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民法調整的物件是什么,我國民法調整的物件是什麼?

2023-02-10 11:10:37 字數 4218 閱讀 5663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每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都有自己特定的調整物件,解決特定的社會矛盾,從面與其他部門相區別。由於我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因而使我國民法具有其他法律部門所不具有的內容和特點。

一、民法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

根據《民法通則》第2條的規定,我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所謂財產關係,是指人們在產口的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過程中形成的具有經濟內容的關係。財產關係是以社會生產關係為基礎的,涉及生產和再生產的各個環節,包括各類性質不同的關係。

我國民法只是調整一定範圍的財產關係,即發生在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關係,這種關係以財產所有和交換為內容。平等主體羊的財產關係具有如下特點:(1)民事腐朽 在民法上的地位是平等的。

馬克思指出,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任何主體進入市場從事交易活動,彼此間的關係應當是平等的、互利的,當詹財產利益受到損害時,應該得到同價值的補償。(2)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自由。這是民事主體地位平等的特點決定的。

既然地位平等,當事人的表示就應當是自由的。不論雙方的經濟實力差別如何懸殊,也不論雙方在行政管理關係中處理何種地位,都不允許他方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人。非經雙方自願協商,都不能締結協議。

(3)等價有償。這是民事認本法律地位什和自身經濟利益。因此,民法調整的財產關係,大部分都應貫徹價有償的原則。

但是,當事人依法形成贈與、借用、無償保管、無償**等民事關係,也是法律所允許的。當然,形成此類關係,也必須堅持商品經濟所要求和決定的平等、自願原則。

平等主體間的財產關係,包括財產所有關係和財產流轉關係。財產所有關係是指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財產而發生的社會關係。財產流轉關係是指因轉移財產而發生的社會關係。

這兩類財產關係有著緊密的聯絡。財產所有關係往往是發生財產流轉關係的前提條件,通常只有財產所有人才能對財產實施法律上的處分,與對方發生債務的關係;而財產流轉關係通常又是實現財產所有關係的方法以即財產所有人通過債的關係取得或行使財產的所有權。這兩種財產關係,只要發是生在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都應該由我 國民法調整。

這是上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的統一性以及民法對商品經濟關係進行統一調所決定的。

我國民法統一調整平等主體這間的財產關係,反映了社會說義市場經濟的本質需要。所法固有的屬性決定了它是保護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利益,保護他(它)們發揮獨立性,並允許和鼓勵主體依法從事廣泛的經濟活動,保障主體依法對其行為進行選擇的自由。為了保障交換者對於交換的產品擁有法律上的支配權利,使交易雙方通過合意來完成交換行為,我國民法所有權制度確認財產的歸屬,利用債權制度保障瓷缸的正常秩序。

為了使進入市場的商品交換者,彼此把對方視為商品氖者,並基於其自主自願而發生推土等價有償的交換行為,《民法通則》所確立的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就成為市場活動的最基本的法律準則。此外,為了調整社會主義條件下市場中各種紛紜複雜的商品交換關係,我國民法的法律行為制度也精密地控制著交換的秩序,力求使各種交換行為在法律上有所依歸。民法許多體現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等原則的規範,有助於協調商品交換者之間的利益衝突,引導其按照社會主義原則從事正常的交換活動,開展公平的競爭。

尤其應該看到,我國民法的許多制度均為商品交換提供了便利條件。債權制度確認了讓渡商品和實現商品價值在時間和空間上的分離,確認了商品在交換時可以發生價值和使用價值、現在利益和示來利益的分離,確認了商品在交換時可以發生價值和使用價值、現在利益和未來利益的分離,使商品交換超出了地域的、時間的和個人能力的限制,從而使商品交換更為迅速、財產的權能分離更為復

2樓:匿名使用者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

3樓:匿名使用者

《民法通則》第2條的規定,我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

民法的調整物件是什麼

4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民法的調bai整物件可以概括為:du

平等主體的自zhi然人、法人、dao其他組織之間的財產版關係和人身關係。

權民法調整的財產關係是具體的經濟關係,民法調整財產歸屬關係和流轉關係,是以平等自願為基礎的財產關係。

民法調整的人身關係的特點是:

1.主體地位平等;2.與人身不可分離;3.不直接體現財產利益;4.民法確認人身關係,用民事方法保護人身關係

5樓:匿名使用者

民法所調整的物件是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

6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

我國《民法通則》第2條規定的民法調整物件 定義有什麼不足?

7樓:我是壞女孩

民法第二天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定義的不足在於公民的用詞不準確!應當用自然人!

8樓:徐勤新

我國民法調整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

簡答)民法的調整物件是什麼?請列舉一些在生活中受民法調整的事例

9樓:陽光的魑魅

根據《民法通則》第2條的規定,我國民法的調整物件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

(1)、民法調整的財產關係,是指平等主體之間以自願為基礎的具體經濟關係。其特徵:第一,民法調整的財產關係是具體的經濟關係。

第二,民法調整的財產歸屬關係和流轉關係。第三,民法調整以平等自願為基礎的財產關係。

(2)、民法調整的人身關係,是指與人身不可分離、以人身利益為內容的、不直接體現財產利益的社會關係。其特徵有:第一,主體地位平等。

第二,與人身不可分離。第三,不直接體現財產利益。第四,民法確認人身關係,用民事方式保護人蔘關係。

我國民法調整的物件是所有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民法的調整物件是指民法所調整的各種社會關係,平等主體之間的社會關係、人身關係。民法所調整的社會關係包括財產關係、人身關係和兼有財產、人身二重性質的智慧財產權關係。

11樓:北郭千里

不是所有的,只是一部分的,平等主體之間的。

12樓:合肥金律師

我國民法調整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和人身關係。

1、我國民法調整物件的是( )

13樓:假面

我國民法調整物件的是:(a、平等主體間的人身關係;b、平等主體間的財產關係)。

我國民法的調整物件可以概括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

當事人主體平等,人身關係中那些領導與被領導、支配與被支配、平等與不平等的關係,不屬於民法調整範圍。

14樓:郭志豪

1、我國民法調整物件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民法的調整物件可以概括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

關於民法的調整物件

16樓:3707圈圈

民法的調整物件是指民法所調整的各種社會關係,平等主體之間的社會關係、人身關係。

(1)認為民法調整一定範圍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財產關係包括財產所有關係和財產流轉關係;

(2)認為民法調整以商品經濟關係為核心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商品經濟關係決定了民法調整物件的平等性質;

2023年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採用了上述兩種觀點,規定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但在中國法學界,對民法調整物件問題仍未取得一致意見。

17樓:婉苑弗茵

上面兩句話意思一樣。

補充的那句話錯在沒有「平等主體」這個限定。

民法最大的特點就是「平等主體」,這是民法和經濟法、刑法等其他法律的最大區別。

舉個例子,你補充的那句話,公民之間的人身關係,如果不是平等主體的話,刑警對犯罪嫌疑人的拘留逮捕也是公民之間的人身關係,這就不是民法管了,而是刑法的範疇。

而如果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的人身關係,關係雙方地位平等,也就意味著權利義務都對等,就不會出現一方有逮捕權,一方只能依法被逮捕還不能暴力反抗的情況,而是必須協商一致,誠實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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