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邊一朵雲水瓶
在乎,是必須的!我認為,關鍵是在於乙個「太」字應不應該!
如果雙方均未再婚,怎麼「太」都沒問題,甚至因為這個「太」還能破鏡重圓,歸還給孩子乙個完整的家!
作為離婚女人,既然自己已經有了現任丈夫,如果現任丈夫也有孩子或者有了共同的孩子,那就必須要在「太」字上把握乙個度了!
一、要做到均等的在乎,否則會顧此失彼。
現任丈夫和他前妻孩子的在乎、自己和自己前夫的孩子,不管是精神、物質、經濟等方面,至少要公平地在乎,不可以厚此薄彼。如果過分「太」在乎自己和自己前粗春數夫的孩子,不僅引發現任丈夫與他前妻的孩子和自己與現任丈夫的孩子的不滿!
二、要注意現任的感受,否則會危及家庭。
在乎自己與前夫的孩子,絕對不可以毫無原則、毫無顧忌地隨意「太」在乎。如果為了在乎自己與前夫的孩子,就「隨時隨地」往前夫家跑去「母子相會」,只考慮個人「親子」的感受巖首,不考慮自己現任丈夫的感受,嚴重的直接危及新家庭的穩固!
三、要重在孩子的幸福,否則會殃及孩子。
乙個母親對孩子的在乎森帆,不能是為了滿足自己「母愛」而在乎,或許因為自己「太」在乎,反而導致孩子不幸福。
孩子原本忘性比較大,在前夫家生活得好好的,如果生母三天兩頭跑過去團聚,無形中告訴孩子在這個家庭沒有媽媽,見過很多這種情況,離別時孩子哭得撕心裂肺,這不是不斷地往孩子傷口上撒鹽麼?
作為前夫的現任妻子(孩子的後媽),也許本身對孩子都很不錯,如果生母三天兩頭跑過去團聚,無形中告訴這個後媽,「這個孩子永遠是我的」,估計這個後媽對孩子的好應該會大打折扣了!
個人觀點:在乎自己在前夫家的孩子是必須的,但在「太」字上務必把握好尺度,否則會顧此失彼、危及家庭、殃及孩子!
2樓:婷兒如雲
解答,從描述來分析,懂得換位思考,有時也要站在孩子的立場想想,知道孩子真正需要的是什麼,這樣才能拉近與孩子的基橘謹情感搏基,也才是最伍敬好的在乎的選擇。
3樓:情感導師賽文
更應該選擇用心的呵護他們,能夠更好的選鄭敬擇去對待他們,用心的去把自己內心裡的想銀叢凳法表達出來,能夠更好的呵鋒旅護對方。
乙個女人離婚後在不在乎自己的孩子
4樓:飯盒狂神
在乎吧,雖然我很恨我的前夫困搜,但孩子始終是無辜的。
男人都是這樣子的嗎?結婚之前你說什麼都是對的,結婚之後你做什麼都是錯的。而且結婚之前脾氣還好的,結婚之後脾氣就暴躁起來了。家暴緩老你可以汪哪歷接受嗎?
你說你壓力大沒地方發洩,難道就要家暴到我身上嗎?我做錯了什麼嗎?是我礙眼了嗎?
男人家暴的次數只有一次和無數次,一旦有了第1次以後就會有無數次。告誡那些女人,如果你丈夫對你家暴了,就別想著他以後不會了,就算他保證不會,但只要他一衝動還是會有第2次第3次,然後是無數次,記住你是他的妻子,你不是他的沙包袋讓他發洩的。
所以說我很恨我的丈夫,她傷了我的心還是傷了的身,片體鱗傷,最後再怎麼捨不得孩子也選擇離婚了,但是還是在乎孩子的。如果可以我希望得到孩子的撫養權,我不希望孩子在那種家庭下長大,我希望我的孩子能夠健健康康的。這也是我二婚唯一跟現在丈夫說的條件 如果他同意,以後對我們好,我就嫁給他。
**。周女士。
肯定在乎啊,遊子身上衣,臨行密密縫。因為丈夫在外面有人了,怎麼勸他,他也不肯回頭。難道野花真的比在花香嗎?
要不是看到孩子的份上在乎孩子,我肯定不會選擇放過他。可是我放過他並不代表我心軟,而他卻一次一次的傷害我。
最後還是離婚了,他把孩子撫養權給了我,因為是女生,就覺得沒必要留著,我就想笑笑,難道女孩子就不是你的孩子嗎?這樣更好,你不要我要。重男輕女這麼嚴重,如果留孩子在那裡,以後也不會幸福吧。
而我現在二婚了,但現任丈夫對我跟孩子挺好的。我二婚的唯一條件就是能夠接受我跟孩子。雖然我知道大部分男人不會接受孩子的,但如果不接受孩子,那我也不會跟你結婚。
跟前任丈夫離婚,我感覺已經對孩子造成了嚴重的心理影響,我不能再傷害孩子了,我一定要對她好。
你可以不接受我,但請你要傷害我的孩子,哪怕以後我跟現在的丈夫有孩子,我也會一碗水端平,對兩個孩子一樣的好,因為都是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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