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判給女方,女方可以帶孩子遠走嗎

2023-08-16 23:49:03 字數 4342 閱讀 6558

1樓:全醉昳

孩子判給女方女方可以帶孩子遠走嗎?如果孩子經過法院判決,判給女方了,女方是可以帶帶著孩子遠走的,因為法院已經把孩子都判給你了,所以你是孩子的監護人,你走到**帶著孩子是很正常的,因為你是孩子的親生母親是有這個權利和義務與責任的,也希望你一定要給孩子帶來快樂和幸福好好撫養孩子,讓孩子在快樂和幸福的培養下能夠堅強自信的成長。

2樓:網友

應該可以,但是具體的還是要看實際情況,你去遠方幹什麼,有沒有生活和照顧孩子的能力,有沒有給孩子好生活的保障,如果你執意去,孩子生活不好,那麼你可能丟失掉孩子的撫養權,你想清楚。

3樓:楊柳清風

可以。夫妻離婚,孩子可以隨監護人離開本地生活,另一方可以去探視。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當時判給女方的時候。沒有說明的情況下。女方是可以帶孩子遠走的。孩子的。撫養費還是要給的。

5樓:井柳思

孩子判給女方護養,男方另成家庭,放弁前妻孩子的護養權,而前妻又找了遠方的男人成家是可以帶前夫的孩子遠走。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帶走,但不能拒絕男方探視孩子,監護人應該為孩子考慮,為孩子提供一個穩定的生活和學習環境。

男方有探視權利,無論到**都應該告訴男方,

撫養權判給女方,女方不帶走孩子怎麼辦

7樓:馬志良律師

小孩判給女方女方不撫養應當起訴,請司法機關重新分隔子女撫養權。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1.與芹跡簡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州彎繼續撫養子女的;2.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嫌褲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孩子判給女方孩子不願意去

8樓:陳瑞慧

法律分析:如果是你說的情況,法院執行部門是按照生效的法律文書執行的,這個應該是服從法律的,你應該配合執行。如果孩子確實不走,並且你們家對孩子成長是比較有利的話,你可以要求執行人員為孩子做個筆錄,讓申請人和孩子都在場的情況下,孩子確實不走,執行人員可以做一下和解,說明個情況,你在拿著執行人員的和解筆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撫養關係,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保障並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

離婚孩子判給男方,女方把孩子帶走怎麼辦

9樓:

摘要。您好,很榮幸為您解答。法律分析:

1、離婚之後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強行將孩子帶走,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時也是對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撫養權是通過法院判決來認定的,則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將孩子的帶回來。 2、如果是雙方協議離婚並達成的孩子撫養權協議,則需要再次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確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的,然後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離婚孩子判給男方,女方把孩子帶走怎麼辦。

您好,很榮幸為您解答。法律分析:1、離婚之後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強行將孩子帶走,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時也是對孩子不利的。

如果孩子的撫養權是通過法院判決來認定的,則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將孩子的帶回來。 2、如果是雙方協議離婚並達成的孩子撫養權協議,則需要再次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確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的,然後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五條 離婚後,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

孩子一直由女方帶.如果離婚孩子會判給誰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視情況而定,不過孩子撫養權判給女方的概率很大。

支招:一、離婚關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夫妻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二、法院判決孩子撫養權的問題,關鍵在於孩子跟誰生活更有利於其健康成長。

1)兩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

2)兩到十週歲的孩子,法院要綜合考量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收入、工作、居住條件、父母與孩子的感情);

3)十週歲以上的孩子,法院會徵求孩子的意見。

孩子長期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在爭取孩子撫養權上是一個加分條件。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父母一方請求撫養兩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請求方應當舉證證明具有以下情形:(1)具有優先直接撫養的條件;(2)子女願意隨其生活;(3)具有撫養能力。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優先考慮:(1)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這個主要由證人證言和當事人陳述確定,對此一般爭議不大;(2)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力,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成長的情形,不宜於子女共同生活的,比如身體狀況的證明可有體檢報告或醫院證明,品**況可通過受榮譽或是否被治安或刑事處罰等予以證實。

希望能幫到您!

11樓:有舍有得

這要視情況而定。

一般而言,兩週歲以下的嬰兒撫養權會判給女方。

較大的孩子且可以清晰地表達自己意思的,法院也會徵詢孩子的意願。

在撫養權的判決上,法院一般會遵循一個原則,就是以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為原則,綜合考量收入、工作、居住條件、身體健康狀況、父母與孩子的感情、父母是否有暴力傾向、是否濫賭、吸du等等。

12樓:伊菲兒君臨天下

孩子雖然一直由女方來帶,但是就算是離婚的話,也不會必須判給女方。這個沒有明確的規定。

夫妻關係感情破裂。如果孩子未滿三週歲。都必須判給女方撫養,除非男方就必須要求要孩子的撫養權,這樣法院會考慮把孩子判給男方,女方出撫養費。

法院會根據兩個人的情況來酌情考慮。如果孩子已經超過三週歲。那就由雙方自願,由誰來撫養?

如果男方不要孩子。女方也可以,不要。就看兩個人,誰能讓步?

哪一方可以妥協?比如說。房子做出讓步。

撫養費做出讓步。所以跟女方一直帶著孩子,沒有什麼關係。看看兩個人是否能達成一致。

13樓:水月光中夢一場

1、婚姻法規定離婚的方式。

1)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的優點是省時、經濟。一般來說,如果材料齊全,半個小時左右即可辦完協議離婚手續 。但是,協議離婚的要求較為嚴格,協議離婚必須夫妻雙方對離婚的意思、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

2)訴訟離婚。

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對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等的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訴訟離婚相對是比較費時費力的,但如果雙方不能達成離婚協議,這也就是必經的一步了。

2、《婚姻法》第36條第款規定:“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那些情況下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會歸女方呢?

1)哺乳期間,女方主動提出離婚的,孩子的撫養權歸女方。

2)一方沒有經濟**無法撫養子女,即使有一方給的撫養費也足以養活孩子的,這時候的撫養權判給另一方。

3、沒有結婚證,但是有孩子,這個時候應該怎麼離婚呢?

這種情況不屬於事實婚姻,屬於非法同居,不存在離婚的問題。我國法律是以時間為界,來解決沒結婚證怎麼離婚的問題。

不符合事實婚姻要件的或是不願補辦的,則是同居關係,無需通過民政部門或者法院解除關係,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對同居財產分割有爭議,也可以向法院起訴。

離婚孩子判給女方,女方丟下孩子不管了法院管麼

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由女方支付子女的撫養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九條 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

女方沒有工作,要孩子都是女方撫養的,離婚判給女方的機率大嗎

起訴離婚,孩子被判給父親和母親撫養的情況 一般都是綜合考慮,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具體問題具體分析。3歲以下的孩子,一般法院會判給母親撫養,除非母親沒有能力或不具備撫養條件,10歲以下的孩子通常也是和女方一起生活比較有利於孩...

如果法院判離婚孩子會判給男方還是女方,女方要支付撫養費嗎

離婚案件中,子女判給誰撫養的原則是 哪一方更有利於小孩的健康成長,但具體判給誰還得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情況,以下是相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的通知 1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