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救一半犯法嗎,救人救一半不救致無人救助而死是否構成犯罪

2022-08-24 02:07:13 字數 6064 閱讀 5792

1樓:水果山獼猴桃

可能構成不作為的犯罪。

不作為犯罪,是指行為人違反法律直接規定,負有法定義務而拒絕履行,情節嚴重或情節惡劣的行為。簡單概括不作為犯罪,用六個字簡述就是應為、能為、不為。就其法律特徵而言則具有隱蔽性、消極性、間接性和違法性等。

邏輯是這樣的,對於受難之人本來沒有救助義務,你徑直走開也不會承擔責任,但從施救開始,就相當於自願承擔起了救助義務,只能讓他的風險降低而不能升高,也就是說嘛,如果救一半不管了,等於讓他從有人救助的風險增加到了無人救助的風險,就可能構成不作為犯罪。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負有救助義務,在為作為行為後,又產生了不作為行為,此時還要看死亡結果的發生是否與不作為行為有因果關係:如果有關係,則可認定為不作為犯罪;如果無關,則不構成不作為犯罪。

如果沒有法定的救助義務,而是」陌生人「關係,那麼救與不救僅是道德上的問題,並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但如果在救助過程中產生了特定的救助、保護義務(如先前行為所創設、增加了危險),之後的不作為行為就有可能構成不作為犯罪。但一般情況下的見義勇為都只涉及道德層面的問題,儘管救人未救到底也不需要負法律責任。

要想構成不作為犯罪必須在客觀方面須具備三個條件:

(1)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積極行為的義務,這是構成犯罪的不作為的前提。

(2)行為人有履行特定義務的實際可能而未履行。

(3)不履行特定行為將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結果(具有因果關係)。

希望可以幫到你。

在讀法學生,如果回答有錯誤,請指教

3樓:

理論上講:送佛送到西,法律沒有規定你送佛的義務,但是一旦你準備要送,就必須送到西,打個比方,法律沒有規定你必須去撿別人丟下的東西,但是你一旦撿了,就必須返還,並且好好保管。

在你所舉的案子當中,如果你把對方從危險的情況下久了回來,認為對方已經脫險而離開是沒有任何問題的,而如果你帶有聽之任之的態度,則可能構成遺棄罪甚至故意殺人罪、過失致人死亡罪。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很複雜的!

如果說把快淹死的人從河裡救起來,然後救他的人以為已經救起來了,一定可以活下來的話,那麼不違法。

如果說把快淹死的人從河裡救起來,就不管了,可能存在一定的民事責任。但問題不大!

5樓:x低調到底

可能構成不作為的犯罪。邏輯是這樣的,你對於受難之人本來沒有救助義務,你徑直走開也不會承擔責任,但從你施救開始,你就相當於自願承擔起了救助義務,你只能讓他的風險降低而不能升高,也就是說嘛,如果你救一半不管了,等於讓他從有人救助的風險增加到了無人救助的風險,你就可能構成不作為犯罪。

6樓:小丁丐念

以法律層面來講不相關的個人本來就是沒義務與責任去救的,不過救助方面是上升的道德層面的。如果救助了以後,被救助人發生的任何後續情況與救助人是沒關係的

7樓:嶽相任律師

不構成犯罪,因為施救人對此並沒有法律上的義務,只是可能會在道德上受到譴責。

救人救一半不救致無人救助而死是否構成犯罪

8樓:愛笑的賽宗妤

如果你和這個人有親屬關係,你明知不予救助可能造成他死亡的後果,而故意不實施救助,放任其死亡的結果發生,其行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9樓:

在宇宙某個大陸上 一個國家有難 另一個國家幫忙。 卻發現之前外交談的事情要變卦反悔,此時另一個國家放棄救援揚長而去。此時的你覺得行的通不。

任何簡單的施救在行動時也是付出的 要麼思想 要麼體力 想麼勇氣,在施救過程中失救者也有冒者自身失去生命機率危險。被救者應感恩,就算施救失敗,施救過程中任何理由的半途放棄,也不能算故意傷人罪吧。被救者自身處理生命危險過程中。

又不是失救者造成的。

獻血對人體有什麼好處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1定期適量獻血有好處

大量科學研究證明,獻血者在為社會奉獻愛心的同時,也改善了自己的身體狀況,為自身的健康進行了「投資」。

科學家運用血液流變學與血液動力學對血質與獻血的關係作了研究,發現定期適量獻血,特別是單獻紅細胞和血小板等有形成份,可使血液粘稠度明顯降低,加快血液流速後,腦血流量提高,從而達到緩解或預防高粘血癥,使人感到身體輕鬆、頭腦清醒、精力充沛。

獻血對減少心腦血管病的發生也具有積極的作用。芬蘭一研究小組對2682名42-60歲的男性進行調查,其中兩年裡至少獻過1次血的人在5年內發生急性心肌梗塞的比例,比未獻過血的低86%。美國一心血管病研究小組的研究亦表明,在3年中,獻血者(男性)患心血管病的危險僅為未獻血者的一半。

男子獻血還可減少癌症的發生率。《國際癌症》報道,體內的鐵含量超過正常值的10%,罹患癌症的機率就提高,適量獻血可以調整體內鐵含量,預防癌症。該文還提到,中青年女性因月經週期性失血損失了一定量的鐵質,故未發現這類女性的含鐵量與癌症發生有明顯關係。

有研究表明,定期獻血的人比不獻血的人更不易衰老,一旦遇到意外事故也有較強的耐受力和自我調節功能。曾有學者對66歲以上的332人(獻血者)與同年齡、性別的399人(未獻血者)作前瞻性對照研究,結果顯示,獻血組平均壽命為70.1歲,高於未獻血組的平均67.

5歲;遇到意外事故,獻血組的存活率為67%,高於未獻血組的40%。從上述分析來看,獻血者由於血液新陳代謝較未獻血者旺盛,其壽命會延長。

大量研究表明,健康的情緒可通過神經、體液、內分泌系統溝通大腦及其他組織與器官,使其處於良好的狀態,有益於人體免疫力的增強,抵抗力的提高。而獻血是救人一命的高尚品行,獻血者在助人為樂、與人為善的同時,情緒也處於最佳狀態,對健康有益

2 男士獻血好處多

有研究認為,中年男子每年獻血550毫升,患心臟病的風險將減低86%。這一研究認為、男子年過40歲,由於體力活動的減少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體內脂肪容易積存,許多人的血脂長期處於較高的水平。定期獻血則可降低血液的黏稠度,也就減輕了動脈硬化的隱患。

《國際癌症》報道,人體內的鐵含量超過正常值的10%,罹患腫瘤的機率就提高,腦血栓和心肌梗塞的發病也增多。適量獻血,特別是男人獻血能改善血液中製造紅細胞的鐵的含量。捐出血液體內鐵元素含量會適當減低,減少上述疾病的發生。

科學家通過大量的調查研究發現,年輕婦女與男性相比較少患中風、心臟病和腫瘤,但隨著年齡的增大,患上述疾病的機會也就隨之升高。分析原因,認為中青年婦女每月的月經失血加速了紅細胞的新陳代謝,促進骨髓造血,使新生的紅細胞數量在血液中含量增多,輸送更多的氧氣及營養成分給身體各部位,因而降低了患心臟病的風險。

11樓:

沒有如果你是學生或者正打算去獻血,那麼你一定要看完,因為大部分學生太幼稚了。 一位有良心的老醫生為你揭開獻血驚人內幕:我作為一個有良知的人,不得不為我的朋友們告知這一事實,耐心看完,你會心寒。

最近關於無償獻血無損於身體的謬論鋪天蓋地,作為一個普通的醫務工作者,我有義務做一個合理的解釋。

一、首先什麼是血液?血液所含的三種血細胞分別是;紅細胞,白細胞,血小板。血液的每一種組成都它特殊的功能。......以下省略,我挑主要的說。

二、獻血會造成血液功能的弱化甚至喪失。簡單的講,紅細胞的減少會使身體各部分器官得不到足夠的氧氣,細胞的各項生命功能無法正常發揮,獻血後產生頭暈現象就是因為腦部沒有得到足夠的氧氣。白細胞減少會是身體抵抗病毒的能力下降,容易生病。

獻血後虛弱就是這個原因,免疫能力的下降就使本來無足輕重的感冒病毒有機可趁。血小板的減少會使傷口難以癒合。白血病產生的最主要原因就是血小板減少。

也許你會說,大家都會說獻血後身體會產生出足夠的血液補充,可是你知道所有的血細胞均在骨髓內有造血幹細胞分化而成。造血幹細胞是有壽命的。書上說,獻血後2周,血液的容量會補充完整(但請注意:

補充的什麼?是血漿,血液和血漿是2個概念)。獻血後會感到口渴,就是要補充血漿,血站會無償提供糖水或牛奶也就是這個原因。

也許你還會說,你說的我都知道,但為了廣大病患得幸福我還是要獻的。但這位在醫院呆的時間比你年齡還大的閣老還要告訴你一個更令你意想不到的事實:正是因為無償獻血者的熱情使病人承擔了更高的用血成本。

因為血液的暴利,**就壟斷了採血的渠道(其實這句話我不贊同,應該是規範採血渠道,保證採血質量)在沒有血站的時候,每200mm血液**是70元人民幣,現在的**是每200mm大約200元人民幣。而且以前還要付給獻血者相應經濟補償,現在都是無償獻血,不用付給獻血者任何經濟補償。我們醫院去血站買血那可都是真金**,少一分錢也不行,這些成本只有轉嫁到患者身上去,其實我們也是沒辦法。

並且由於無償獻血者人數眾多,原來靠賣血接濟貧窮生活的農民和下崗職工現在又斷了一條財路,造孽啊!有人說了:不是無償獻血者可以免費用血的嗎?

對,先到醫院把用血的錢交了,然後到院辦公室開證明,然後找到醫生簽字,拿上你的身份證、病歷、手術通知、無償獻血證,然後到衛生局蓋個章,再到血站辦理退款(還要祈禱經辦人都在),並且有的地方還規定,必須使病人親自來辦理!我倒是見了很多病人,最後放棄到血站退血費,自認倒黴了。還有人說:

獻血至少可以免費檢查。我很負責任的告訴你,血站只做最常規的血和 乙肝檢查。甚至有一篇報道,我沒核實,大家看看。

無償獻血 不需要體檢?2004.08.

24大眾網-大眾** 獻血前咋不體檢了?日前,筆者參加了一次無償獻血,血站的工作人員在沒有對無償獻血者進行實質性體檢的情況下,就開始了繁忙的抽血工作。面對諸多人的提問,血站工作人員解釋:

從實施《獻血法》以來,就不體檢了,全國都如此。最後,血站對無償來獻血的是什麼態度呢?這個就不好說了,反正成都倒掉了幾十萬cc,還有一些血被賣到藥廠作原料,基本上有問題就成批倒掉,沒**的這種事每個城市都有。

血站的人基本上都是當兵退伍的或社會閒散人員,醫學院畢業的屬於鳳毛麟角,福利好得出奇,年終獎上萬的發,那些採血車都上百萬一輛,信不信由你。

三、你真的見過有醫生經常無償獻血的嗎?血站普通員工年薪25萬,這事聽著有點懸乎,不能不使人懷疑其真實性。然而,如果果真如此的話,人們當做何想呢?

從網友發貼反映的情況看,血站員工之所以能拿高薪,是因為血站佔有無償血源這塊公共資源,是利用壟斷的公共資源做著無本的生意。公眾免費獻血 ,血站向醫院收費供血,採血過程中雖然肯定有成本,但沒有血站賣給醫院的**高,這就給血站帶來了豐厚的收入。據瞭解,現在廣州醫院用血的標準血價為:

全血每200毫升220元,50或100毫升的小劑量全血每袋加收分裝費20元;其它稀有血型全血,每200毫升660元。血站從中能賺多少錢,只有天知道。一些網友發貼揭露期間的貓膩。

有位網友說,「自己聽小姨(湖南某血站工作人員)說,規定抽200毫升的血,血站私底下會抽取250毫升,扣起50毫升作地下交易。單單這一項,血站每年每人就能分到好萬元」。有醫學根據以及實際情況表明,不論你體質強弱,獻血都是會損傷你的身體,而且幾乎是一種無法彌補的損傷,可能立馬顯現,也可能很多年之後才表現出來。

 宣傳所說的對身體沒有損害,純粹是西醫的一面之詞,就算真的無害,又有多少醫生會獻血呢?答案是很少,因為他們知道獻血對身體的損害。其實,只要稍微留意一下,大家都能知道這些道理,但**不會公開報道,因為,如果大家都知道了,誰還去獻血?

各地醫院和新聞**不道德的地方就在於,明明獻血對身體是不利的,而醫院為了打消獻血人的顧慮,竟然說獻血還有利於身體,我覺得這是醫生和新聞從業者的恥辱,應該公開澄清事實真像,讓群眾獻血也獻的明白,獻的確實是心甘情願的。

獻血對人體的危害大致有六點:

1. 獻血造成的血管破損是終身無法修復的。由於獻血 造成的血管創傷在發生不可知的外力擠壓下,有可能造成血管破裂。

2. 獻血會上癮。經常性的獻血,會造成體內造血功能強化,導致時常會有血管膨脹的感覺,唯有經常性的抽血才能夠降低這種不適感。

3. 獻血後,體內血量減少,導致腦部供氧不足,此時,體內會產生一種酸性成分,提高血液帶氧量,而這種酸性成分,對人體的腦細胞有巨大的不良作用,所以獻血後人會覺得頭暈。長期獻血者會造成反應遲鈍,思維敏捷性降低。

所以,對於需要腦力工作者來說,最好不要獻血 。

4. 人體總共大約4000-5000cc的血液,其中臟器存有20%左右的庫存血液,在人體發生意外傷害的時候,可以迅速進行補充。但是,人的器官是會老化的,在年齡老化和體質虛弱下,發生意外傷害的時候,體內不再像年輕的時候那樣快速的造血。

此時,你會因為出血量過多而供血不足造成死亡率的增高。

5. 增加過多的被感染機率,諸如愛滋、乙肝等等高致病性傳染性疾病。儘管已有安全防護,可是難免萬無一失。感染機率總是存在的。

6. 其他:未經科學證明,但網路上有不少獻血者表示,經常性獻血對體重有促進作用。

換句話說,經常性的獻血容易導致發胖。關於此點,網上有不少獻血者的評說。有的獻血者說自己體重是緩慢增長的,也有的說是體重直線上升的。

救人一半不救了有沒有責任

前者不構成犯罪。後者是故意殺人。因為前者在施救過程打暈對方構成正當防衛,後面行為人已經無能力了,所以不具期待可能性。後者是故意殺人。後者有個例子是同性質的,甲路過河邊,看到有人,於是扔了一條繩子給他,這個時候落水人乙本已脫離危險了,但是拉到一半,甲發現是仇人乙,又放開了繩子,乙又陷入新的危險而死亡。...

夢見自己想救人,卻害死了他,夢見自己想救一個人,卻害死了他。

夢境往往是相反的!證明你是一個多愁善感的人!夢見救了一個人 夢裡的火。經常代表著一種情。在現實生活中,你是否有心儀的女孩?她可能是你喜歡,卻又不敢追求的。熟人代表著你身邊的人,他可能是你認為比你更好的人選,他也喜歡她。夢一般都會與現實相反,也許在將來,將會有一個人在你困難的時候幫助你,在你危險的時候...

司馬光砸缸救人一事可謂是家喻戶曉,他當年救出的那個孩子後來如何了

後來這個孩子當上了宰相,他就是上官尚光,還給司馬光立了一座感恩亭。他救出這個孩子長大之後,特地建造了一座亭子,來感謝司馬光救命之恩。根據歷史記載,司馬光當年救出來的那個孩子後來就是一個平凡人,和普通百姓一樣生老病死。歷史上司馬光砸缸救出的孩子是誰呢?後來怎樣了?司馬光當時救出的孩子是當地的一個大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