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判決的犯人在看守所服刑可以去探視嗎

2021-05-25 01:18:24 字數 5968 閱讀 1442

1樓:小胖紙

如果是在看守所已經判決了的犯人是可以探視的,但是一個月不能超過3次,週末不能探視。如果是還沒判決的是不能探視的,只有有會見律師的權利。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1、看守所裡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容許接見任何人。

2、已經判決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雖然可以探視,但一月不能超過三次。週六週日不是探視時間。

3、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權探視,罪犯的近親屬或著其他有親密關係的人才可以。但是從外面送東西或送錢給犯人是可以的,但東西必須是看守所下屬商店購買的或者經過檢查可以遞送才行。

擴充套件資料

探視的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

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1.身分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2.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只有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和週末意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

2樓:康秦瑀

未決犯只有律師可以會見,只有已決犯家屬才可以會見。具體事宜還需要與服刑監獄聯絡。

一般情況,法院判決生效後以後會給家屬一份執行通知書,憑執行通知書。家人可以攜帶被羈押人員家屬通知書到看守所探望。這樣不可以的話,家屬可以向原審法院提出申請,法院開出探視證後方可探視。

探視的時間各個看守所有各自的規定,可以直接**諮詢。

3樓:匿名使用者

看守所由於保密的需要,在**中是不提供在押人員情況諮詢的。你可以攜帶被羈押人員家屬通知書到看守所諮詢。法院判決生效後以後會給家屬一份執行通知書,憑執行通知書,並攜帶個人身份證,可以去看守所辦理接見。

4樓:匿名使用者

看守所是3.4個月後才能探視的。衣服那些,還有信都可以給他的。你可以去看守所找門衛問問。他們會告訴你,探視時具體的程式和一些相關資料的。

5樓:韓國

如果按照硬槓槓來說、必須要直系親屬到場、並可以帶兩個人接見。而且必須要特定的時間段才可以、每個地區的不同看守所、接見的時間長短事在人為。去一次問一下前臺就知道了、要具備什麼了。

在看守所留所服刑的、通常很快就回來。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已經下達判決了 並且無意外已經執行刑罰了 切沒有什特殊案件要求的話 是可以看的

7樓:匿名使用者

直系親屬帶上身份證應該可以探監

已判決的犯人在看守所服刑,帶判決書和身份證可以去探視嗎?

8樓:韓國

如果按照硬槓槓來說、必須要直系親屬到場、並可以帶兩個人接見。而且必須要特定的時間段才可以、每個地區的不同看守所、接見的時間長短事在人為。去一次問一下前臺就知道了、要具備什麼了。

在看守所留所服刑的、通常很快就回來。

9樓:匿名使用者

帶證件申請即可,不過需要批准才可以探視

10樓:布衣律師

探視需要批准,不是有上述證件就可以探視的。

犯人去了看守所,朋友能探望嗎?需要怎樣的條件,

11樓:懶懶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朋友是不能探望的。

還未正式判刑前,只有辯護人才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且偵查階段只有律師辯護人才可以會見,其他人不能會見。在判決生效後,拿相關證件,辦過看守所發的《家屬會見通知書》,就可以去監獄看親人,親屬的會見一般限制為直系親屬,如果是一般的朋友是無法探望的。

探監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主體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

二、證件條件。

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

1、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

2、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現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

三、時間條件。

這一條件規定只有的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

12樓:張勇律師

只有被判刑了才可以申請探監的,否則得委託律師去會見。

13樓:貪妄丨

未決犯不可以被探望

,服刑中的罪犯可以被探望,

看守所探監時間和要求:

看守所裡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允許見任何人;

已經判決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雖然可以探視,但一月不能超過三次,一般來說,週六週日不是探視時間;

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權探視,一般來說是罪犯的近親屬或著其他有親密關係的人才可以。但是從外面送東西或送錢給犯人是可以的,但東西必須是看守所下屬商店購買的或者經過檢查可以遞送才行。

14樓:上海李慧律師

律師可以會見的,家屬在此期間不能探望。

15樓:寵兒小琳

能探望,具體時間您要問看守所的隊長就行。。。

有人什麼事情都好辦。。

朋友可以去監獄會見服刑人員嗎?需要什麼流程?

16樓:墨陌沫默漠末

若是一般的朋友不能去監獄進行探視。

按照監獄法的規定,親屬和監護人可以進行探視。親屬的會見一般限制為直系親屬。如果其它親屬、單位、組織探視的話,應該在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關證明說明有關理由,經監獄有關部門稽核後,也是可以探視的。

法律依據:《監獄法》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探監的條件:

到不同的地方探監,要求是各不相同的。探監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主體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二、證件條件

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

1、身分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

2、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

三、時間條件

這一條件規定只有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

17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是不可以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四十八條: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探監須符合以下條件:

主體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證件條件

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1.身分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2.

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

時間條件

這一條件規定只有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

18樓:中顧法律網

一般的朋友不能去監獄進行探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19樓:瀋陽三丌通訊

現在有的監獄已經開通遠端會見了,在家即可預約會見

20樓:匿名使用者

監獄只可以會見親屬,朋友不在會見的範圍內,不過可以跟會見的幹警說自己是該服刑人員的七大姑八大姨什麼什麼的,帶好證件,在會見時間段趕早去到就行了 。

21樓:

先去監獄預約時間,然後帶相關證明即可。望採納

2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開證明,還早帶身份證

判刑後多久可以探視?

23樓:華律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但會見人犯,每月不許超過一次,每次不得超過半小時,每次會見的近親屬不得超過三人。

《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訊、會見。如果屬於涉嫌犯罪還正在審理期間,避免串供影響對案件的偵辦,不允許人犯與外界通訊和會見,只有委託的律師可以會面。

如果已經判刑在看守所服刑的,看守所會在五日內發出家屬通知書,通知內容中包括看守所的地址、會見日期和有關準備手續等內容 。如果沒有接收到通知,可以查詢公佈的**詢問。

24樓:movielover丶

《監獄法》規定,第二十條:罪犯收監後,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25樓:匿名使用者

判決書生效一個月後

1、根據《監獄法》第40條的規定。

2、罪犯在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3、罪犯會見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時至一小時。

4、寬管級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況的罪犯,監獄可以照顧增加會見的次數和延長會見的時間。

5、判決書生效後一個月內就移送到監獄執行,到監獄後,在規定的時間就可以探監。

擴充套件資料

在看守所叫做看望,去監獄的時候叫做探監。

一般情況下,只要移送審查起訴以後家屬就可以申請去看望了;判決後,家屬也可以申請看望。判決書生效後一個月內就移送到監獄執行,到監獄後,在規定的時間就可以探監。

一般法院做出判決後7日以內會送交執行機關執行,也就是說7日內犯人會送到監獄服刑,到監獄後就可以依照監獄的探視規定申請探視。

一般監獄的探視時間是固定的,詳細時間安排需要諮詢服刑監獄。

參考資料

26樓:匿名使用者

前後要一一個月之後就可以探視一個地區一個規定具體的情況。

2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依法判處刑罰後,應當在一個月內送交服刑地執行。根據《監獄法》規定罪犯服刑期間可按規定會見親屬,但並沒有明確具體日期,各地監獄規定又不完全一致,可按具體服刑監獄規定執行。

28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法院做出判決後7日以內會送交執行機關執行,也就是說7日內犯人會送到監獄服刑,到監獄後就可以依照監獄的探視規定申請探視,一般監獄的探視時間是固定的,詳細時間安排需要諮詢服刑監獄。

29樓:蔣德順

在看守所叫做看望,去監獄的時候叫做探監,一般情況下,只要移送審查起訴以後家屬就可以申請去看望了;判決後,家屬也可以申請看望。判決書生效後一個月內就移送到監獄執行,到監獄後,在規定的時間就可以探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十五條 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應當將執行通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執行通知書、判決書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30樓:匯法網

你好,要等判決生效以後才可以,也就是被告人拿到判決書之後的第十一天,如果沒有上訴,應該就可以了

我國《監獄法》規定,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具體分幾種情況:

1.判決之前收押在看守所的,親屬朋友都不能會見,授權委託的**律師可以會見。

2.判決後不服判決而上訴的,親屬朋友都不能會見,授權委託的**律師可以會見。

3.判決後服判不上訴的,親屬朋友可以會見,但要按看守所規定的會見時段去會見,其他時段不能會見。若需去會見的,應事先與看守所鉤通後按看守所規定的時間持本人的身份證會見。

判決後在看守所服刑,家屬能看望服刑人

能。犯在看守bai所羈押期間,du 在經過有關部門的同意後,是zhi可以與家人進行通dao信或者會見的。根據專 看屬守所條例 第二十八條規定,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訊 會見。如果是在看守所已經判決了的犯人是可以探視的,但是一個月不能超過3次,週末不能探視。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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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已服刑3個半月,還剩下5個半月,應該送交監獄執行剩餘刑罰。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後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 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無期徒刑 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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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預審提交申請取保材料 公安局辦案中心,檢察院都是可以的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 可能判處管制 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 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 患有嚴重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