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子是用老公公積金貸款買的,如果老公去世,房子怎麼還貸?房產證上是我和老公的名字,他父母有繼

2022-05-10 19:47:36 字數 4144 閱讀 3375

1樓:陽光小朱

給你老公買保險,受益人寫你。不用擔心他走後沒有能力還貸款。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說繼承權,法律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父母、子女,就是說這些人都有繼承權的,建議你在老公過世之前先立下遺囑,並最好請見證人簽字,有條件的請公證處公證。在現實生活中還貸款的話一般就是你自己還了,畢竟他們父母也沒有使用,沒有享受到好處。

3樓:匿名使用者

作為夫妻婚後共同財產,法律意義上是按照整個家庭來定義的。所以說如果你老公過世,你是應該繼續還款的,更何況房本上還是你們兩個人的名字。作為直系親屬他父母是有繼承權的,只是配偶屬於第一繼承人,父母或者子女屬於第二繼承人,有個優先順序的區別。

第三個問題他們有沒有責任幫你還款,從法律意義上來說是沒有責任的,但是出於人情世故,一定比例的分擔你的貸款壓力也是情理之中的,畢竟你還是他們家的兒媳婦兒還是一家人。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房產證上只有老公的名字,他可以私下把房子賣掉嗎

4樓:科技情報咖

雙方結婚之後,房產證上籤署了誰的名字,那麼這個房子的所有權和主要決定權就在誰的身上,但是如果**房子的話,需要配偶的同意書,如果房產證上同時寫了兩個人的名字,那麼賣房產的時候,必須要兩個同時到場,簽署合同。

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三》規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七條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一條規定:

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因此,根據上述司法解釋的規定,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將「夫妻共有」房屋**給第三方(買家),在一定情形下是有效的,但第三人(買家)需要證明「是善意的、支付了合理的對價、並已經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對第三人(買家)舉證責任的要求較高。

5樓:

賣房過戶時,房產證上有名字的所有人必須持身份證原件一起到房產交易所參與過戶,因此房產證如果只有你老公一人,是可以賣掉的否則不行。

6樓:巨傲雲

不會的,去房產管理局辦房產過戶的時候,要你們的結婚證和你的身份證和你本人到場,夫妻雙方同意才能買賣。

7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在房管局辦理轉移登記時,要考查房產證登記日期及房產狀況,只要是婚後登記的房產,都要夫妻二共同簽字過戶。

8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現做如下回答:

您的問題屬於《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所規制的內容。

首先需要判斷房子購買的時間,如果房子是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那麼,在此情況下,儘管房產證上只登記了男方的姓名,該房產也仍然屬於夫妻雙方所有,男方無權私下處分該房產。

如果回答能幫到您,請採納並點贊。如能提供更為詳細的資訊,我們可提供更為具體且有針對性的解答。歡迎您**諮詢我們的專家。

我和老公在結婚後貸款買了一套房子 一年後老公去世 房產證上寫的是老公的名字 我想問問我可以賣房子嗎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賣,但是需要他父母同意。

首先要做放棄繼承公證也就是你老公的父母(和你們的子女。(如果有的話)放棄你老公的那半產權。

做完放棄公證後再做繼承公證,所你老公的產權繼承公證到你的名下,然後過戶到你名下,

接著就可以賣了。

10樓:小小可愛就是乖

您好婚後財產屬夫妻共有財產

就算只登記在他名下,仍是您倆的共有財產

但您老公的法定繼承人可以繼承屬於他的份額

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包括被繼承人(即您老公)的配偶、父母、子女也就是說屬於您老公1/2的房產,您和他父母都可以繼承他父母共可分得1/2的2/3

最好的辦法是協商議價

讓繼承部分折價補償現金給他們

11樓:有關部分磚家

1、該房屋為婚後購買,算婚後共同財產,夫妻各50%產權2、你老公去世後,其所擁有的產權即該房屋的50%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繼承。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均分。

3、不知道你幾個孩子,不過你按人頭分一下即可,如1個孩子情況下,你、你孩子、孩子爺爺、孩子奶奶4人各12。5% 你即可以擁有62.5%產權

4、該房屋產權需經過公正處公正後繼承。再辦理過戶手續。如按以上分配無異議,其他人與你共有該房屋產權,你不能取得該房屋100%產權,就不能單獨**該房屋

注:房貸未還清,只能處理首付及已還貸的部分

12樓:肥瘦肥瘦的

首先要確定房子是否是你和你丈夫的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稱為夫妻共有財產 據你描述 房子是在你們結婚後你們貸款買的 這應該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不管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 所以你首先享有該房屋二分之一的份額

然後要確定你丈夫有沒有立遺囑 假如沒有立下有效遺囑 那麼在你丈夫逝世後 要發生法定繼承 你作為其配偶和你公婆還有你們得孩子都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所以 假如你和你公婆沒有協商一致的話 那就應該平均繼承 所以 假如你沒有小孩的話 那你和你家公、家婆各享有該房屋的二分之一下的三分之一的份額 你總共享有該房屋三分之二的份額

另外 我國《物權法》第99條規定:「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係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 根據以上規定 你可以隨時請求法院分割該房屋 但你不能擅自處置 不然處置行為無效

13樓:魚魚小胖子

可以賣,如果用的你們倆的錢買的父母沒權干涉

如果房產證是妻子的名下,丈夫去世,房貸還不上咋辦

14樓:超潔

房貸還不上的,銀行有權將該房屋拍賣,且對貸款人以後的個人徵信有不良記錄的,如果是實在還不上,最好是提前將剩餘貸款還清,將房子賣出去比較好,可以變相的減少生活壓力。

15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還不上房貸,房屋會被銀行收回進行拍賣。

16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能協商一下看能不能延遲,或都先借點還上

老公去世了,我們一起貸款買的房子,主貸款人是我,辦房產證時只寫我的名字行嗎

房產證上是老公的名字,但老公去世了,怎麼賣房

17樓:愛情公寓

夫妻各方都是第一財產繼承人,有結婚證即可辦理。

18樓:

先辦理遺產繼承,再轉賣過戶,不過費用很高。

19樓:匿名使用者

要先辦理繼承過戶,出了新房產證後,才能按正常程式賣房。繼承相關手續如下:

一、先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夫妻雙方,持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死亡證、房產證原件等,一起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

二、上面所有人帶上面所有資料及公證到房管局辦理繼承過戶。具體手續按當地房管局規定。

費用有:

一、辦理遺產公證的公證費,按房產總價的3%收取。

二、房管局過戶的稅費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房產證上是我和老公兩人的名字,老公去世了,我想賣掉房子,怎麼辦理

20樓:安家優拍

1.先辦理繼承,首先你有50%的財產,其餘50%,你老公的父母,你,你們的孩子,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有平均分配你老公那50%的,權利。

2、如果他們都放棄,給你一個人繼承 ,然後你再對外**,這樣的手續最簡單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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