以請律師**

提問請律師**要多少錢

回答我們**並提供全程指導是399元,你可以詢問一下本地律師事務所,再做選擇

因為離婚案件是不建議委託**的,本人必須出庭提問哦,怎麼聯絡你?

回答文件製作完畢後,可以通過你的郵箱傳送

更多14條

6樓:愛喝粥

離婚可以選擇以下一種方式: 1、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一方不同意離婚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一審一般3—6個月,二審一般3個月。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六個月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認定為確實感情破裂無法挽回才起訴第二次的,實踐中第二次起訴離婚一般都會判決解除婚姻關係。孩子由誰撫養這得看哪一方的撫養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利,法院確定撫養權時會綜合考慮孩子現在的生活狀態、雙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兩週歲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撫養,十週歲以上的還要聽取孩子的意見。一方撫養孩子,另一方支付撫養費,一般為月收入的20%—30%; 財產,一般一人一半這樣來分割,有過錯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無過錯一方還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包括精神損失的賠償等。

7樓:匿名使用者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以上所說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雙方均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現在提起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當適用上述第12條的規定,但應當區分兩種情況:

1.是如果一方已在現居住地住滿一年以上,則另一方應當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2.是如果一方與另一方分居後,在其現居住地滿一年,則應視其有經常居住地,那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應向另一方所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好律師網參考

8樓:

您好。可以在外地辦理離婚,但要以訴訟方式才可以。回登記結婚地戶口處辦理則不用訴訟。如果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的,那麼有如下幾種情況: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願回登記地辦理離婚手續的,另一方只能到該地區起訴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2、雙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個城市的,可在該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由法院調解離婚或判決離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滿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記地起訴到法院要求判決離婚。

如果是協議離婚,必須到原結婚登記辦理。

如果你們雙方就離婚達成協議了,問題也都處理好了,建議您回老家辦理離婚登記。起訴離婚也可以請律師**。

9樓:知道麼麼噠

離婚有兩種途徑,一種途徑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即離婚雙方對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達成一致的情況下,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因此,通過協議離婚方式離婚的,即使男女雙方身在異地他鄉,男女雙方也必須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雙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則雙方均必須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協議離婚手續。

因此,異地不能辦理協議離婚,但是在符合法定條件下,異地可以辦理訴訟離婚。

二、異地離婚怎麼辦理?異地怎麼辦理訴訟離婚?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以上所說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雙方均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現在提起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當適用上述第12條的規定,但應當區分兩種情況: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現居住地住滿一年以上,則另一方應當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二是如果一方與另一方分居後,在其現居住地未滿一年,則應視其沒有經常居住地,那麼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應向另一方所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夫妻異地辦理訴訟離婚的程式如下:

>1.寫好離婚起訴書(可請律師**);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離婚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以上就是對「異地可以辦理離婚嗎」「異地離婚怎麼辦理」所作的解答。總結來說,異地不能辦理協議離婚,但能辦理訴訟離婚。辦理異地訴訟離婚的時候,應當要選擇正確的管轄法院。

夫妻異地訴訟離婚時,還涉及到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因此,在辦理異地離婚訴訟時,建議您不妨尋求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的幫助,畢竟異地打官司不是件簡單的事情。

異地起訴離婚手續怎麼辦理的,異地起訴離婚需要什麼材料啊

異地起訴離婚手續的辦理是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夫妻一方在外地超過一年由原告在戶口所在地而被告已離開戶口所在地超過一年,由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戶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 根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

如果異地離婚可以女方城市起訴男方嗎

異地離婚不可以去女方城市起訴男方,按照規定,起訴應當是原告就被告,應當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起訴女方,應當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法院起訴。這種情況,一般是不可以的,除非男方也在女方所在的城市住滿一年,否則的話,女方應當在男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訴,才符合法律的規定。夫妻一方去法院起訴離婚,只能原告到被告戶籍所在...

異地如何辦理離婚手續,夫妻異地怎麼辦理離婚手續

通過訴訟方式可異地離婚,但是異地離婚,因目前大多數民政局他們並未實現聯網,異地目前辦不到協議離婚。婚姻法 規定,雙方自願離婚的,必須到共同到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去辦理離婚登記 回答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您的問題小妮已經看到了,小妮正在快馬加鞭為您整理,5分鐘之內回覆您,請您稍等一會兒哦 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