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在法庭提出離婚沒判過了一年現在能算自動離婚嗎

2022-12-12 18:31:17 字數 6337 閱讀 6273

1樓:遠親大表哥

沒有自動判離的說法的,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訴訟必須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法院應當判決,根據你的敘述,如果調解不成,原告又不到庭,應當按撤訴處理,不會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二)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樓:匿名使用者

一審法院沒判離婚的,就是沒離,還是婚姻存續關係。如要離婚,還是要提起離婚訴訟。

3樓:東部建設

既沒有判決又沒有領到離婚證書,不能算自動離婚,只能算又分居一年,為快速離婚提供有利條件;

4樓:安陽趙偉華

如果法院判不離婚,半年以後你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根據你說的情況,現在你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

法院判於不離婚一年後沒同居可不可以自動離婚

5樓:匿名使用者

從來就沒有自動離婚的法律概念

離婚只能雙方去民政局自願辦理或者去法院起訴離婚。

6樓:都成律師團隊

不能。要離婚可以6個月後再次起訴

起訴離婚,兩年後法律能判自動離婚嗎

7樓:上海袋虎資訊科技****

中國婚姻法沒有自動離婚的規定。只有在配偶一方死亡的情況下,才能婚姻自然解體。一般分居滿2年,就可以申請離婚了,可以作為一種判定依據。

離婚的法定條件是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8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沒有這個規定,兩年以後自動判決離婚的。

9樓:風塵世射手

沒有自動離婚 只有法院調解協議離婚 判決離婚

10樓:

既然你已經起訴,法院也不至於將你這離婚案拖兩年吧?三個月內為**審理。當然,第一次肯定不會給你判離(估計你拿不出強有力的證據)。

第一次判決書下達並生效後,時隔半年,你可再次起訴,以此類推,第三次起訴再為你判離的話,也需要兩年時長。

11樓:愛喝粥

沒有自動離婚,你規定的啊!

必須經過判決和裁決

我現在起訴離婚有一年了,但沒孩子在哪種情況下會自動離婚呀

12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不存在自動離婚!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協議離婚應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達成一致,並辦理離婚登記。無法通過協議離婚,則起訴離婚,法院審理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則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3樓:找法網律師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因此,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根據《婚姻法》第32條規定,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五大類情況: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司法實踐中,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

2、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

6、包辦、買賣婚姻賣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出或者雖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與他人通姦,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者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滿兩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0、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

14樓:abc王峰

分居兩年以上 含兩年

一審沒判離婚,聽說拿判決書一年整到法庭自動離婚是真的嗎

15樓:綠色草

您好 朋友

不存在這一說法的

之後還是要起訴聽候判決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一年整到法庭自動離婚----假的。

現在自動離婚是幾年具備那些條件才算自動離婚

17樓:匿名使用者

多少年都不存在自動離婚。

離婚,需要雙方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申請領取離婚證,或在法院起訴離婚,去的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生效的判決書,才算離婚成功。

《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二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18樓:正商觀察者

首先,必須明確的說明一點,在我國沒有自動離婚一說。如果當事人想離婚,就必須按照程式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否則雙方永遠屬於合法夫妻。同時,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法院可以判決雙方離婚。

但是,當事人要清楚,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為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一個依據。但是,這個時間需要法院的確認。

其次,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我第二次起訴離婚了法院沒判離婚會自動離婚嗎

19樓:李定國

。這個得看你有沒有達到那個規定的分居沒有兩年,然後才才能分配好,實在不行的話只能強制申請。

20樓:樑

沒有自動離婚的,必需要倆人簽字同意才行,

21樓:

如果分居兩年 可以提出強制離婚

22樓:

分分居到一定時間段且確定你們沒有任何感情了到時候再申請離婚吧這樣可以成功的

23樓:佳人佳期

不會 法律上沒有自動離婚這一說

我想和我老婆離婚,已兩年不在一起了,可以算自動離婚嗎,

24樓:北京聶成濤律師

沒有自動離婚。除非你們沒有登記結婚。

25樓:祁陽律師

沒有自動離婚一說,協商不了可向法院起訴離婚。

26樓:

法律上是沒有自動離婚的說法的。

你可以起訴要求離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7樓:生活應如白開水

夫妻分居兩年,就能自動離婚嗎

我己經去年起訴離婚,法院判不同意離婚,現在我想問的是分居兩年可自動離婚嗎?

28樓:沒有終局的終局

《婚姻法》第32條具體規定了離婚的五種情形,其中第四種情形是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二年的,應當調解,調解無效的,准予離婚。分居離婚應該具體看分居的原因和分居的時間,即必須是因感情不和引起分居,還有就是要分居滿二年。這兩個條件,是分居引起離婚所必須同時具備的。

29樓:匿名使用者

最終還是要法院判決離婚

30樓:柴思琪

分居半年就可以離婚了

31樓:武漢劉律師

不可以,必須等判決生效六個月後再重新起訴

32樓:零柒的日常

不可以。當地部門不同意。需經法庭三次,

3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自動離婚之說。

下面是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其中第四項是關於分居二年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達到這個條件,是可以離婚的,但如果一方不同意,還是要通過法院訴訟,並不是分居就自動離婚了.至於說附加條件倒沒有什麼.

至於是否確實分居,那主要就是由分居方注意保留和蒐集一些證據,比如在外面租房,保留租房合同啊,與其他家人同住的,可以尋求證人等.證據可以相對證明就行了.

附: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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