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證件,怎樣辦理?

2022-07-24 19:57:47 字數 5928 閱讀 4941

1樓:傅行雲時代

1、本人申請(未成年人由父母寫申請),用a4紙、鋼筆書寫,註明「改名後,所有法律責任及後果由本人自己承擔」。

2、工作單位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到社群蓋章)(未成年人讀書的由學校蓋章)。

3、未成年人父母雙方需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及離婚判決書/協議書)、小孩出生證影印件到現場簽字。

4、年滿16週歲的需要社群民警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本人要到場採集資訊。

5、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影印件,改名字方的理由是:

(一)被收養的小孩;

(二)小孩申請由乳名改為大名的;

(三)婦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結婚需要加冠夫姓的;

(四)僧、道、尼還俗,由法名改為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為法名的;

(五)經生父母雙方同意,離婚後一方要求為小孩更名的;

(六)名字文字字義或發音與習俗相沖突或粗俗**;

(七)與人事、學歷或其他重要檔案姓名不一致的;

(八)其他認為理由正當。

2樓:律圖網

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

3樓:小劉學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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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孩子改名需要材料

本人或者父母申請;

戶口本;

2.孩子改名辦理的流程 1、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視窗受理。 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稽核和審批手續,受理視窗為派出所的應同時將已審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受理地戶籍視窗...

3.更改名字需要注意事項

未滿16週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如果孩子已經上學。需要學校同意有申請書

更多7條

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證件,怎樣辦理?

4樓:石小希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變更姓名申請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請;

2、戶口本。

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5樓:

一、變更姓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變更姓名申請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請;

2、戶口本。

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對18週歲以上的公民,原則上不予更改,確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如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的,要有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准予變更的證明。還需要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開具的證明。

「正當理由」通常指:

1、冠夫姓的婦女去掉夫姓,或稱氏改為姓名的;

2、僧人、道士、尼姑等還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會公眾不易識別的冷僻文字、**文字等;

4、父母離婚需要更改姓氏的;

5、變更收養關係的;

6.其他需要變更姓名的情形。

6樓:雪音淼

變更姓名申請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請;

2、戶口本;

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辦理流程:

1、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視窗受理。

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稽核和審批手續,受理視窗為派出所的應同時將已審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受理地戶籍視窗憑公安分局戶政部門的批件當場辦理變更手續。

7樓:樂觀小山

所需材料:

1、未滿18週歲的公民需更改姓名,由本人或父母(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寫出書面申請。

2、18週歲以上公民需更改姓名,由本人寫出申請。

3、父母離婚後,一方要求更改子女姓名的,必須徵得對方同意,否則公安機關可以拒絕辦理,若一方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子女原姓名且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由恢復人或父母寫出書面申請。

4、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後,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

(1)、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的十六週歲以上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

(2)、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母和繼父母經協商同意,要求變更未成年人姓名的,應徵得本人的同意。

(3)、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父母和繼父母協商一致後決定。

辦理流程與地點:

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現場提申請辦理。首先向工作人員提交材料,然後工作人員稽核資料,若稽核通過就在系統進行更改。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8樓:最愛彩虹糖

一、變更姓名申請材料:

1、孩子的父母提供改名申請書;

2、戶口本;

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二、變更程式:

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視窗或轄區派出所,領取申請**,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公民申請更改姓名不應附加任何條件。公安機關在制定行政規章時,不能僅考慮公共行政權力,還要考慮整個法律體系的一致性。

若認為公民改名對戶籍管理、對公民違法犯罪資訊管理可能造成麻煩和不便,從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權利,這樣做是不對的。

公民的姓名更改後,公安機關在各種檔案資訊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載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繳納、領取各種保險費保險金,締結合同後需要以新名字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只需到公安機關開具名字變化的證明即可。

公民改名字應該不會對戶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帶來負面影響。

9樓:民生為本

申請變更姓名  1、辦理條件: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屬未成年人的,應當經未成年 人父母雙方或者監護人協商一致並共同到場;十週歲以上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的,還應當徵得其本人同意。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姓氏:①因 血親關係在父姓和母姓之間變更的;②因收養關係變更姓氏的;③未成年子女因父母離婚或者再婚變更姓氏的;④公安機關認為確需變更 姓氏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名字:①姓 名或者姓名的諧音違背公序良俗的;②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者傷及本人感情的;③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④ 公安機關認為確需變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3)對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的未成年人姓名 變更,按以下情形辦理:①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的十六週歲以上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其父 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申請變更其姓名的,必須徵得其本人同意;②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經協商同意 ,申請變更該未成年人姓名的,應當徵得其本人同意;③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協商一致 後決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姓名變更登記:

①正在服刑或者被勞動教養、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

②作為當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審結或者尚未執行完畢的;

③父母離婚的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父母未能達成協議的;

④變更姓名或者更正出生日期未滿三年的。

2 、辦理手續:①書面申請報告; 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③符合辦理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3 、辦理程式:派出所受理後,經調查核實報報縣(縣、區)局審批後辦理。

10樓:律圖

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

11樓:襲臨饒綺南

你寫一份申請,說明要改名的原因,到你戶口所在地的社群去出具一份證明,到派出所去改就可以了。

12樓:拉美新斯迪

如果你是在鎮裡,那你就得到縣裡去改,可能需要點人民幣不多,帶著戶口本身份證和父母和孩子的各種證。

13樓:匿名使用者

寫申請找管片民警簽字,帶戶口本,己簽字申請書到派出所視窗辦理。

14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你到孩子的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請的 一般沒有極其特殊的理由是不能批准的 望採納

15樓:自96年流浪

戶口簿,去戶籍所在地派出所,五十塊錢

小孩要在戶口本上改名字,要辦什麼手續

16樓:

1、公民姓名更改,需要提供以下資料進行辦理:申請人填寫變更申請表、提供書面申請。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工作單位或居(村)委或在讀學校同意證明。父母同意更改的書面報告、出生證、父母結(離)婚證、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公安部門出具的申請人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的姓名的依據。

2、可以由孩子或其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在校學生需提供校方證明去派出所辦理改名手續就可以了。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申請更改姓名按如下規定辦理:

3、凡因戶口登記部門工作失誤造成公民姓名差錯的,由造成差錯的派出所出具證明,經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予更正。

4、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要求變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監護人寫出書面申請,在校學生由學校出具證明,經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予變更。被收養或被認領的的人,年齡較大的需徵得本人同意。

17樓:牙牙啊

小孩需要申請更改戶籍系統名字,需要監護人陪同帶上戶口簿原件,監護人身份證原件等資料到戶籍部門諮詢辦理的,由於名字更改影響到戶籍以及學籍等系統,一般比較難進行更改。

公民姓名更改,需要提供以下資料進行辦理:

1、申請人填寫變更申請表、提供書面申請;

2、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工作單位或居(村)委或在讀學校同意證明;

4、父母同意更改的書面報告、出生證、父母結(離)婚證、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5、公安部門出具的申請人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的姓名的依據。

一、居民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係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查、核對的主要依據。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籍調查、核對時,戶主或本戶成員應主動交驗居民戶口簿。

二、戶主對居民戶口簿應妥善保管,嚴禁私自塗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須立即報告戶口登記機關。

三、居民戶口簿登記權屬於戶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四、本戶如有人員增減或者登記事項發生變動,應持居民戶口簿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五、全戶遷出戶口管轄區的,應向戶口登記機關繳銷居民戶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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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變更。學齡前兒童姓名變更可口頭申請,由民警自己掌握。10 週歲以上兒童 應徵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書面申請。上學後至 16 週歲的公民要變更姓名,由派 出所所長審批。16 週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辦理程式還是很簡單的,市民只要到轄區派出所戶籍視窗領取 ...

17歲改名字需要什麼樣的程式,17歲改名字需要什麼樣的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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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十六歲改名字要什麼手續,未滿十六歲改名字要什麼手續

你先要寫個書面申請,你的居委會同意,蓋章,並讓他們開份證明!之後再交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等他們核實。再上傳上一級的公安部門同意即可。說一點最重要的就是要有關係,上邊有人,就會好辦的。不然會好費盡的。還有一定成!生活閱歷,敬請參考!你好,法律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但是,更改姓名,不是兒戲,不宜頻繁改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