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小女方離婚不離家小孩大了再走可以嗎

2023-02-12 17:50:51 字數 5821 閱讀 1107

1樓:匿名使用者

男女雙方協商一致即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第二十三條 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2樓:龍在天

不可以,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後兩人不再是夫妻關係,沒有法律的保護的認同,如果發生什麼對女方不利的事情,吃虧的可能是女方。小孩小可以協商後由女方帶上一段時間,但最好離開男方家,至於房子如果雙方同意是可以給兒子的。

3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跟沒離一樣,那還離婚幹嘛,大了再離唄

離婚不離家對孩子有好處嗎?

4樓:沃寶橋雁芙

對於孩子,一定要讓他感受到家的溫暖,讓其有親切感。否則,好處二字就無從說起了。

5樓:大赫慈雅容

無論如何

要讓孩子感覺到家的溫暖

6樓:夢夢的無

你不離開家你離婚圖什麼呢?沒什麼好處會把孩子弄的很毛盾的,你只要對他好就形了

7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的事告訴子女。如果大人沒有共同在一起生活的願望。還是早點分開好。呵呵!個人意見。每人離婚的原因不同。還是你自已拿主意。僅是參考。

8樓:

雖然我說不出為什麼,但我知道這樣做肯定對你和孩子都沒有好處,肯定大多人都這樣認為。給外人也容易造成錯覺和假象。

女方離婚不離家,還在前夫家裡,可以要嗎?

9樓:公從戎

像這個樣子是你老公住她前妻家了,你老公是怎麼想的呢?房子是她起的,而且養孩子還是她出的錢,她讓你們住已經是很大方了。如果你老公要這個孩子為什麼不帶回家養呢?

這樣你們就不用住她家了。

10樓:

既然都離婚了,還一直住在前夫家裡不太好吧,前夫要是帶新女友回家,你不是看著更痛苦嘛,何必呢,難以放下孩子就爭取孩子的扶養權

11樓:掌晗苼

你既然選擇離婚了,為什麼還要著別的要求呢!我覺得是不應該在提出任何要求的,除非你們兩個根本不想離婚!我建議為了孩子,看是不是有複合的機會吧!讓孩子有一個完整的家庭!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這樣離婚不離家女的。不可以要。既然已經離婚了,就代表你和前夫沒什麼關係了。

還在別人家地裡呆著。有點兒非法同居的嫌疑。照顧老人。

照顧子女。但不一定非得要住在人家家裡。既然你要住的人家家裡,你當初為什麼選擇離婚呢?

離了婚還住在人家家裡。不論出於什麼原因,都不是很好。

13樓:芝麻開花

為什麼不能要?a

這樣的女人更要珍惜

如果連自己的孩子都不管的女人怎麼會管你呢

qui te amo。

14樓:揚光

這樣他的前夫有機會團聚

一個男人說現在就這樣過著小孩小,等小孩大了再離婚這樣的男的是真的愛你會跟你好好過日麼。大家怎麼看

15樓:厚韓餘蘭

肯定不愛,只是沒找到合適的先湊合,有了動心的會立馬和你拜拜

16樓:純潔老闆

湊合過日子的、別浪費青春了、可以離婚不離家、先找下家。

17樓:陳霖增高

說明他還是在乎這個家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愛你的男人會離婚麼

19樓:棟風

為什麼要離婚?是原則問題還是?

女方離家出走不要小孩了,以小孩名義起訴離婚可以嗎

20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離家出走不要小孩了,以小孩名義起訴離婚不可以。

小孩與女方之間不存在婚姻關係,以小孩名義起訴離婚發生訴訟主體錯誤,法院不予受理。只能是孩子的父親自己或以自己的名義授權委託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21樓:

可以的.

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予以後,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一般法院審理時應該經過司法調解,調解不成才判決。但是婚後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予以受理離婚起訴的。

單方向法院起訴分為三個階段:起訴階段、審理階段、判決階段。

方法/步驟

"法院起訴離婚程式的起訴階段"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係的請求。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式也隨即開始。

"法院起訴離婚程式的審理階段"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後,開始訴訟程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審理三個階段:

1、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後,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2、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後,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審理。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日期。

**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法院起訴離婚程式的判決階段

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式。

22樓:樂觀的靚哥哥

女方離家出走不要小孩了,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不用以小孩名義。法院會通過合適方式送達傳票,女方拒不出庭的,法院會缺席判決。

《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四條 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

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五條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 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人的,可以送交其**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籤 收。

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六條 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 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影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第八十七條 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採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

採用前款方式送達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等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八條 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託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或者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五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23樓:金爺雜貨鋪

以小孩名義起訴是不可以的。

起訴離婚的主體應該是你。當然還需要你達成符合法律上准予離婚的要件。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之後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24樓:誰見你眉尖

不能,只能起訴女方,法院受理以後若找不到女方會走公告流程

25樓:稱千

幹嘛要以小孩名?你自己可以去起訴離婚的

26樓:肖如貝

應該不可以,只能以你自己的名義去起訴

27樓:藍寞雪

那要看孩子多大了,孩子太小的話應該是不行,不過這種情況你自己起訴離婚應該也是可以的。

我們是離婚不離家,離婚時兩個小孩撫養權歸我,我現在撫養兩個小孩沒能力,可我要女兒他不給,我如果就這

28樓:正商觀察者

該案例中的當事人提出,要將女孩直接帶走的行為是不可行的。因為雙方在離婚時已經確定了撫養權的歸屬,那麼離婚的當事雙方都必須履行離婚時的協議或者法院的判決。任何單方面不履行協議或者判決的行為都可能涉嫌違法甚至是犯罪。

但是同時,該案例的當事人提出沒有撫養孩子的能力了,屬於非人為不可抗拒因素。那麼,其可以採取訴訟的方式要求變更撫養權或者要求對方增加撫養費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規定:

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其他正當理由如給付一方收入明顯增加等。

也就是說,隨著時間的推移,原先確定的孩子撫養費的前提條件可能會發生很大變化,如物價**,生活、學習費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傷害,以及父母經濟能力改變等,都可能導致子女所需實際費用的增加。在這個時候,是否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就可以會根據以上情形來判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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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小孩給男方,女方不用給撫養費,女方還能要回小孩嗎

可以的。根據bai最高人民du法zhi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dao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回幹具體意見 有關答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九條 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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