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面合同未到期房東賣房換新房東要收回門面,怎麼辦

2021-05-28 06:43:53 字數 5742 閱讀 9727

1樓:匿名使用者

1、租賃房屋被出賣,不屬於「特殊情況」,《合同法》第229條規定了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這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即:新房東應當按你與原房東的租賃合同繼續,無權自己收回經營。

2、「新房東只賠5000要我們搬,我有權利要求賠償我的本錢嗎?」

(1)如果你還想繼續經營:可以不同意搬出、要求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至到期,法律依據就是《合同法》第229條的規定。

(2)如果你也不想再做了:可以要求房東賠償你的損失,包括剩餘合同期限的轉讓費退回、你的裝修費用可以讓房東補償,至於貨物成本,因為貨物還在你手裡你還可以運走,不能算做損失。

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2樓:上海陳公權律師

門面合同未到期,房東賣房,現新房東要收回門面。依法律規定,你可選擇要求新房東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

《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19條第二款規定:「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

3樓:中顧法律網大狀

《合同法》第229條規定了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這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即:新房東應當按你與原房東的租賃合同繼續,無權自己收回經營。

4樓:宜賓城市

可以起訴啊。合同沒到期。沒有關係的!

租賃的門面未到期 房東要收回去怎麼辦?

5樓:**的勾k先生

要求房東繼續履行合同,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條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因此,在租賃合同有效期間,租賃物因買賣、繼承等使租賃物的所有權發生變更的,租賃合同對新所有權人仍然有效。

6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房屋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對雙方都有約束力,雙方都應當遵守合同約定。

房東提前收回沒有法律根據,你有權拒絕,並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如果你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可以要求房東賠償你的損失。

損失包括店面裝修費用在剩餘租賃時間應分攤的部分,預期繼續經營到合同結束可以實現的收益等。

擴充套件資料:

租賃合同有定期租賃合同與不定期租賃合同。

在不定期租賃合同,出租人及承租人均可隨時主張解除租賃合同。

在一方當事人提出解除主張並經過相當期限之後,該租賃合同可以終止,當事人之間的租賃關係因此而消滅。

在定期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限屆滿而又未續簽的,合同關係消滅。

當事人對租賃合同期限約定不明確或未約定期限,以及未採用書面形式且當事人對期限有爭議的,均視為不定期租賃。

另外,《合同法》第236條規定,租賃合同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由有期限的租賃合同變為不定期租賃合同的要具備如下要件:第一,原租賃合同到期後,承租人仍對租賃物使用、收益,而未將租賃物返還給出租人以履行其返還租賃物的義務。

第二,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使用、收益,出租人並未即時表示反對。所謂未即時反對,就是指對於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使用、收益雖在租賃期屆滿以後,出租人也未馬上表示反對的。

上述兩個條件同時具備的,則使租賃合同期滿後仍可轉變為不定期租賃。不過,出租人是否必須明知承租人有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事實,學說上有不同意見。

我們認為,一般而言,合同期滿當然應當終止,雙方之間合同關係即告消滅,承租人自然應當返還租賃物而不得繼續對租賃物使用、收益,這是承租人應當履行的義務,不必出租人特別請求或主張。

因此,如果出租人並不知道承租人繼續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當然也就無法向其表示反對意思。

對於出租人不知道承租人在租賃期滿後仍對租賃物使用、收益這一事實的,不能認為租賃合同可以當然地繼續,併成為不定期租賃。

租賃合同期限雖未屆滿,但出現法定或約定情事,而由當事人雙方或其中一方解

7樓:花亦醉傾

老房東可以賣.但誰買了也要繼續租給你,合同法上有明確規定。

有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執行。沒有約定違責任承擔方式的,可以主張要求對方承損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預期收益的損失。

第一,要求房東按照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履行合同,雙方之間簽訂的合同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要求房東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有明確的違約責任條款,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如果沒有可以主張賠償責任,包括返還剩餘租期內的房租,因為房東違約給你造成的實際損失。

擴充套件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8樓:墨汁諾

有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執行。沒有約定違責任承擔方式的,可以主張要求對方承損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預期收益的損失。

第一,要求房東按照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履行合同,雙方之間簽訂的合同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要求房東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有明確的違約責任條款,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如果沒有可以主張賠償責任,包括返還剩餘租期內的房租,因為房東違約給你造成的實際損失。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不同的標準,可對房屋租賃合同作出不同的分類:

1、住宅用房租賃合同和生產經營用房租賃合同。

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的目的和用途不同,房屋租賃可分住宅用房屋租賃合同和生產經營用房租賃合同。

2、公房租賃合同和私房租賃合同。

根據租賃房屋所有權的性質不同,可將房屋租賃合同分為公房租賃合同和私房租賃合同。

3、定期租賃合同和不定期租賃合同。

根據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租賃期限,可以分為定期房屋租賃合同與不定期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屬於財產租賃合同的一種重要形式,與一般財產租賃合同相比具有如下特徵:

1、房屋租賃合同是不動產租賃合同。以租賃物的種類為標準,租賃合同可以分為動產租賃合同和不動產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以房屋為標的物的合同,屬於不動產租賃合同。

2、合同的相對性會受到法律的一定限制。具體表現為:

①「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對房屋受讓人的限制。為保護承租人的利益,法律確立了「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根據該原則,在租賃期限內,租賃房屋的所有權發生變動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房屋受讓人繼續有效。

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②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前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3、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

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9樓:木木木子丶李

租賃合同沒有到期,房東收回房子屬於違約,就房東的違約行為,你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維權:

第一,要求房東按照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履行合同,雙方之間簽訂的合同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要求房東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有明確的違約責任條款,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如果沒有可以主張賠償責任,包括返還剩餘租期內的房租,因為房東違約給你造成的實際損失。

擴充套件資料

門面租賃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是租賃合同中的一種。

門面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門面合同。狹義門面合同指指一切門面合同。還有最狹義門面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簽訂的關於轉讓出租房屋的佔有權和使用權的協議。其內容是出租人將房屋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約定的租金,並於約定期限屆滿或終止租約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給出租人。

10樓:中顧法律網

「租門面合同還沒到期房東要**門面」,房東屬於合同違約,你可以拒絕並要求按合同履行,也可以要求房東承擔違約責任,賠償你的損失。

11樓:匿名使用者

老房東可以賣.但誰買了也要繼續租給你,合同法上有明確規定.賠償數額未能達成協議,你就不搬,打官司你肯定贏.等他去告你撒,律師都不用請.

合同裡面沒有寫名違約補償的條款,就是接著老合同條款用.

法院判罰的賠償金是由哪幾個部分組成的?你肯定贏,沒什麼賠償金.

房東已經破產了.跟你沒關係,誰買了房你都不搬就完了.你的租房合同已經過度給新房東了,和老房東已經沒什麼關係了.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租賃合同

未到期,房東要提前將房子收回的行為,屬於違約行為。

⒈根據《合同法》規定,有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執行。

⒉沒有約定違責任承擔方式的,可以主張房東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或者要求對方承損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預期收益的損失。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3樓:陳金華

1、雖然是買賣不破租賃,但是實踐中,大部分人都不會買這樣的房子。

2、我國沒有個人破產的說法,除非他是開公司的,才會有企業破產。

14樓:

提前收回房子需要支付違約金的

15樓:搏古通今

合同對新房東無效

房子的所有權已經變了

之前存在的合同自然解除

所以你只能找老房東索賠

別無他法

16樓:切切

有效,老房東不用解除合同也可以賣房

新房東必須繼續履行原來的合同.

17樓:我該咋辦涅

老房東起訴肯定也要輸.法律有規定.

18樓:一片漲聲

買賣不破租賃,有效的.

商鋪租賃合同沒到期,房東把商鋪賣了 怎麼辦

19樓:好心情

根據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可以繼續履行租賃合同。

買賣不破租賃,即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即使所有權人將租賃物讓與他人,對租賃關係也不產生任何影響,買受人不能以其已成為租賃物的所有人為由否認原租賃關係的存在並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民通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119、承租戶以一人名義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承租人死亡,該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約履行的,應當准許。

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

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應當准許。承租人有條件搬遷的,應責令其搬遷;如果承租人搬遷確有困難的,可給一定期限讓其找房或者騰讓部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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