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告的律師要求與原告見面怎麼辦

2022-07-29 13:12:10 字數 4169 閱讀 2665

1樓:華律網

可能大家都知道被告的辯護律師可以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訊,現在我們主要**下辯護律師能否見原告。不考慮自訴案件和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公訴案件中,公訴人為原告,我們不討論,這裡我們主要討論辯護律師見被害人的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辯護律師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並且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由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在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且經被害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向被害人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即可以見被害人。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辯護律師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並且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見也可以拒絕嘛,這是你的自由啊

3樓:二龍山民

可以,知己知彼,百戰不貽嘛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只要不損害委託人利益就行c

如果原告沒請律師,而被告請了,那原告怎麼辦

5樓:王春姿律師

民事案件如果原告具備法律知識,能夠自行答辯的話,也可以不請。需要認真聽對方答辯的意見,提出自己的觀點,用法律條文和證據來進行證明。

6樓:木易

最好請律師,因為你不知道對方出什麼花樣!我勞動仲裁就是自己,雖然贏了!現在公司那邊不服有起訴我,這次我找了律師,雖然費用有些高,但是請律師就是為了應訴,咱們是無法做到的!

只有律師能說的到位!咱們如果自己的話怕是應對不了

7樓:念忘秋天

???請不請 是 你的自由啊 不請律師 就自己答辯

若原告律師與被告之間存在親屬關係,應該怎麼辦

8樓:李正坤律師

1、律師不得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人,不得**與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有利益衝突的法律事務。如果律師與被告是近親屬,則該律師不得作為原告的**人。在迴避中所指近親屬通常是指:

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近姻親關係的親屬。按民法通則的規定,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 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2、如果已經辦理了委託關係,可要求解除委託關係。

9樓:傾城之暮

是怎麼樣的親屬關係?是直系親屬麼?您需要說清楚問題。

10樓:跑道工程

申請法院請律師迴避制度

原告請了律師和被告串通或與被告有親親關係不幫助原告怎麼辦?

11樓:法律快車

有實際證據的話可以投訴,律師會被吊銷律師資格證的,然後再聘請其他律師!

12樓:

司法中有一條利益相關方避嫌一說,如果真有這種事,證據確鑿的話,建議你向http://www.gov.cn/**人民**網下的"我向總理說句話"欄目去投訴。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很簡單,換個律師或者不用律師,自己起訴法院,總之這個律師吃裡扒外不能用。

被告不服上訴,如果還是原告勝訴,那麼,二審原告的律師費能否要求被告承擔?

14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根據你的案情來確定能不能由敗訴方承擔,根據法律規定,以下幾種情形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一、由有關規定明確規定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

1、合同糾紛案件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情形。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六條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

2、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六條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託**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情,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範圍內」

3、商標民事糾紛案件。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託**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具體情況,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範圍內。」

二、有關規定有所規定,但不明確,司法仲裁機關可依此酌情裁判由由敗訴方承擔合理的律師費用之情形

1、專利糾紛案件。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

「第二十二條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請求以及具體案情,可以將權利人因調查、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計算在賠償數額範圍之內。」 如果專利糾紛案件中律師費要計算在被告的賠償數額範圍之內,必須是以「因調查、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為前提。

2、擔保權糾紛案件。法律依據:《擔保法》第21條規定: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債務人如依約履行債務,債權人的權益即能得到實現,由於債務人不履行義務,債權人不得不通過訴訟的方式來實現權利,由此所支付的律師費是當事人為實現其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屬於當事人的財產損失,《擔保法》第21條規定的 「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3、不正當競爭案件。法律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被侵害的經營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並應當承擔被侵害的經營者因調查該經營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4、人身損害賠償、名譽侵權、交通肇事案件。法律依據:《民法通則》第119條「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第3款「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早在2023年作出的「關於印發 《關於民事案件審理的幾點具體意見》的通知中針對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提出「律師費在性質上屬於財產利益,原則上可作為損失。」

5、法律援助案件。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問題的聯合通知》第7條:

「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費、文印費、交通通訊費、調查取證費等辦案必要開支,受援方列入訴訟請求的,法院可根據具體情況判由非受援的敗訴方承擔」。因此律師在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時,建議將律師「辦案必要開支」列入訴訟請求,要求被告方承擔。

6、仲裁案件。法律依據:1994、1995、1998、2000版本的《中國國際經濟**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簡稱《貿仲規則》)都有類似規定,仲裁庭有權在裁決書中裁定敗訴方應當補償勝訴方因為辦理案件所支出的部分合理的費用,但補償金額最多不得超過勝訴方勝訴金額的10%。

《貿仲規則》(2023年版)則取消了此10%的限額規定,第46條規定:「費用承擔:(一)仲裁庭有權在仲裁裁決書中裁定當事人最終應向仲裁委員會支付的仲裁費和其他費用。

(二)仲裁庭有權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在裁決書中裁定敗訴方應當補償勝訴方因辦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的費用。仲裁庭裁定敗訴方補償勝訴方因辦理案件而支出的費用是否合理時,應具體考慮案件的裁決結果、複雜程度、勝訴方當事人及/或**人的實際工作量以及案件的爭議金額等因素」。在實踐中,該費用應包括律師費,但仲裁庭對該費用的承擔問題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

三、雙方可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合同雙方在簽定合同時,可將律師費列為違約賠償內容中,甚至可以將律師費的承擔方式、承擔標準也詳細列明,應特別注意必須明確寫明「律師費」,最好不要寫成「實現債權的費用」等不明確詞語。人民法院對此約定的審查非常嚴格。原告在起訴時須提交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託合同和律師事務所開具的律師費發票作為律師費支付的證據,律師費的約定應當合理。

原告全權委託律師,被告有權要求原告親自出庭嗎

涉及人身關係的案件,比如離婚 撫養的,雙方必須到庭,律師只能做一般 但其他案件,原告可以不到庭,全權委託律師處理即可。總不成你和微軟打個兩千塊錢的官司非要比爾蓋茨出庭啊。可以的,如果是涉及人身關係的案子,當事人要出庭的。都全權代表了還要原告幹嘛 請問如果打官司全權委託律師給 原告不出庭可以嗎?可以。...

原被告能共同委託同一所的律師嗎,原告與被告找的是同一家律師事務所不同的律師行嗎

原被告不能共同委託同一所的律師。律師不得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 人,不得 與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有利益衝突的法律事務。律師法 第三十條 律師擔任訴訟法律事務 人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 人的,應當在受委託的許可權內,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第三十一條 律師擔任辯護人的,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 ...

3 假設你是被告律師,面對原告的起訴如何應對,並撰寫相應的法律文書

從起訴狀中的事實與理由由被告說明 律師根據事實依據法律寫答辯狀 首先要細bai 讀原告的起訴狀,du理清對方的訴訟請求與zhi理由直接的關係。dao然後詳 版細詢問被告具體事實情況權,找到與原告之間的分歧之處,然後根據這種分歧蒐集證據資料,整理證據資料,在此基礎上形成辯論觀點和思路。其餘的就是撰寫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