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婦女自古都是纏足的嗎中國古代婦女纏足的來歷

2021-05-16 17:11:38 字數 4672 閱讀 7367

1樓:scg之歌

纏足是中國古代乃至近代的一種習俗,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三寸金蓮」也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 在纏足時代,大多數婦女從

四、五歲起便開始裹腳,直到成年後骨骼定型了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關於纏足的起源從明清時期起眾說紛紜。有說始於隋朝,有說始於唐朝,還有說始於五代。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

據現代學者考證,纏足興起於北宋。 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

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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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玩世不恭

起源神話傳說時代

中國古代的神話傳說中確有此痕跡。傳說大禹治水時,曾娶塗山氏女為後,生子啟。而塗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說殷末紂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狸精變的,或說是雉精變的,但是她的腳沒有變好,就用布帛裹了起來。

由於妲己受寵,宮中女子便紛紛學她,把腳裹起來。當然,這些僅僅是民間神話傳說,含有較多的演義附會成份,不足以成為當時女子纏足的憑證。[1]

始於隋說

纏足始於隋代,源自民間傳說。相傳隋煬帝東遊江都時,徵選百名美女為其拉縴。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

她痛恨煬帝暴虐,便讓做鐵匠的父親打製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並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儘量把腳裹小。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走路時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後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

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瓣刀向隋煬帝刺去。隋煬帝連忙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

事後,隋煬帝下旨:日後選美,無論女子如何美麗,「裹足女子一律不選」。但民間女子為紀念月娘(又說是為了不入宮),便紛紛裹起腳來。

至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1]

始於五代說

纏足始於五代之說,源自南唐李後主的嬪妃窅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窅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臺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1]

始於北宋說

現代學者研究指出,中國古代女子纏足興起於北宋,五代以前中國女子是不纏足的。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專門做《菩薩蠻》一詞,詠歎纏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

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這也可稱之為中國詩詞史上專詠纏足的第一首詞。應該看到,纏足詩的寫作是以纏足習俗的出現為依存條件的,這說明,宋代確已出現纏足習俗。

到南宋時,婦女纏足已比較多見,甚至南宋末年時,「小腳」已成為婦女的通稱。但在南宋時代,婦女纏足還並不普及,纏足者主要限於上層社會,在社會觀念上纏足尚未達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時,纏足的風俗是由北方傳到南方的,大約是在宋室南遷之時。

宋代的纏足與後世的三寸金蓮有所區別。據史籍記載,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當時稱為「快上馬」。所用鞋子被稱為「錯到底」,其鞋底尖銳,由二色合成。

這種纏足鞋的實物已在考古中有所發現。從考古發現的實物推測,穿這種鞋所纏裹出來的小腳要比後來的大。[1]

發展元代,蒙古貴族本來不纏足,但並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慣,相反還持讚賞的態度。這樣,使得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元代婦女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但這時不纏足者仍很多。

[1]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在各地迅速發展。明末張獻忠進佔四川時,大刖婦女小腳,及至堆積成山,名曰「金蓮峰」,可見四川地區婦女纏足之盛。這時期,對裹足的形狀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

[1]清代,統治者起初極力反對漢人纏足,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纏足。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到康熙七年(2023年)只好罷禁。這件事一度被人們渲染為「男降女不降」(清廷推行「剃髮令」,漢族男子剃髮被視為向清廷屈服的象徵。

清廷也下令禁止女子纏足,但後來並未達到禁止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說)。清代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甚至遠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也染上了纏足習俗。

作為一個女人,是否纏足、纏得如何,將會直接影響到她個人的終身大事。更有甚者裹至不到三寸,以至因腳太小行動不便,成了進進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這樣的女子在當時還很受歡迎。[1]

放足中國很早就有不同於世俗讚揚纏足的有識之士提出不同見解,但成效不大。宋代車若水在其《腳氣集》裡對此提出質疑:「夫人纏足,不知始於何時?

小兒未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苦:纏得小柬,不知何用?」

滿族沒有接受漢族的纏足風俗。崇德三年(公元1638),清太宗皇太極下令禁止婦女「束髮裹足」。順治十七年,規定有抗旨纏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

康熙三年(公元1664)再申前令,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到康熙七年(公元1668)只好罷禁。有清一代,旗人始終沒有纏足。清末的太平天國也曾推行反纏足,但最終未能成功。

晚清時許多知識分子認為纏足造成中國婦女的羸弱,進而影響到整個民族及國家的力量,是中國落後的象徵之一,因此反纏足運動逐漸興起。道光年間(公元1821),由外國人開辦的耶穌教會發起天足運動。「長老會後學」的史子武編著《勸入腳圖說》是第一部宣傳放足大眾性讀術,於光緒二十年(公元1894)由上海書局石印出版(這部宣傳放足大眾性讀物。

不過當時的中國人對外國人的教會非常抵制,所以這本讀書雖然蔚為先聲,卻影響不大)。這一時期由於康有為、梁啟超等維新派的大力倡導,在上海、廣東相繼成立「天足會」,一時間四方響應。康有為寫了一篇《戒纏足會檄》,在女兒到了纏足的年齡後拒絕為其纏足,遭到了家鄉人的強烈反對,但他仍堅持不給女兒纏足,成為近代反纏足運動中的一段佳話。

此後,康有為的女兒還曾陪他到西方遊歷考察。2023年,清廷發出上諭,勸戒纏足。

2023年3月13日中華**臨時大**孫中山釋出命令通飭全國勸禁纏足,不纏足運動更加轟轟烈烈地在全國。各地方**採取種種具體措施實行「放足」。提出「不要小腳女為妻」的口號,甚至規定「二十五歲以下小足女子,不準在馬路上行走」,向纏足女子徵收「小腳捐」等方式促使女子腳之解放。

至此,「纏足」在法令上得到禁止,中國的纏足風俗開始從大城市消失,並逐漸影響到偏遠鄉村地區。但放足運動也受到不小的嘲弄。2023年國民**又釋出放足佈告,並派專員督查落實。

中國纏足風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則要到2023年代甚至2023年代以後。距雲南省昆明市以南一百四十公里的通海縣六一村,被稱為「中國最後的小腳部落」,至今此地約有二十位纏足的小腳老太太。[2]

臺灣的纏足風俗在日治時期時與鴉片、薙髮並列三大陋習。日人嚴格取締纏足風氣,並且在戶口調查中記載女性纏足情況。當時臺灣成立許多「天足會」,鼓勵婦女遺棄舊習,一時成為風尚。

2023年梅山**女性死亡比例比男性高很多,為了**逃命,長輩開始同意家中小女孩不用纏足,廢除婦女纏足的政策得以順利推行。

3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的,纏足風氣起源於何時存在爭議,但一般認為不早於五代十國時期。唐之前是沒有這個風氣的

中國古代婦女纏足的來歷

4樓:完顏康康

纏足,又稱裹足,粵語俗稱紥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對女子自幼兒期時以布緊纏雙足,使足骨變形足形尖小,行路只能以足跟勉強行走的做法。古時以女子小腳為美,但自清朝末期起,民眾開始普遍認為是對婦女的一種壓制手段,此習俗逐漸消失。

纏足的起源

纏足的起始年代說法很多,一說始於南齊,一說始於南唐李煜編了金蓮舞的舞碼,舞者窅娘纏足獻舞,舞態婀娜多姿,宮女紛紛仿效。但這些早期的記載,大多很難確定僅僅是對腳小女性的讚譽、或者描寫足部的裝飾。一直要到宋代,才開始有較明確的記載,纏足被認為最初先在妓女之間開始流行,之後逐漸影響到中上階層的婦女。

纏足風俗的興盛

到明清時代,則逐漸普及於一般階層婦女,漢族各地婦女幾乎都有纏足的風俗,但也有少數例外,例如客家人因婦女有采茶的傳統,所以不實行纏足。部分少數民族也受漢族風氣影響而纏足。清朝建立後,朝廷多次下令不準民間纏足,尤其禁止滿族人纏足,但是由於這一習俗的影響頗深,成效不大。

纏足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歲左右,便要開始纏足。纏足的工作,多由母親或熟習纏足方式的女性僕人實行。纏足時,除拇指外,其餘四指下屈,並用長布包裹,用針線縫住。

纏足風俗的社會文化背景

纏足這樣一個對女性身體殘害的習俗,卻能在中國延續近千年之久,有許多社會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審美的理由:當時人不論男性或女性,都認為足小為美,尤其對男性來說,小腳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蓮」一詞代表掀美女性腳美的名詞。

關於對小腳的審美,最著名的小腳審美著作,是清代李漁的《香蓮品藻》,把女性的小腳,從形狀、尺寸、裝飾、氣味等角度來作分類品評。

道德的理由:纏足的習俗,在當時被認為是一個良家婦女的表,因此不纏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難。纏足作為標識女性特點的重要一環,以纏足來強化男女有別的傳統規範。

纏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難而不易自行活動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車或乘轎,強化了當時男外女內的空間區劃。

民族意識的原因:清人入關以後,對漢族男性及女性的身體都檢視加以控制,男性要剃髮,女性要禁止纏足,前者在清**的強力推行下達成成功,但禁纏足卻未能奏效,因此在清代,纏足常被認為是對抗滿人意識的一種表現。

反纏足運動及纏足風俗的結束

清朝中後期的太平天國,首先開始推行反纏足,但最後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纏足被當時的知識分子們,視為中國社會落後的象徵之一,並認為纏足造成中國婦女的柔弱,進而影響到整個民族及國家的力量,因此開始推行反纏足運動,成立許多天足會。辛亥革命後,中國的纏足風俗開始從沿海大城市消失,並逐漸影響到內陸地區,纏足風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則要到2023年代甚至2023年代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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