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陳厥們壯登悸
如果給公司造成損失可能要承擔,但是不要心甘情願承擔,不行讓公司走法律途徑吧。
在職期間出錯,離職後要承擔責任嗎?
2樓:情感知因
一般而言,在職期間出錯,離職後也要承擔責任。當然這也是有時間期限。如果員工離職時間較長,超過了法律訴訟時限,那員工可能就不需要承擔責任。
員工雖然離職了,但是在職期間出錯,因為這是屬於職務行為,給公司造成了損失,那公司有權讓其承擔責任。所以一些大公司會對高管進行離職審計,以防其利用職務之便,侵害公司利益。如果存在嚴重的違規違法行為,那公司有權通過司法手段,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到損害。
當然,如果員工離職時間較長,公司很晚才發現,超過了訴訟時限,那就很難追究其法律責任。一般按民事訴訟的規定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以上就是我的觀點與看法,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祝生活愉快,一切順意!
3樓:快樂划水啊
員工離職後,如果本人在崗期間造成的重大錯誤,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存在重大過失的,是需要勞動者本人承擔起責任的,如果勞動者拒絕承擔起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4樓:關振翱
在職期間出錯,離職以後一樣要承擔責任。因為現在都是追究終身的責任,所以在職時候出現了錯誤,那麼離職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每到夜深人靜的時候,總想尋找乙份寧靜,找乙個獨處的空間,然後讓自己的思緒隨風飄蕩,在胡思亂想的寧靜中暫且逃避一下。
當靈魂承受不住生活的負載時,只能向天空發出累了的訊號,太累了,這種累的感覺可不是常人能夠想象。每一天都想讓自己的心靈找到乙份寧靜,然而,真的很難。
世上本無事,庸人自擾之。或許我只是乙個庸人罷了。為什麼要去尋找什麼的寧靜呢?
其實是想期望平和,在今年這個不平凡不好過的日子裡。我反思了又反思。大多數的時間裡我根本不明白自己在幹什麼。
生活中的種。種,總是在一些特定的日子裡牽動人的思緒。說到尋找的寧靜,每個人都期望擁有這一刻。
而對我來講,獨處的時刻中可能這種感覺更重一些,然而那並不是絕對的。有些時候,雖然人在喧鬧嘈雜的環境中,但是心早已經飛到不知什麼樣的境界中去了,經常顏面依笑的我,在內心的恆定已經將一切紛雜的事物看穿看透。人有時會假扮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樣,其實不然,這一切的外形也緣於無數次摸爬滾打,然後是反思的終結。
沒有真正好處上的激動,沒有對生命對自然真正發自內心的崇敬,沒有一種對人生、對世界的感激與欣賞,沒有那種通透的理解,沒有一顆善良的易感的心靈,也就沒有最後的悟醒,更沒有那種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來的恬淡與超脫。許多時候為了尋求寧靜而產生的動力,遠遠大於一切外部事物所引發的某種力量,每乙個人在追尋寧靜的過程中,也可能是一種精益求精的過程。
5樓:無級abc老師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問題。如果本人在崗期間造成的重大錯誤,離職後還是需要承擔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存在重大過失的,是需要勞動者本人承擔起責任的,如果勞動者拒絕承擔起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
在工作中已經犯了無法改變的錯誤,這個時候不要慌,越慌越亂。冷靜下來**一下,出現最壞的可能會是什麼。還有什麼辦法能讓事情得到乙個緩衝,如果能有緩衝的時間,多少可以利用這個時間想點辦法。
或者去做些幫助的改變。尋找問題所在,乙個錯誤不可能是平白無故的發生。有的朋友有錯誤,害怕領導會責怪自己,不敢說出實際,或者不去找原因。
錯過了挽救的機會。還有就是要穩定自身的情緒,及早的主動的找領導承擔責任。至少爭取乙個坦白從寬。
6樓:顧辭分解疑惑
離職後後期工作出錯了,當事人不需要承擔責任。如果確實是重大過失,並且違反單位規章制度,單位有權要求進行賠償,但仍然要保證每月的最低工資,公司不可以隨意剋扣工資。如果確實是員工問題造成公司損失,公司可以按照已經成文的公司制度要求員工賠償,賠償可以在每月工資中扣除,每月扣除不得超過20%。
同時公司要求員工賠償的制度必須是經過全體職工或職工代表同意的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員工已離職,公司還可以追究在職期間的責任嗎
7樓:易美玲
法律分析:按實際情況,用人單位可與勞動者就勞動合同內容約定違約責任。但對於違約金的約定,由於勞動合同法已經進行限制適用,如果對不可適用違約金的事項約定違約金的,約定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型激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帶租滑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蠢臘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在職員工洩密要賠償嗎
如果你能找到員bai工洩密的證du據,是可以要求賠償的zhi,但要走民事訴訟dao流程吧,回除非私下達成答協議,否則肯定要打官司的,入職時如果有簽署保密協議,那更加可以索賠。建議企業在員工入職時都簽署保密協議,日後員工發生洩密行為也方便根據協議索賠,同時提前給員工提個醒 被發現洩密是會可以索取對應賠...
企業轉賣在職員工如何安置?
如果企業繼續按原有程式運轉,那麼職工繼續幹活即可,原來幹嘛繼續幹嘛,無需安置,換個說法就是企業換老闆和職工無關。如果企業要進行大的重組,人員需要進行裁撤,那麼按企業解除勞動關係處理即可,支付補償金後和這些員工解除勞動關係。職工安置方案,一般是國有企業在改革 改制 轉制或所有權出讓時,所涉及的職工經濟...
在職員工生病,老闆有義務買單嗎
因為公司的違法造成的損失因該由公司負責 因為他沒有按法律支付員工應有的保險 造成員工的直接經濟損失 損失部分因該由公司負責 不過你需要一個專門的人幫你精確的計算 你的實際損失是多少 而且 起訴公司賠償因該是2個部分 第一去勞動局投訴沒有保險 第2拿著勞動局受理投訴的證明去當地法院起訴公司 因為沒有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