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刻別人公司的公章用來做了一份報價單,這種嚴重麼

2022-05-08 12:30:48 字數 4237 閱讀 2856

1樓:佛系聊劇

你好,這種情況非常的嚴重,已經違法了,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我們要做個遵紀守法公民,很多事情都是要三思而後行,這種事情是絕對不能做的,如果被對方公司知道是會起訴你們的,因為你們已經觸犯了對方的合法權利,對對方可能造成一定的損失,這個事情可大可小,就看對方怎麼處置了。

不過這個做工程的經常會出現這種情況,但是呢,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的,還是別搞這些不正當的競爭,到時候可就沒法解釋清楚了。

還是規規矩矩做事情比較好,別想走捷徑,對自己不好。

公司的公章如果私自在外面隨便刻一個的話,有什麼影響?

2樓:水夜雲清

行為人私刻公章是指非單位工作人員或本單位工作人員在該單位不知情的情況下,盜用該單位的名稱刻制公章進行犯罪活動的行為。一般情況下,單位對行為人私刻公章進行犯罪活動的事實處於不明知的狀態。而行為人盜蓋單位公章,是指行為人(包括本單位工作人員和非單位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或其他祕密手段盜蓋單位公章對外從事一定的活動進行經濟犯罪的行為。

兩種行為之間的區別是明顯的,私刻公章行為的本身即已構成犯罪。行為人私刻公章直接侵害的是被私刻公章單位的名稱權及國家對印章刻制的管理,而僅實施盜蓋公章的行為而不實施其他犯罪的,不一定是犯罪,行為人盜蓋公章直接侵害的是被盜蓋公章單位對公章的管理和使用權。行為人的犯罪行為給受害人造成的損害結果與單位之間有無關聯性是區分私刻和盜蓋單位公章犯罪的重要標準。

1 、私刻公章情況下單位的過錯問題

在私刻公章的情況下,由於被私刻公章的單位對私刻的行為並不知情,私刻公章的犯罪行為與單位之間沒有任何關聯性。且犯罪行為所造成的損害結果與單位之間也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因此,一般情況下,單位不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但是,在另外一種情況下,如果單位對行為人持有私自刻制的本單位名稱的印單並使用印章進行經濟犯罪活動的事實已經明知,但因出於對本單位聲譽、效益或其他方面的考慮,對行為人私刻公章進行犯罪活動不採取任何司法救濟措施予以制止,對行為人持有公章並實施犯罪持放任態度,致使行為人再次使用私刻公章實施經濟犯罪活動,並給善意第三人造成經濟損失,此時,被私刻公章的單位在主觀上已明視訊記憶體在過錯。在這種情況下,給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首先應由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不足部分,由被私刻公章的單位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2 、盜蓋公章情況下單位的過錯問題

盜蓋單位公章通常有兩種情形:一是行為人利用單位對公章管理的疏漏或者利用自己曾經管理和使用過公章的機會盜蓋單位公章;二是行為人利用犯罪手段(如盜竊)盜蓋單位公章。《若干規定》第五條對盜用公章簽訂經濟合同進行經濟犯罪的行為,不認為單位有過錯,做了一般不承擔民事責任的原則性規定。

但在行為人盜用單位公章進行犯罪的情況下,若單位對善意第三人所遭受的損失持漠視態度,不論其有無過錯,均認定單位不存在過錯,使其完全免責,顯然不符合過錯原則和公平原則。因此,在司法實踐中,若能確認被盜蓋公章的單位是因對公章管理的重大失誤致使行為人盜蓋公章進行犯罪活動並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就應當認定被盜蓋公章的單位存在過錯,可以判令其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即根據「輕微過失免責,重大過失賠償」的原則進行處理,這樣更能體現公平與正義的司法理念。

3 、關於防止私刻和盜蓋公章的措施

( 1 )關於防止私刻公章的措施,提出如下建議:

①提高公章的製作技術含量,制止私刻或偽造,可以採用類似人民幣的防偽技術,使私刻十分不易。

②嚴格控制監督公章製作單位的數量和技術裝置數量,從源頭上杜絕私刻行為。

③加大打擊私刻公章的力度,定罪、量刑方面從重從嚴處罰,建議對私刻公章進行犯罪實行數罪併罰。

④使用「蓋章 + 簽字」的方法雙重防範措施,防止私刻犯罪行為的得逞,借鑑外國的做法,在經濟交往中不但要求蓋上單位公章,而且要求代表人簽字,否則引起的風險由交易雙方分擔。

⑤利用新技術發明「文字條碼章」,把單位的條形密碼加上去,因為單位的條形碼一般情況下不容易被仿造。

⑥加大交易過程中的審查義務,利用現代資訊手段,實施簽章前的確認、核實程式。

⑦健全法制,降低法人准入門檻。因為有些犯罪行為正是利用法人(單位)的資格而達到非法目的的。

⑧完善法律體系,建立誠實信用的法律監督與懲罰機制。

⑨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公民個人和全社會的法律意識。

( 2 )關於防止盜蓋公章的措施,提出如下建議:

①加大對公章的保管力度和防盜蓋措施,必要時可以像財務保管現金一樣將印章放入保險櫃中。

②嚴格公章的使用申請,建立審批和使用人簽字確認的一整套登記備案制度和制約機制

③嚴格使用後收回工作制度和應收未收的公示告知制度,對於廢棄不用的公章和到使用期的公章要及時收回和採取公示告知方法告知有關當事人。

④加大對方當事人的審查義務,及時提醒對方注意識別防範。

⑤在刑法分則中確立「盜蓋公章」是犯罪行為,並制定一套處罰制度。

⑥加大過錯方的賠償責任。

⑦加大對過錯行為人的追償責任。

⑧完善法制,建立誠實信用的法律監督機制和過錯責任的賠償機制。

⑨運用多種手段,加大宣傳教育的力度,提高公民個人和全社會的法律意識。

以下是有關法律條文:

刑法第五章侵犯財產罪部分的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這是法律關於詐騙罪的規定。

2023年刑法新增設了合同詐騙罪。這是因為在過去的司法實踐中,對於利用經濟合同進行詐騙的,是按照詐騙罪定罪處罰的。鑑於這類犯罪比較嚴重,又不同於普通的詐騙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這兩條規定在刑法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的第八節擾亂市場秩序罪部分。

為了具體執法操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2023年4月18日)六十

九、合同詐騙案(刑法第224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的,數額在五萬至二十萬元以上的。

按照刑法266條的規定,一般的詐騙罪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的詐騙罪處以3年至10年的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詐騙罪則會處以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按照以前適用於全國範圍內的衡量標準,3萬元以上的詐騙就能夠算數額巨大這一檔,20萬以上就算是數額特別巨大的詐騙罪。當然,這可能還會涉及到由哪個地區的司法機關來最終裁決,因為地區不同,可能對金額的認定會有一些差異。

盜用別人公司資質,以及私自刻公章法人章用來籤合同,只是籤合同。這種行為如果被發現將有什麼後果?

3樓:匿名使用者

在揚州胡延斌律師 回答的基礎上還要加上「合同詐騙罪」。

合同詐騙罪量刑,個人合同詐騙,數額不滿5000元的,單處罰金刑;5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為拘役刑;1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個人合同詐騙數額滿3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數額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4樓:揚州胡延斌律師

偽造印章罪。

《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朋友私自刻了公司的公章和合同章。被追究責任的話會承擔什麼責任。籤的合同還有效嗎?

5樓:心象

那是犯法的事!只要觸犯了法律就會得到嚴懲的,這個責任要按造成的損失來量定,損害越大,懲戒也就越大。他所簽定的合同也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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