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是寫弟弟的名字哥哥來騷擾怎麼辦是什麼罪

2022-07-22 09:26:44 字數 6246 閱讀 1976

1樓:品評新世相

別一張嘴就什麼罪什麼罪的,同胞兄弟,哪兒那麼多的戾氣,好像恨不得一下把對方弄進去就別出來似的。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這種根本沒闡述明白的問題,基本沒法分析。你房子是自己花錢買的,且中間沒借哥哥的錢,他來鬧那是無理取鬧。但沒有過激行為的前提下,頂多就是個擾民加擅闖民宅,該拒絕拒絕,該報警報警。

如果房子是老人遺產,且沒有明確遺囑。那就得法院去判決了。

送題主大話西遊裡一句臺詞,這還只是個構思,沒有形成事實,法律上沒有因構思獲罪的。早點說清楚或者斷清楚吧。

2樓:

先弄清楚哥哥為什麼來騷擾搗亂。什麼原因?如果理由充分,那就不存在騷擾和搗亂。如果沒有正常的理由,那就只有通過法律方法的解決。至於什麼罪那得看法院的判決。

3樓:

弟兄間的親情是重要的。要聽聽哥哥的理由。如果哥哥也有繼承權。那就正確處理。

哥哥的房產證上有弟弟的名字想消除弟弟的名字要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的全部所有權人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將弟弟的所有份額過戶給哥哥。

5樓:匿名使用者

先寫一份產權贈與協議書,然後經過公正。

拿著公正書,房產證,本人身份證去房地產交易與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產權變更。在變更的時候要雙方夫妻都到場簽字的。

當然是贈與要省錢,你說的過戶是按交易算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問題先去定弟弟認可退出 不認可 沒辦法

父親去世,房產證寫的弟弟名字,哥哥有房屋繼承權利嗎?

7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的所屬主要看房產證,你說的房子房產證登記在弟弟名下,那麼~~這版就是弟弟合法擁有的房產,其權權益受法律保護,他人不能分割!如果這房子房本上是弟弟和父親兩人名字,那麼~哥哥是可以繼承一部分父親名下的房產份額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證據證明是父親的房屋,則可以作為遺產處理,哥哥有權利繼承。

9樓:山清水秀

如果弟弟承認是父親的房產 ,可以進行分割 ,可是他不承認時 ,你則需要舉證 不能舉證就沒有繼承權 ,

10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這房子當時誰出資的?只要你有證明材料說明這房子的購房款是你父親,就能按比例分割房產的~~

房產證是哥哥的名字,弟弟的戶口可以遷過來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可以,以親戚投靠的方式進行戶口遷移。不同地方政策可能不一樣,最好還是問問房管局等相關部門。

12樓:米豆

哥哥沒結婚的來話弟弟戶口可自以遷入,哥哥已婚的話就不可以。哥哥和弟弟不是直系親屬關係是橫向分支關係。直系親屬關係是:父母、子女、公婆縱向,其他兄弟姐妹關係都不是直系。

說可以遷入的,要看當地派出所規定和政策及要求,有的可以,有的不行,都需要派出所領帶審批,提交一系列材料證明的。

13樓:噁心的青雲人

只要戶主同意是可以遷的!

房產證是弟弟的名字,但錢是哥哥出的,現在想過戶過來,請問需要什麼樣的手續?產生多少費用?

14樓:伊勳

可以按買賣或贈與的方式過戶,兩種方式納稅不同,特別是個人所得稅。如果按贈與辦,房管局可能會要求對贈與合同進行公證,公證要產生一筆費用。具體稅費請諮詢當地稅務局。

房產證上哥哥的名字改成弟弟的,手續怎麼辦

15樓:1949的忘憂草

要到公證處先公證,哥哥放棄房產讓給弟弟,公證後憑公證書到房管部門辦理名字轉換

16樓:淚了眼睛熬

hows a seal near chin

17樓:強哥的百度

公證處公證時,要帶上哪相關手續?

房產證是哥哥的名字現在要加上弟弟的名字該怎樣辦需要什麼東西

18樓:匿名使用者

做贈與公證或者買賣。

公證費按贈與面積的**價的2%計算,買賣就按正常買賣稅費。

贈與房產再**要補繳20%個稅,買賣的個稅是1%。

然後就是新房產證工本費、印花稅

19樓:匿名使用者

需辦理房屋轉來移登記。

1、籤買賣合

源同,寫明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

2、到稅務部門交稅;

3、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攜帶:產權證、買賣合同、身份證件原件、契稅交付憑證;

4、領取新產權證書。

備註:1、如果你所在城市已經實行限購令,請確認你弟弟是否符合購房條件;

2、如果房產設有抵押,請至貸款銀行確認是否同意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房子是父親修的,可房產證寫的是哥哥的名字,弟弟妹妹有權繼承嗎

20樓:東玄雅

產權的確認,以房產證的名字為準,房產證名字是你哥哥的,就說明此房產為你哥哥所有,屬於你哥哥的財產,弟弟妹妹在沒有特殊約定下,是沒有繼承權的。不會向你父親的財產一樣,你們享有同等的繼承權。

21樓:葉孤敏叡

父母出錢,寫的是你的名字,按照物權法和婚姻法的規定,這是你父母指定贈與給你的財產,屬於你個人所有了,其他人(包括你哥哥)是沒有權利來分的。是你的財產,不是你父母的遺產了,當然你哥哥不能夠繼承。你如果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你要處分該財產的話,你父母也干涉不了。

但是,如果你父母是因為受到脅迫,違背自己的真實意願所為的,只要有證據,就可以推翻。

房產證上可以寫兄妹的名字嗎?

22樓:墨汁諾

可以的,房產證上的產權人一欄就是只能有一個人的名字,但房產共有人一欄人數不限。房產證上落幾個人的名字和貸款沒有關係。

擴充套件資料:

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

房產過戶有幾種不同的情形,有繼承的房產過戶、贈與的房產過戶、二手房過戶等。

房產過戶準備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影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影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檔案,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檔案;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檔案;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覆;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併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

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檔案。

23樓:陌上花開

如果是限購城市

的話,寫兄妹的名字是需要提前稽核資質的,看看你在哪個城市了,如果是繼承的房產,可以寫兄妹名字的,不限購的城市寫兄妹倆人的名字也是可以的,過戶一般都是需要雙方到場的,但是如果後期一人不同意買的話,過戶也是很困難。這個還是要溝通。

擴充套件資料: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由於房屋是重要的不動產,與之相關的交易活動極為普遍,因而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得到廣泛的運用。但在實務中,對房產證的認識與其性質相悖之處仍嫌較多,歸納起來主要有兩類:

其一,顛倒房產證和不動產登記簿的關係,以為房產證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唯一合法憑證,登記簿只是房產證的檔案。

例如,在實務中判斷一個人是否擁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權時,以為是否持有房產證就是根本依據。

其二,混淆證書與**的性質,以為房產證具有**的性質與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記載的房屋所有權。

例如,在房屋買賣中,以為房產證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為房產證交給抵押權人佔有具有設定抵押權的效力。

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為標的物的交易活動中,以房屋為標的物的物權取得、設定、變動等,須經登記始發生物權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確認須以登記簿上的記載為準。

房產證作為一種證書,雖然可以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於誰的法律事實,但其證明力的依據是其上記載與登記簿上的記載具有一致性。如果離開了不動產登記簿或與登記簿的記載不相一致,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就失去了對房屋權利歸屬的證明力,而只能成為向登記機關請求確權的證明檔案。如果登記簿上未作變更,房產證自身任何單獨的變更均不產生物權法上的效力。

例如,在房屋買賣時,房產證的交付並不產生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效果,房產證受讓人並不能以取得出賣人的房產證為由,主張其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房產證遺失後,房屋所有權人並不因此失去房屋所有權,權利人可根據登記簿的記載主張和行使權利,並可要求機關根據登記簿上的記載補發房產證。可見,房產證不能脫離登記簿的記載而發揮其證明作用。

所謂「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的規定,實際上顛倒了房產證和不動產登記簿的關係,誤解了物權公示的原則、意義和適用規則。房產證也不具有代表房屋所有權的功能,這一點與**大不相同。

同是書面憑證,證書與**在性質上的主要區別是:證書僅僅是證明法律事實的書面憑證,房產證作為權利證書,只能證明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於誰,而不能代表其上記載的權利;**不僅能夠證明權利的歸屬,如當事人在訴訟中即使只有持有**這一孤證,亦可充分證明其擁有**上的權利,而且還能代表其上記載的權利,移轉交付**即產生權利移轉的效力。

當然,在與房屋有關的交易活動中,房產證還是能夠起到一定的證明作用。但是,房產證所起到的只是初步的證明作用。在房屋買賣的締約過程開始時,欲出賣房屋的一方出示房產證,可以初步證明自己是房屋所有權人,有關的締約談判可以據此。

如果雙方初步達成一致並且準備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一方當事人不應只根據對方房產證的記載就與之訂立合同,而應當到房地產主管機關查閱房屋登記簿,以瞭解對方是否為真正的房屋所有權人、該房屋上是否設定了抵押等情況,因為只有登記簿上的記載才是具有公信力的權利歸屬證明。

在房屋買賣合同履行時,賣方向買方交付房產證,並不產生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法律效果,必須在不動產登記簿上進行所有權主體的變更登記(即通常所說的「過戶登記」),才能產生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法律效力。

嚴格說來,在房屋所有權移轉過程中,房產證是不能隨之移轉的,房地產主管機關在進行過戶登記之後,不應將賣方原先持有的房產證經變更記載後轉交給買方,而應當將賣方原先持有的房產證收回,再向買方發放新的房產證。

可見,在房屋交易過程中,房產證的證明作用是極為有限的,遠不如生活中常見的其他一些證書,如身份證、畢業證、合同書等。當然,儘管房產證的交付不具有物權法上的效力,但在審判實踐中據此判斷是否存在債的關係方面,還是有一定的證明意義。

例如,房產證的交付可以證明雙方當事人之間可能存在房屋買賣合同關係,可以證明賣方有交付房屋所有權的意思表示;在涉及房屋抵押的交易活動中,抵押權人佔有房產證可以證明抵押合同關係的存在等等。

哥哥蓋的房子,弟弟當了婚房,後來房產證名字成了弟弟的。還能要回嗎嗎

難度很大。除非弟弟願意給 這種情況下房子是不好要的,因為房產證已經是弟弟的名字了除非你有足夠的證據能證明這房子是哥哥蓋的 哥哥出錢蓋的房弟弟當婚房,房產證也成了弟弟的名字。在法律的角度來說房子是你弟弟的,在辦房產證之前你們家是怎樣忇商處理的,如果你弟弟若有對忇商有未完成的義務和事,可以忇商要回房子。...

房產證戶主名字可以寫人嗎,房產證戶主名字可以寫三個人嗎?

房產證上可以寫幾個人名字 弄清再買房 房產證上寫多少人的名字是沒有限制的。房產證包含房屋所有權證 紅本 和房屋共有權證 綠本 兩種,兩個都具備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紅本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 綠本則沒有數量限制。回答1 房產證上可以寫三個人或者更多的名字,有名字的都屬於共有產權人。三個必須同時到場約定按份共...

房產證上可以同時寫人的名字嗎,房產證上可以同時寫2個人的名字嗎?

房產證上寫多少人的名字是沒有限制的。房產證包含房屋所有權證 紅本 和房屋共有權證 綠本 兩種,兩個都具備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紅本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 綠本則沒有數量限制。房產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新增共有人,共有人新增的時候,可以明確每個人的份額。如果是夫妻雙方買房,則不需要,因為只要有任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