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帥九蟬淚景
我覺得很有必要,但是在同居前,有幾點要求是已經達到的。
1、雙方已經訂婚或雙方父母已見面且同意這門親事的。
2、雙方已經決定要結婚並計劃了時間。
3、同居三個月就可以了 不要時間太長。
4、同居不要讓雙方父母知道。
以上幾點我知道肯定會有人置疑,也會說21世紀了我還這麼保守封建,那麼我們來看看這個問題的根源,為什麼要同居呢,同居是為了更深層次的瞭解對方的生活習慣,三個月的時間足以瞭解ta的各種習慣是不是你能接受的,之前看過乙個離婚案例,因為雙方擠牙膏的方式不一樣,乙個從上面擠,乙個從下面,然後雙方誰也不讓著,就離婚了。
這只是其中之一的事首乎情,其他諸如夢遊,睡覺前不刷牙洗腳,在房間內抽菸,經常被朋友叫出去喝酒並喝到回來神鄭則志不清除了吐沒有其他行為能力,這些你都可以接受嗎?
婚姻是由瑣碎的事情組成的,相比乙個人的生活,婚姻生活更接地氣一些,而同居是為了給以後的婚姻生活做乙個鋪墊,不是讓人只享受佔有對方的樂趣而沒有責任,都不受法律保護事情,喊芹棚還是少做為好。
最後,不讓雙方家長知道,同居這件事,無論怎麼樣,還是對女孩更不友好些,不要說大清早滅亡了,女孩始終是弱勢群體的一方,中國幾千年的傳統和習慣看法,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時間走到了21世紀就能改變的,重男輕女都尚且不能改變,何談其他。
2樓:社會生活一點通
結婚前要不要同居一段時間?所謂婚前同居,類似「試婚」概念,即男女雙方在結婚前以夫妻名義公開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種兩性關係,雙方是以可能的結婚為目標。若是男女雙方不以結婚為目的同居,不稱為婚前同居!
婚前同居是感情的試金石,看看彼此是否契合譽拍,也是判斷能否結婚的依據。如果婚前同居就已經不是很合適了,那麼結婚後必定會更鬧心。
婚前同居的弊端。
婚前同居的時間久了,可能就沒有慶局羨結婚的衝動了。結婚之後,也沒有什麼新鮮感,可能臘吵會比較快速的厭倦對方,進入婚姻冷淡期。
結婚前有必要和男朋友同居嗎?
3樓:妹妹的明明
婚前同居畢簡,顧名思義就是男女雙方結婚前以夫妻名義公開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種兩性關係。雙方是以可能結婚為目標的,所以有「試婚」的手耐褲意思。
婚前同居是一種比較新的婚姻模式,它可以讓夫妻雙方在結婚前有機會更好地瞭解彼此,從而更好地確定他們是否適合結婚。它也可以讓夫妻雙方有機會在結婚前就解決一些家庭問題,從而減少結婚後可能出現的問題。
但是,決定婚前同居之前,有兩點必須高度重視:
一是該種關係在我國不受法律保護,對於同居雙方都沒有配偶的同居行為,現行法律不做干涉,一方或雙方都有配偶的同居行為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還會構成重婚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是試婚,婚姻真的能試驗嗎?事實是,同居跟結婚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心理狀態,婚姻是試不出來的。要麼順理成章地結婚,要麼悽悽慘慘地分手。事實表明,後一種的可能性也不小。
所以,嚴格來講,結婚前沒有同居的必要。
考慮到婚前同居後悽悽慘慘分手而受到傷害最大的是女性的特點,建議女性婚前同居前需重點搞清楚五個問題:
第。一、男朋友在品行上是否靠譜。不靠譜或者有疑點的不能婚前同居;
第。二、與男朋友的戀愛週期夠長嗎,如果至少還沒有達到乙個春夏秋冬,說明對對方瞭解的還不夠細緻,不能或需要暫緩婚前同居;
第。三、跟男朋友兩個人至少有乙個人的經濟實力可以維持婚前同居生活開銷的,經濟實力不足的不能婚前同居;
第。四、兩個人的「三觀」不一致的不宜婚前同居;
第。五、男女雙畝碧方對各自缺點的忍耐、包容性不強的不宜婚前同居。
4樓:書玉石
這種情況一般是沒有必要的,你們兩個一定要好好相處才是正確的。
有必要和男友的女性朋友成為朋友嗎
我也有過你的這個顧慮,就在過年後經常在外吃飯,那種感覺就越來越頻繁,我自己試著去平靜,但是就是感覺心裡堵的難受,你和我的問題都是一樣,明明知道男友和他的那幾個女性朋友很要好 但是當他的女性朋友和我一同出現的時候,發現他好象和我很疏遠,和他的女性朋友很談的來,我似乎在旁邊成了電燈泡。後面我很委婉的說了...
無論和誰結婚,婚前試婚同居,都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你同意嗎
我不同意,我覺得沒有必要試婚,很多時候婚前試婚同居,對女性來說就是一種傷害,有些男人試完了,結果把女人甩了,這對女人傷害太大了。我覺得不是。如果婚前試婚同居,兩個人不能走到一起,這是一種不負責任,所以我並不支援這種觀念,反而覺得兩個人真心相愛就可以結婚。非常同意。這對於婚後生活和諧有很重要的意義。只...
我還沒有結婚,有天問同居男友結婚後怎麼避孕,他說叫我上環
這是自私的表現,我覺得就算你吃藥都比上環好,他這樣說我都很遺憾,只能說明你男友人不行,是我絕對會一腳踢飛 女人上環是老早以前就這樣,然後讓別人都習慣了其實上環對女性身體的危害是很大的 反而男性結紮很簡單危害也不大 你就這麼告訴他唄 上環還容易得 病 其實上環很好,總比總是做 要好吧 上環貌似有點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