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監護人如何改,認定法定監護人的機構是哪

2025-06-18 00:15:19 字數 2935 閱讀 1957

1樓:網友

(三) 收養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或者由監護人監護的孤兒的,在被收養人生父母或者監護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組織作監護人的,在該組織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

如何界定法定監護人

2樓:立即愛上我

民法通則第16條第1款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是當然的第一順位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的範圍和順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民政部門。

法定監護人的順序有順序在前者優先於在後者擔任監護人的效力。但法定順序可以依監護人的協議而改變,前一順序監護人無監護能力或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權從後一順序中擇優確定監護人。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法定監護人。

第十七條 【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親屬;

五)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未成年人 法定監護人一般是他的父母 祖父母 或者兄姐 也可以是村委會居委會或者民政部門 如果是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成年人 他的監護人包括配偶 父母以及成年子女。

怎樣界定事實上的唯一法定監護人

4樓:網友

到法院申請 這個精神病人 無或限制民事能力,然後由法院指定 他的近親屬作為他的法定監護人。

法定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變更監護人需要什麼手續

5樓:51cto鄧鵬

雙方之間協商好,併到法院申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監護人被指定後,不得自行變更。擅自變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監護人和變更後的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但是其第22條規定監護人可以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

因被監護人的侵權行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由監護人承擔,但另有約定的除外;被委託人確有過錯的,負連帶責任,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監護。

民法通則》 第十八條規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 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如果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可以申請變更。

6樓:山野柴胡

其餘監護人沒有爭議的情況下,可以到當地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申請變更。

7樓:網友

廣東胡律師:

雙方直接到法院申請變更監護。

8樓:

通過法院變更監護人。

9樓:和歌山上

法定監護人已去世,又怎麼辦?

法定監護人申請怎麼寫啊

10樓:網友

法定監護人申請書:

xx派出所:

現xx申請作為xx的監護人,因為xx是xx的親生兒子(女兒).附xx的出生醫學證明。

申請人:xx

xx年xx月xx日。

11樓:匿名使用者

作為被監護人***的法定監護人,對他於*年*月*日所作出的**行為表示同意。

12樓:有法必答

正常情況下,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就是其父母。派出所此種要求,確實暴露其對法律常識的無知。而且,辦理戶口手續是沒有這項要求的。

如果你想忍他,你可以上你們市局網,看辦理戶口的相關規定和程式,然後列印給他們,如果他們還卡你,投訴。

另外,半年內申請入戶的,有些地方的政策是即來即辦。

法定監護人去世了怎麼辦?

13樓:匿名使用者

原領養人的親友中可以自願或被法院指定擔任監護人,若有人領養則該領養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即為新的監護人。

14樓:匿名使用者

有近親屬由法院指定,被領養辦理相關手續,領養人就成為監護人。

15樓:匿名使用者

要是被領養的話就是監護人。

法定監護人是什麼意思?

16樓:小莓說娛樂

帶你瞭解法定監護人是什麼意思?

17樓:

法律直接規定的負有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不能辨別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權益進行保護的義務的人。

18樓:泰公尺斯

就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取得監護資格的 人,如孩子的父母。與指定監護人的概念相對應。

19樓:網友

你爸爸媽媽。等對你有監護權的人。

民法監護人的問題,被監護人和監護人 法律問題

父母在,是法律規定的當然的監護人,這個沒有為什麼!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奶奶可以說是撫養人。民法通則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 祖父母 外祖父母 二 兄 姐 三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 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

20歲後還有法定監護人嗎

一般成年後是不需要有法定監護人的。正常的年滿週歲的人,就是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了,此時是沒有監護人的,除非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這種情況下才有必要設立乙個法定監護人。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 第二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

什麼是監護人,什麼是監護人的稱謂

監護人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 財產和其他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護職責的人。包括 1 法定監護人 2 指定監護人 3 遺囑監護人 4 委託監護人。上述監護人又可分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監護人應具有監護能力,符合法定資格,並克盡監護職責,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