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止玉花奚珍
這是乙個非常悲傷的情況,可以想象李塵基對家庭和個人都是乙個沉重的打擊。失去親人是非常痛苦的,尤其是在短時間內失去多位親人。
在這種情況下,最重要的是尋求支援和安慰。這可能包括與朋友、家人、社群成員或專業心理醫生聯絡,他們可以提供情感支援和幫助緩解痛苦。此外,參加悼念活動或尋兄信求宗哪謹教信仰也可以提供一些安慰和幫助。
同時,需要注意自己的身體健康。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會經歷一些身體和心理的反應,例如焦慮、抑鬱、失眠、食慾改變等。如果這些反應持續存在或變得越來越嚴重,可能需要尋求醫療幫助。
2樓:year李付喜
不慘,因為你都三十歲了,父親也就五十多歲了,爺爺奶奶也都快80歲了,到入土的年齡了。
3樓:出門有用滿堂書
30歲了,父親,爺爺奶奶全部去世了,扒御鋒慘不慘?
30歲了,父親,爺爺拆爛,奶奶全部去世了,很慘,但是還有媽媽,比起那些從小就沒有了爸爸媽媽,沒人照顧的孩子來說,還算是幸運的春晌。
爺爺奶奶沒去世就把房子給了我爸爸,已30多年,現在奶奶和後爺都去世了,其他
4樓:
摘要。您好,這種情況如果是在去世之前就已經給到了您父親的話,其他人一般是沒有繼承權的,因為房子在爺爺奶奶沒去世之前所有權就已經發生了變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爺爺奶奶沒去世就把房子給了我爸爸,已30多年,現在奶奶和後爺都去世了,其他。
您好,這塵信遲種情況如果是在去世之前就已經給到了您父親的話,其他人一般是沒有繼承權的,因為房子坦唯在爺爺奶奶沒派李去世之前所有權就已經發生了變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如果有遺囑的話,要按照遺囑來履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棗陵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皮巖帆,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燃雹同效力。
有乙份假遺囑,我奶奶去世後寫的,但後爺不具備立遺囑能力,不能正常表達意見,遺囑還有效嗎?
如果不能正常表達意見的話,那麼遺囑是不生效的~
但是法院要判決他們能分一部分?
這種情況可以進行上訴的。
說是遺產繼承,雖然房產證寫的我爸名字,92年就登記在我爸名下,還說能分一部分,因為牽扯到動遷。
如果遺囑不生效的話,一般是沒有繼承權的。
我爸戶口不在宅基地房屋那裡,這個不影響。
房產證名字是誰的呢。
他們說給我爸之前是我後爺的名字,我爸的名字,92年到現在。
那這個已經發生了轉變,一般是沒有繼承權的。
孩子的父親去世了,母親健在,其爺爺奶奶要求變更撫養權可以嗎
如果孩子很小,一般都是要跟母親的,而母親又有能力撫養的話,是不存在變更撫養權的問題的。那要看母親的經濟能力和對孩子的態度了 孩子是是跟著媽媽吧 不然會恨你們一輩子的 那你想變更撫養嗎?如果想就變,如果不想就不變。父親去世,母親改嫁,孩子的爺爺奶奶能不能取得撫養權?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是第一監護人...
爺爺的一套房子爺爺奶奶去世了,爺爺先去世了。後奶奶也去世了但
您好!根據我國 繼承法 第五條規定 繼承開 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內理 有遺囑的,容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十條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根據以上法律規定,現您奶奶留有遺囑將她的財產份額進行了有效處...
爺爺奶奶去世了,但是房產證上是爺爺奶奶的名字,奶奶去世時爺爺有再婚過,請問再婚過的那位有權利分這套
既然房產證上名字是爺爺奶奶的。那麼這套房子就是爺爺奶奶的共同財產,如果奶奶沒有遺囑。爺爺拿走房子一半的份額,另一半和其他子女共同繼承。爺爺再婚,現在去世。爺爺的現任配偶是有權利繼承爺爺的財產的。婚姻法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