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遺不還什麼行為,我可以怎麼處理

2022-05-18 10:16:12 字數 5296 閱讀 3530

1樓:匿名使用者

按實際情況,拾遺不還,有可能涉嫌非法侵權刑事犯罪。對於拾得遺失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可以要求由失主償還。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七十九條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接收單位應當對上繳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表揚或者物質獎勵。

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

2樓:眼睛創想

他是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行為,數額足夠大的能構成犯罪,不過一部一千元手機,派出所可能沒精力管,而且你靠自己找出此人很難,人家一轉手你就更找不到了

3樓:匿名使用者

非常難,雖然法律上來說遺失物應當屬於你,但是這不是刑事案件,公安機關有權不予受理。

除非你明確知道對方的姓名等個人資訊,你可以上法院告他,要求返還遺失物,否則沒有辦法

4樓:miu爸

應該要等公安機關來處理 要是他們不處理可以對他們進行行政不作為的複議

但是現實中比較困難

5樓:

可通過訴訟方式,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拾得遺失物的人歸還.

遇到拾遺不還者,我們應該怎麼辦? 政治練習問題。

6樓:留下一片林

有的人認為,撿到他人財物,是撿了一個大便宜,不撿白不撿,其實這是一種誤解。撿到東西不歸還的行為,已經構成了不當得利,理應歸還失主。《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規定:

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撿到他人遺忘的財物不予歸還,數額巨大的還構成侵佔罪。

撿錢 不還犯罪嗎?

7樓:

撿錢不還確實是犯罪行為。

《刑法》第270條明文規定,拾遺拒不交出者,應處以徒刑、拘役和罰金。

為防止拾得他人錢物而拒不歸還,我國刑法設立了「侵佔罪」,凡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他人的遺忘物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或拒不交出的行為,就構成侵佔罪。

犯侵佔罪,一般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要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議你的朋友還是要歸還這個錢包,可以先去派出所,要求民警讓失主到派出所現場歸還,可以避免你說的這些「例如:我的皮包不是這100多元錢啊!還有啊!還有1000多啊」情況出現。

擴充套件資料

《現代漢語詞典》關於「侵佔」的解釋是:非法佔有別人的財產。

我國《憲法》第十二條規定「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國家和集體的財產」。

構成特徵

1、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本罪的犯罪物件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8樓:匿名使用者

違法,若數額較大,有構成侵佔罪之嫌。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但撿錢這種情況比較特殊。錢的性質很特別,不同於一般的物。

其特別之處在於佔有與所有為一體,即佔有錢的人就是該筆錢的所有人,而一般的物往往佔有與所有分離,比如一個人撿到了一塊表,這時他只是表的佔有人,而不能成為該表的所有人。

所以,撿到錢的人花掉錢的行為並不能說明其有拒不歸還的意思,只有其以明確的意思表示拒不歸還時才可以以侵佔罪來評價。若數額比較小,那就不會構成犯罪,只能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注意:

遺失的錢物屬侵佔罪行為物件中的遺忘物。

擴充套件資料

《物權法》

第一百零九條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第一百一十條 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釋出招領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條 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9樓:

撿錢 不還屬於違法行為,如不及時歸還非法所得的財物,便有可能構成侵佔罪。

依據一、違法行為:

《民法總則》第122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拾得他人錢物屬於不當得利,失主有權要求返還。如不及時歸還非法所得的財物,可能構成侵佔罪。所謂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者他人遺忘物、埋藏物非法佔有,數額較大(司法實踐中一萬以上是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行為。

依據二、構成侵佔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擴充套件資料

《物權法》

第一百零九條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第一百一十條 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釋出招領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條 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10樓:與你同在早知道

屬於違法行為

1、拒不歸還的,屬於違法行為。

2、數額較大,經失主催要後,仍拒不歸還的,涉嫌構成侵佔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百七十條 【侵佔罪】

1、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擴充套件資料

侵佔罪的特徵:

1、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本罪的犯罪物件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11樓:塔駡德

算不當得利,不觸犯刑法。

撿到錢不歸還在法律上構成不當得利,是要歸還的,如果失主可以證明他丟的錢是被你撿到的,可以到法院起訴。

非法侵佔罪(刑法第270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12樓:1987蔡仁彬

1、撿錢不還就是犯罪

2、《刑法》第270條明文規定,拾遺拒不交出者,應處以徒刑、拘役和罰金。為防止拾得他人錢物而拒不歸還,我國刑法設立了「侵佔罪」,凡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他人的遺忘物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或拒不交出的行為,就構成侵佔罪,要受到刑事處罰。犯侵佔罪,一般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要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法通則》第七十九條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接收單位應當對上繳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表揚或者物質獎勵。

13樓:匿名使用者

1.此情形為「拾得遺失物」情形。物權法規定拾得遺失物的處理方法有兩種,一為歸還失主,一為送交公安等有關情形。

拾得人有妥善保管的義務,交還時依法可以要求失主支付一定的保管費。法律依據為《物權法》第一百零九條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第一百一十一條 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2.刑事犯罪扯不上,最多就是民事上的問題,責任止於歸還,除非損壞了遺失物。

3.如果失主耍賴,那舉證責任在失主一方,他要拿出證據證明錢包內有更多的錢,即便他能證明錢包裡有更多的錢,他也不能證明這錢就是你朋友拿的,你們可以說可能早就被人取走了呢,所以失主要耍賴成功也很難,他必須得證明錢包裡有更多錢,而且錢是你朋友拿的。當然搞到這樣心裡是不舒服的。

4.我們做人依的是自己心裡的原則,問心無愧就行,不要因為別人而刻意改變自己做人的原則,該怎麼做就怎麼做。我相信一般的失主如果有點人性的話,也不會耍賴。

5.再不行,就扔回大街上吧,把問題仍給別人處理。或者交給公安,別留姓名,也做個無名英雄。

14樓:林允孝

撿錢不還是犯罪的。更何況裡面還有身份證這些,如果你擔心這個,可以打**給110,讓警察來監督,這樣他就不會有什麼耍賴的行為了。

15樓:找法網

丟失錢財之後,若拾得者拒不歸還的,可能構成侵佔罪,司法解釋規定的數額要求為1萬,部分地區是五千。若錢財被盜,初步分析500元以上就可以立案。 如果拾得者拒不歸還的,就可能涉嫌侵佔罪。

1、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路要拾遺的拾遺在文中指什麼,路要拾遺講了一個什麼故事

拾 撿起,拾到.遺 遺落,遺失,失物.意思是撿起東西 路要拾遺 在丹麥哥本哈根的一個上午,我獨自前往國立博物館參觀。忽然聽到身後傳來匆匆的腳步聲,並伴隨著一聲聲的叫喊。這時路人都用一種奇怪的眼光看著我,我感到很納悶。轉過身去,一位青年男子朝我奔來。先生,你丟了飲料罐!我一愣,向他聳肩攤手道 我沒有丟...

司功參軍和左拾遺是什麼官職 相當於現在的什麼職務呢

1 司功參軍抄。即司功參軍事。北bai齊及隋初稱功曹參du軍,隋文zhi 帝改司功參軍,煬帝改司功書dao佐。唐於府稱功曹參軍,州稱司功參軍,縣稱司功佐。掌 考課 祭祀 禮樂 學校 選舉 表疏 醫筮 考課 喪葬等事。類似於現在國家機關的辦公廳工作人員等職位,協調各個部門的工作 2 左拾遺。顧名思義,...

拾遺記秦始皇四事的翻譯求翻譯啊,有本書說秦始皇見過外星人,是真的嗎

秦始皇喜好神仙之學,修仙之事。有一個住在宛渠地方的人,乘著螺舟到來,船的形狀象海螺,是沉在海底航行,而不透水,這種船的另一個名字叫 論波舟 這個人所在國家的人身高十丈,用鳥獸的羽毛編成衣物遮體。秦始皇和他談論,談到天地初開始的事情,他好像親自看到一樣。這個人說 我年輕的時候,曾經御空而行,每日可遊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