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無雅詩
可撤銷合粗凱同的五種情形
欺詐。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實施一種欺騙他人的行為,並使他人陷入錯誤而訂立的合同。
脅迫。脅迫是指一方當事人直接以物質性強制或精神性強制迫使對方與已訂立合同。也就是行為人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或者以給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脅,迫使對方作出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
乘人之危。乘人之危是指行為人利用他人的危難處境或緊迫需要,強迫對方接受一種明顯不公平的條件並作出違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
重大誤解。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對於合同的重要內容產生錯誤的認識,並且基於錯誤認識而訂立的合同。重大誤解多因自己的過錯,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合同的內容發生錯誤的認識,從而導致行為的後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
顯失公平。顯失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係明顯不符合巖友喚權利義務對等原則的合同。這是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了公平、等價有償這一基本民法原則,而使另一方的利益嚴重受損的一種情形。
資料擴充套件
合同的法律約束力,應是法律賦予合同對當事人的強制力,即當事人如違反合同約定的內容,即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包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約束力是當事人必須為之或不得為之的強制狀態,約束力或**於法律,或**於道德規範,或**於人們的告纖自覺意識,當然,源於法律的法律約束力,對人們的行為具有最強迫約束力。
可撤銷合同的五種情形
2樓:蟲峰
合同可撤銷的五種情形如下: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3、欺詐他人訂立的合同;4、脅迫他人訂立的合同;5、趁人之危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早拆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巧握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陸寬棗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一條 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可撤銷合同的五種情形
3樓:鮑宇輝
法律分析:合同具備可撤銷的原因,是行使合同撤銷權的前提條件。合同可撤銷的原因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乘人之危五種情形。
仔物並仔友且特別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只有損害國家利益的才作為合同無效的原因。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
一方念戚槐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4樓:姜超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旦衫、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後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並造成較大損失的行為。
2、因顯失公平訂立的合同。
顯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緊迫或缺乏經驗的情況下而訂立的如果履行對租遲燃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因欺詐訂立的合同。
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虛假情況,誘使對方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
4、因脅迫訂立的合同。
脅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脅和強迫而陷入恐懼作出的不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
5、因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
乘人之危,是指行為人利用對方當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難處境,迫使其作出違背本意而接受於其非常不利的條件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弊虛律行為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受第三人欺詐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以脅迫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顯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可撤銷合同的五種情形是什麼
5樓:彭宗輝
1、欺詐: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實施某種欺騙他人的行為,並使他人陷入錯誤而訂立的合同;
2、脅迫:脅迫是指一方當事人直接以物質性強制或精神性強制迫使對方與已訂立合同。也就是行為人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或滾侍者以給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脅,迫使對方作出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
3、乘人之危:乘人之危是指行為人利用他人的危難處境或緊迫需要,強迫對方接受某種明顯不公平的條件並作出違大磨吵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比如,某乙一直想購買某甲的一張郵票,但某甲並不想出賣,一日,某甲之子不幸落入一水庫中,當時在場之人只有某乙會游泳,某甲重金要求圍觀之人救助其子,於是某乙提出不要重金只要該郵票作為報酬,某甲救子心切,不得不同意該要求,事後某甲之子得救,但因此成訴,此案即屬乘人之危;
4、重大誤解: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對於合同的重要內容產生錯誤的認識,並且基於錯誤認識而訂立的合同。重大誤解多因自己的過錯,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合同的內容發生錯誤的認識,從而導致行為的後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
5、顯失公平:顯失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係明顯不符合權利義務對等原則的合同。這是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了公平、等價有償這一基本民法原則,而遊運使另一方的利益嚴重受損的一種情形。
一、合同撤銷的抗辯權能不能行使。
1、合同撤銷的抗辯權不能行使。因為合同撤銷權和抗辯權不是同一種權利。合同撤銷權是指合同一方以欺詐手段、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或合同訂立顯失公平等情形下,另一方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申請撤銷合同的權利。
而抗辯權是指對抗他人請求權行使的權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五百二十五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第五百二十六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可撤銷合同的五種情形是什麼
6樓:彭宗輝
一、可撤銷合同的五種情形是什麼。
1、可撤銷合同的五種情形如下: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2)因顯模答失公平訂立的合同手指;
3)因欺詐訂立的合同;
4)因脅迫訂立的合同;
5)因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畢碼配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二、合同訂立的的步驟是什麼。
合同訂立的的步驟如下:
1、一方當事人發出希望訂立合同的要約;
2、受要約人作出同意訂立合同的承諾;
3、當事人之間就合同條款,進行協商;
4、自各當事人簽字蓋章後合同成立。
合同可以變更或撤銷的情形有哪些,合同可變更的情形有哪些,合同變更有哪些法律效力
合同撤銷權是指撤銷權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單方意思表示撤銷已成立的合同的權利。如果合同是因重大誤解 顯失公平 或者一方以欺詐 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所訂立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該合同。綜合合同法的規定,可撤銷合同的情形主要有如下幾...
社群服刑人員五種應當撤銷緩刑和假釋的情形
根據 社群矯正實施辦法 第二十五條 緩刑 假釋的社群矯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銷緩刑 假釋建議書並附相關證明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作出裁定 一 違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節嚴重的 二 未按規定時間報到或者接受社群矯正期間脫離監管,超過一個...
贈與合同終止情形有哪些,法定撤銷權的行使條件是什麼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撤銷贈與 在交付贈與的財產前 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經濟條件惡化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 扶貧等社會公益 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