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行政組織法 內容是什麼,什麼是行政組織法?

2023-01-07 14:40:40 字數 4805 閱讀 9444

1樓:風影

1、行政組織法是規範行政主體及其相互關係的各種法律規範的總稱,主要由有關行政機關的設定、任務、地位、組成、職權、職責、活動程式和方法、編制,以及有關行政工作人員( 公務員)的錄用、培訓、考核、獎懲、晉升、調動及其職務上的權利義務等方面的規範所組成。

2、行政組織法是行政法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行政組織和公務員問題。

組織可以劃分為自然組織和社會組織兩大類。但就社會組織而言,不同國家有著不同的分類方式。一些西方國家基本上把社會組織分為三類:即**及其他權力制衡機構、企業公司和社會團體。

而在中國,一般把社會組織分為四類:即黨政機關、企業公司、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近年來,還出現了一種新的社會組織類別-民辦非企業單位(民辦事業單位)。

由於各國國情不同,社會組織的構成也不同。西方國家一般沒有中國稱之為「事業單位」的概念,而是將類似於中國事業單位的組織歸於**機構或半**機構;有的西方國家將政黨組織也納入社會團體的範疇,但在中國,一般不將政黨組織視為社會團體。

擴充套件資料:

研究範圍:

但對行政組織法的研究範圍,學者主張不一,大致有幾種觀點:一是認為包括****(聯邦**和成員國**)組織、地方**組織、自治組織、公務員;

二是認為包括****(聯邦**和成員國**)組織、地方**組織、自治組織、公務員、公營事業、公共團體與公物;

三是認為包括****(聯邦**和成員國**)行政組織、地方**組織、公務員;

四是認為包括****(聯邦**和成員國**)組織、地方**組織、非**組織、公務員。 實際上,在現代國家中,一般而言,行政組織主要由兩大部分組成,即****(聯邦**和成員國**)行政組織與地方行政組織。

(1)****(聯邦**和成員國**)行政組織屬於國家行政組織,它們依據法律、法規而設立,組成機關,自成系統,並辦理****(聯邦**和成員國**)職權範圍之行政事項。

(2)地方行政組織,包括屬於國家行政系統之下的地方國家行政機關與地方自治行政機關兩種。地方自治行政組織與國家行政組織在產生、法律地位、職權方面均有不同。

(3)行政組織在形式上雖以行政機關為主要單位,實則以構成機關之公務員為主要因素。公務員的任用及其權利義務,均為行政組織的重要問題,因而有以法律、法規規範之必要。規定這種有關公務員制度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即為公務員法,為行政組織的重要部分。

(4)隨著社會的發展,各國的公共行政主體發生了一定的變化,「各種除**行政以外的社會公共行政也納入研究範圍」。在中國,學者們也逐步將非**組織納入研究視野。因此,非**組織法律問題也是行政組織法的研究物件。

但是,僅僅進行法律制度研究,侷限於「已有的行政組織法規範,呈現出很大的封閉性」。行政組織法的研究範圍,除了上述基本制度作為主要內容外,還應包括行政組織法基本原理、行政組織法的實施問題等內容。

2樓:弟

行政機關組織法的基本內容

健全的立法須有完備的內容,內容的完備與否直接影響到法之功能的有效發揮。從現行有效的《***組織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來看,行政機關組織法主要涉及行政機關的組成、設定、性質、隸屬關係、職責許可權、任職期限、工作原則以及副職設定等內容。這些規定固然對行政機關的規制起了一定作用,但有很大侷限性。

從應然狀態看,行政機關組織法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行政機關的性質與地位

性質與地位是指行政機關在整個國家機構或整個行政組織系統中所具有的最基本的性質和職權職責。如憲法典第8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即**人民**,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

」這一條界定了***的性質——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及***的地位——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又如《民族區域自治法》第15條規定了自治地方人民**的特有性質——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及地位——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都是***統一領導下的國家行政機關,都應服從***。

(二)行政機關的設定及許可權

行政機關的設定及許可權是行政機關組織法的核心內容,應予以明確規定。由於設定行政機關的多少直接決定著公民負擔的大小以及公民活動受限制的程度,因此只能依法進行。行政機關的許可權即行政機關職權的界限,包括行政機關的職權大小及限制性條款等,也必須明確地規定在組織法中。

只有這樣,才能劃清各機關之間權力妁界限,防止越權和濫用職權,並減少由於許可權交叉而造成的糾紛,提高管理效率。

行政機關的設定還是一個程式問題,行政機關組織法除了要規定行政機關的設定標準和規模之外,還應對行政機關的設定程式作出規定,以避免行政機關設定過程中的隨意性和人為因素的干預,確保行政機關設定的科學性。所謂行政機關的設定程式,是指行政機關的設立、撤銷或合併的程式。根據《***組織法》、《地方組織法》和《***行政機構和編制條例》的規定,***組成部門的設定有***總理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直屬機構、辦事機構,部委管理的國家局以及***議事協調機構的設定由***決定;***各部門內部司局級機關的設定由***決定;地方省級人民**各工作部門的設定由***批准;地方各級人民**工作部門的設定由上一級人民**批准。

(三)行政機關之間的關係

行政機關之間的關係實際上涉及的是行政權力在不同行政機關之間的分配和劃分,主要應由行政機關組織法予以調整和規範。行政機關之間的關係可分為縱橫兩大型別的關係。

1.縱向關係

行政機關之間的縱向關係,是指在行政組織系統中基於隸屬性所形成的上下級行政機關之間的關係。這種關係又可分為兩種:一種是領導關係,即上下級行政機關之間的命令與服從關係。

在領導關係中,上級行政機關享有命令、指揮和監督等項權力,有權對下級機關違法或不當的決定等行為予以改變或撤銷。下級行政機關負有服從、執行上級行政機關決定、命令的義務,不得違背或拒絕,否則就要承擔一定的法律後果。上下級行政機關之間的領導關係具體又有垂直領導關係和雙重領導關係兩種型別。

垂直領導關係中的行政機關,一般只直接接受某個上級行政機關的領導,如地方海關只接受海關總署領導。雙重領導關係中的行政機關則要同時接受兩個上級行政機關的直接領導,如地方各級公安機關既要接受上級公安機關的領導,又要接受本級人民**的領導。另一種是指導關係,即上下級行政機關之間的一種行業或業務上的指導與監督關係。

在指導關係中,上級主管部門享有業務上的指導權和監督權,但沒有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直接命令、指揮權。上下級行政機關之間究竟應實行垂直領導關係、雙重領導關係抑或是指導關係,應根據他們的性質及職權要求等來確定,並由行政機關組織法加以規定。

2.橫向關係

行政機關之間的橫向關係,指無隸屬關係的行政機關之間的關係。兩個行政機關,不管是否處於同一等級,只要他們無隸屬關係,概屬橫向關係。這種關係又有三種情況:

一種是許可權劃分關係,如人民**各部門之間的許可權劃分,這類許可權劃分的結果是各種行政管轄權。第二種是公務協助關係,又稱職務上的協助,是指對於某一事務無管轄權的行政機關,基於有管轄權行政機關的請求,依法運用職權予以協助。這種公務協助關係在我國的組織法中並不少見。

例如,《海關法》第7條規定,海關執行公務受到抗拒時,可請求公安機關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提供職務協助。第三種是監督制約關係,如審計部門、監察部門、財政部門與其他行政機關就有這種監督與制約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①第2條規定:

「國家實行審計監督制度。***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設立審計機關。***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及其各部門的財政收支,國有的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規定應當接受審計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依照本法規定接受審計監督。

審計機關對前款所列財政收支或者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依法進行審計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②第2條規定:「監察機關是人民**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依照本法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

3樓:

關於行政組織法的含義,有狹義和廣義兩說。 狹義的行政組織法,僅指有關規定行政機關的結構、組成、許可權等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在中國,狹義的行政組織法就是指行政機關組織法。

而在有的國家如日本,這個意義上的行政組織法可以區分為國家行政組織法、地方公共團體組織法及其他的公共團體組織法。

廣義的行政組織法,除了行政機關組織法外,還包括構成行政組織的人的要素即國家公務員的法和供行政目的使用的物的要素即公物的法。在中國,有學者認為,行政組織法大致由行政機關組織法、行政機關編制法和公務員法構成,即為傳統上廣義的行政組織法。

行政組織法

4樓:中地數媒

【行政機關組織法】是指規定行政機關的性質、地位、職權、內設機構、人員編制、行政機關之間的隸屬關係、設定、變更或撤銷程式等有關事項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組織法》中的有關規定、《***行政機構設定和編制管理條例》等。

【行政機關編制法】是行政組織法的內容之一,是指規定行政機關或行政機構的人員編制、領導職數以及編制的提出、審查、批准程式等有關事項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公務員法】是行政組織法的重要內容之一,是指對公共組織中行使公共權力、執行公務的人員,依法進行科學管理的各種法律規範的總稱。如202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及有關的法規、規章等。

什麼是行政組織法?

5樓:呂憶彤母瑰

1、行政組織法

2、行政救濟法3、

行政行為法

是從理論上對行政法的一種理性分類。行政組織法是對行政組織內部機構的設定以及內部組織權力的規定。

行政救濟法則是對行政行為(具體行政行為)產生的對行政相對人的違法行為的救濟(複議和訴訟)。

行政行為法則是度行政組織的行為的規定(可以分為具體行政行為和抽象行政行為)。

三者的邏輯關心是:

權能的設定--權能的運用--權能違法的救濟。

當前我國在行政組織法方面還很欠缺

導致行政機關的職權不明確

問題很大。

所以說行政組織法的核心應該是

關於行政機關的職權。。。。

行政組織編制管理的內容是什麼

進入行政編制的意味著你是國家公務員,如通過了選調生考試就是國家公務員。國家公務員享受著國家的各種法定待遇,如醫療 晉級等。事業編制是事業單位編制的總稱,像學校就是典型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分為自收自支 差額拔款 全額拔款三種型別。不用我說大家也能自明白,第一種就是你的工資和福利全由自己單位的收入來支付...

請問當代行政組織發展的趨勢是什麼

1 行政權力不斷擴張,行政組織的規模日趨擴大,處理的政務十分複雜,需要很多專業人才,所以行政組織人數增加。2 專業化和職業化趨向越來越明顯,平時管理的政治事務科技化含量越來越高,需要這方面的專業人才越來越多。3 組織間的相互依存和協調的加強,不同機構之間要求協同辦理的次數越來越多,要求協同性越來越強...

行政主管主要工作內容是什麼,行政主管的工作內容和職責是什麼?

負責督促 檢查各部門是否能夠按時地將總經理的決定進行貫徹落實 負責組織總經理主持的工作會議,安排並做好會務工作 組織做好總經理辦公室印鑑和介紹信的使用保管 函電收發和報刊收訂分發工作,並及時編寫公司的大事記 協調 安排涉及多部門主管參加的各種會議 負責公司辦公用房的分配調整及辦公用品 用具標準的制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