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問題

2023-08-11 13:34:23 字數 3958 閱讀 2166

1樓:上海楊律師

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男方可以多分,有必要的話最好請律師協助。

2樓:莉

在婚後女方獲得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如離婚要分割。離婚問題,如雙方協商成功,就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債務承擔問題達成協議,可去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如雙方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你應該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並可委託律師**案件。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3樓:東流水

如果沒有特殊約定的話,房子是一人一半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一人分一半的!

5樓:

親親您好<>

!很高興為您解答<>

離婚房產分割九大問題問題一:婚前父母為雙方購房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有證據證明形成借貸關係的除外。問題二:

婚後父母為雙方購房出資的華律網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有證據證明形成借貸關係的除外。問題三:婚前一方購買並按揭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房產為登記方個人財產,按揭為其個人債務。

婚後配偶一方參與還貸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問題四:婚前一方購買、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房產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

如未約定按份共有,可認定共同共有,但在離婚分割該房產時,出資一方可適當多分。問題五:夫妻一方婚前出資購置房屋,權利登記在雙方名下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

如未約定按份共有,可認定共同共有,但在離婚分割該房產時,出資一方可適當多分。問題六: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於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問題七:婚前以雙方共有的前提購買房屋、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按揭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應考慮當事人出資比例、婚後生活時間等因素。

問題八: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產權人登記為夫妻一方、夫妻雙方或某一方與子女,或者只登記為子女一人的無論登記為夫妻雙方或一方,均為夫妻共同財產。若產權登記中有子女,則為夫妻雙方與子女共同所有。

問題九:夫妻一方通過福利、補貼等方式取得產權房,但為取得該房產而與用人單位簽有服務期協議的,離婚時該房產的處理由於取得房產一方對此房的獲得具有較大貢獻,且其將來擇業的自由會在服務期內受到限制,因此,夫妻離婚時,對該房產的分割應考慮尚存服務期的長短、夫妻共同生活的時間,適當多分給簽有服務期的一方。

6樓:布冬舊聞

只要男方健在,男方的母親沒有繼承權。

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前男方去世,男方的母親才有部分的繼承權。

在提該問題是,你得先理解什麼叫繼承權。繼承權,是指繼承人依法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

雙方離婚”,既然法院已將“房子判給女方”,該房子的產權也就是女方獨自所有,與已離婚的男方沒有任何關係,與男方的母親是否健在是否繼承根本沒任何關係。

希望我的能對你有所幫助。

7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2023年11月16日發布的《最高法院就婚姻法司法解釋徵求意見》,有詳細規定,摘錄如下:

第八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該不動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認定該不動產為按照雙方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有證據證明贈與一方的除外。

第十一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由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部分,應考慮離婚時不動產的市場**及共同還貸款項所佔全部款項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動產權利人對另一方進行合理補償。

第十二條 登記於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將該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該房屋屬於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的,離婚時另一方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作為雙方離婚時的債權予以處理。

8樓:揚帆四海

請專業人事評估你房子現在的市值。現在的市值*10%/2就是你的財產。

9樓:匿名使用者

他們有財產支付的證明憑證,那麼你分不到多少。要麼男方願意對半分。

關鍵是房子的戶主是誰,是其父母你就不要說了。是老公你也沒戲。是夫妻的名字還好對半分。

何必離婚呢?不要為些不是原則性的問題受不了,想清楚問題。不要離婚多好,離婚就會有離婚官司、財產分割官司,實在是走投無路才離婚。

10樓:法幫網知道

該房產系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與女方無關。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

離婚解決三個問題:是否離婚、孩子的撫養權、財產的分割問題。如果雙方對上述問題協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

如果協商不一致,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生子女撫養權若干意見的規定》二歲以內一般給母親,2歲-10歲考慮到孩子的撫養情況和雙方的經濟條件,10歲以上考慮孩子的意見。

孩子的撫養權及撫養費,一般是對方月收入20%-30%,除非對方願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決是按月支付。孩子一直和你親厚,也一直是你照顧,判給你的可能性最大,建議向法官說明情況,貿然改變孩子的成長環境對孩子不利,法官回考慮到這一點。 關於財產;領取結婚證的時間是劃分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的分水嶺,但並不是必然的,還需要從資金**來分析。

我從字面上分析,該房屋系你丈夫的婚前財產,如果你是準備起訴的一方,需要提供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如果對方不給結婚證,你需要到領取結婚證所在地的民政局調取結婚證檔案。財產需要提供證據,如果你提供不了財產證據,你將面臨敗。

11樓:法幫網知道

離婚有兩條途徑,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兩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一、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程式便捷。

協議離婚過程中離婚協議的起草過程,應十分慎重,決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時最好請律師把關。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 離婚登記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並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能夠達成協議,自2023年10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修改實施後,到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訴訟離婚:便捷與繁瑣並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達不成協議的,只有通過法院訴訟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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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果拆遷房是你父母所有的話,那麼這個房屋的補償款應該屬於你父母所有,而不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因此對方無權要求分割。個人觀點,僅供參考,具體還請諮詢律師後確定。1 房子是你的個人財產,這個沒有問題,對方無權分割。這個違約金也應該屬於你的個人財產,因為這個是對你個人受到的損失的補償,因此如果違約金要...

房產離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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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關於房產分配問題

我國婚姻法有明確規定,請樓主先看看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條 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